股票折算率65%
为啥各个证券公司的折算率不同
” 保证金比例和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折算率,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和客户补交差额的期限,由证券交易所规定。
证券公司可以在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2、交易所具体规定了折算率等的上限,具体规定有各证券公司自己决定,这就造成了差异。
依据:交易所的《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一)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被实行特别处理和被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为0%; (二)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三)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四)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五)权证折算率为0%。
什么是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是指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或净值进行折算的比率。
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其他债券和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上证18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权证及被实行特别处理和被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为0%。
证券公司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不得高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
每个两融证券的具体折算率,可以在你的信用帐户中“查询担保品”选项下查到。
保证金股票折算率是什么?
可充当保证金的股票折价率为70%,深圳100ETF为90%、国债为95%、封闭式基金为80%。
也就是说,如果用1万元市值的不同证券,将按照不同的折算率充当保证金。
总体说,担保品风险评估越高,折算率会底,反之则越高。
股市下跌行情下,近期各券商对于保证金股票折算率都调低的迹象。
比如,银河证券官网上表示,当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停牌时,停牌期间按照停牌时收盘价计算证券市值。
如连续停牌时间超过30个自然日,从30个自然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至复牌期间,对该证券折算率按照原折算率的70%进行计算,调整后的折算率以0.05为最小变动单位(如原折算率0.7,调整后折算率为0.5;原折算率0.65,调整后折算率为0.45)。
具体的折算率,每家券商有不同的规定,投资者宜分别了解。
融资融券业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和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有什么意思 ...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以及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
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上海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自行约定。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
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一)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三)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四)被实施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权证折算率为0%;(五)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融资融券业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和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有什么意思...
展开全部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以及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
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上海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自行约定。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
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一)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三)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四)被实施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权证折算率为0%; (五)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上调股票折算率对股票有好处吗
直接影响主要还是对两融业务,上调会加大融资融券的成本,你可以认为政府在限制投机力量,不想市场波动太大(这和政府一贯的维稳政策是一致的)。
对股票而言理论上应该是呈中性,因为他限制了融资(做多力量),同时又限制了融券(做空力量)。
但是据我个人意而言,我认为这是利空于股市。
因为A股本质上市一个投机市场,说穿了就是大资金做市的一个资本游戏,限制两融对我们散户影响不会太大,但对于这些躲在幕后的这些大佬来说,直接削弱了他们的力量,没有他们的操作,A股市场将变得“平淡”(散户赚钱也变慢、变难)。
后半段只是我的个人意见,
交易所可充抵保证金最高折扣率65.00%是什么意思?
展开全部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是指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或净值进行折算的比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 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一)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被实行特别处理和被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为0%; (二)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三)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四)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五)权证折算率为0%。
...
融资融券交易规则中最重要的有哪几点
一,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
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也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
特殊情况下融资融券交易期限的处理由证券公司与客户在合同中约定。
二,融资保证金比例根据《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所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资保证金比例。
例如,假设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A,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资买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A。
三,融券保证金比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融券卖出标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所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券保证金比例。
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B,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B。
四,证券充抵保证金计算投资者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交易所规定的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1)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2)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3)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4)深证100指数成份股、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需要指出的是,证券公司可以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自行确定各类充抵保证金证券不同的折算率。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某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100元现金和100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70%。
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可用金额为170元(100元现金*100%+100元市值*70%)。
五,融资偿还规定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资金。
卖券还款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卖券,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申报时需增加相应“卖券还款”标识。
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具体操作按照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约定办理。
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六,融券偿还规定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的证券。
买券还券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申报时需增加相应“买券还券”标识。
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约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
证券公司应当与客户约定无法偿还特定标的证券的特殊情况下,现金及其他偿还方式及其处理流程。
七,强制平仓约定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客户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索。
平仓所得资金优先用于清偿客户所欠债务,剩余资金计入客户信用资金账户。
平仓包括平仓买入和平仓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