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股票财产
我如果将婚前财产(股票和基金)转移到我父母的名下,婚后是否还为...
对于存款、股票等,如果对方不按照约定的分配方式履行,您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协议的效力。
但要注意的是,您应对相关信息在起诉前有个清楚了解,如存款、股票的开户行、开户名称、金额、账号、开户公司、个人账户等,以方便执行。
如果协议中有这些信息那是最好。
在执行阶段,如果您能准确提供这些信息,判决生效后,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单位出具协助执行函,冻结账户,强制划转。
至于其他财产,程序基本相同。
值得一提的是,涉及股权转让的,要及时让公司办理股东登记。
股东转移公司财产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作为一种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组织,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完全分开,即使公司全部财产未能全部偿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公司股东也免遭公司债权人的追索。
法律名词。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
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
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哪些问题?
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
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
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
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如何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
夫妻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
因此,起诉前不要打草惊蛇,应该先不露声色的收集整理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原告可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可以做好以下工作: 1.公司股东出资或者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者录像等。
2.存折的开户行、账号。
如果当事人知道了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账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
3.股市的股东账号。
如果当事人收集不到相关账号材料,不必担心,律师可以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查询股票持有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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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移公司财产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展开全部 公司作为一种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组织,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完全分开,即使公司全部财产未能全部偿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公司股东也免遭公司债权人的追索。
法律名词。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
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
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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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股票资产分割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股票,应该属于双方经营性收益,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何查询对方转移财产
1. 调查取证: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违约金,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钱款。
法院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
在众多无法执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其原因并不是债务人没有经济能力,而是债务人虽有经济能力却在债务形成后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的。
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采取积极的措施协助法院执行。
2. 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3. 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房产、机动车、股票等。
4. 房产属于房屋管理部门登记,一般提供两种查询方式,即按照房屋具体的房间号查询或者产权证号查询。
司法部门可以凭当事人身份证号查询。
对于债权人个人而言,房管部门提供的两种查询方式申请人必须知悉房间号或者产权证号才能查询。
在申请强制性执行后,可以要求法院查询债务人有无房产。
房管部门可以提供房产原始登记、变更登记信息。
机动车在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一般知道车牌号即可查询。
律师凭授权委托书、律所介绍信即可查询,获得变更登记信息后即可知悉车辆有没有被转让,及转让的方式。
股票的登记信息一般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存,需要司法部门才能查询。
5. 债权人申请执行后,要通过各种途径获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如果发现事故发生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追纠民责1.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民事法律救济方法2.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方式一般有四种,即(1)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转移财产;(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主观上看,债务人的目的是以表面合法的交易行为掩盖其故意转移财产心理状态。
客观上看,债务人的行为造成了其赔偿能力的减弱。
对这几种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最高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加以规制。
3. a.对第一种方式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如果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和第三人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侵犯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第三人。
5. 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出于共同的故意损害受害人的利益,属于共同侵权。
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肇事方的财产减少无法恢复,债务人和第三人应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 b.对第二至四种方式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民事行为。
法院即可执行第三人返还的财产。
债务人应在以下条件下行使撤销权:7. (1)行使撤销权的时效条件8. 根据合同法第7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二至四种情形之日起1年行使。
从前述情形出现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时效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最长为5年。
债务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二至四种情形的发生。
诉讼离婚时四年前得取款算是转移财产
离婚破裂本身对于夫妻双方就是一种痛,离婚之际再不择手段转移财产,那就是痛上加恨了。
有的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转移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产权登记等,以为转移了财产就可以万事大吉。
实际上转移财产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结果却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
因此转移财产务必谨慎,虽然手段高明,如果留下证据可查那就要自食其果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针对蓄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深圳法律咨询为您提供以下解决方案:一、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如果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财产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人民法院这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如果是在离婚以后另一方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之次日起计算。
律师咨询提醒您,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状况一定要向法院如实陈述,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旦被发现证据确凿,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如何防止离婚前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遇到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虽然对方转移了财产,但并不必然影响你对财产的分配。
相反,你可能还会因此而多分。
通过银行账户转移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调取其银行交易明细,要求其对重大财产转移情况进行说明,如不能进行合理解释的,将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的话,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但要在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很“聪明”,不用银行账户转移财产,而是通过较为隐匿的手段,偷偷地转移、变卖掉夫妻共同财产,甚至有的提前很久就开始谋划,让人防不胜防。
对此,牢记以下9种方法,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记下对方财产详情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提供必要的财产线索,比如银行存款账号等,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
所以,要做个有心人,有意识地记下对方的银行账号、注册的公司名称、房产具体位置、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车型车牌等资产详细情况,以便必要时能提供相应的资料,申请司法机关调查取证。
二、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样可避免一方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时产生争议。
这种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购房最好采用联名方式 如果要购买房屋或受让土地使用权,进行产权登记时最好采用联名的方式,也就是说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写到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上。
联名购房的程序并不复杂,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在买受人一栏中同时填入两个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等到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夫妻双方都向房管局交纳相关的证件就可以了。
四、离婚协议中列明财产清单 拟定离婚协议时,将夫妻共同财产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项内容列明清单。
这样就算对方转移、变卖财产,你也有据可查。
五、向有关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
在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
六、申请财产保全 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当发现对方有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时,可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中财产保全,避免财产损失。
七、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异议登记 有些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但是只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就为登记一方转移、变卖房产创造了便利条件。
根据《物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有错误时,可以向有关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即使未能实现更正登记,也可以依法申请异议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申请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不然异议登记就会失效。
八、向法院提起分割之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原则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得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婚内共同财产,避免损失扩大。
九、请求法院确认买卖过户行为无效 如果夫妻一方已经私自转让房产,第三人并非善意或者没有支付合理对价,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其买卖过户行为无效,让资产恢复原状,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提出该方转移、变卖财产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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