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票的冻结期限
民事诉讼法冻结期限股权期限
民事诉讼法保全冻结期限股权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如果你们公司提供了担保就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适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民事诉讼法冻结期限股权期限
展开全部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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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新股资金冻结期限是几天,沪深两市相同吗?
一、新股申购细则:1、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沪市是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深市以1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市值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
两市单个账户申购上限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总股数的千分之一,且沪市不得超过9999.9万股,深市不得超过99999.95万股。
2、上交所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深交所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持有的日均市值确定。
5、投资者必须在T日申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申购资金为:可申购数量*发行价格。
在有效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进行操作。
新股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二、新股申购期间流程:T日申购;T+1日,冻结资金并验资;T+2日,抽签并公布中签率;T+3日公布中签结果并解冻资金。
公安局冻结银行卡期限到期如何延长,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
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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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线炒股是指三天以内的股票对吧,如果过了期限会怎么样?
当天买的最早在第二天才能卖。
如想在一天内运作获益,有两种方法:1、你必须已有该股,当价位低时再买入些。
比如你已有1000股的这只股票,当天在5.1又买了1000股,买后上涨到5.3,有赚头,你就可买掉原先的1000股,这样你持股量没变的情况下有所收益。
2、当天卖出股票收回的钱可再买股票,可买其它股,也可再买已卖出的股。
比如你持有1000股,在冲高时买出,在买出后股价快速下落,你可再买回来,这样还是有1000股,但你余款增加了,相应降低了成本。
查封冻结财产到期后可以延长冻结几次?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如果你们公司提供了担保就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适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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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票法院冻结
展开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04]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根据这一规定,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期限只有六个月、动产查扣期限为一年、一般财产的查封冻结期限为二年。
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一轮执行措施到期后,续行期限则分别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
因为在上述期限内,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程序一般不可能完成。
执行措施到期后,经当事人提前申请,执行法官每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就得前往办理续封、续冻和续扣手续,十分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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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了还能转让吗
展开全部 1 股权冻结及转让的相关规定股权冻结的期限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法[2001]28号)第六条“ 冻结股权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如申请人需要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不超过6个月。
逾期不办理续冻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三、有限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冻结股权的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结合上述二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工商机关协助执行亦应参照上市公司股权冻结的期限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7月8日法释〔1998〕15号)53.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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