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窗口期违规购买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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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违规的原因有哪些?

此类违规行为的主观恶性及其社会危害均较强,一般会受到交易所的严惩。

同时,此类违规交易可能与内幕信息密切相关,一旦被认定为内幕交易,还将受到更加严厉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

另一类是过失所致。

据调查,某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交易系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或者理解上存在偏差;某些违规交易系由于将证券账户交由家人或亲戚管理,却未向其强调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有的违规交易纯属误操作,如将买入指令错发为卖出指令等。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此类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相对较轻,但其行为在客观上仍构成违法违规,对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等同样存在负面影响,因此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票 窗口期内的短线交易 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高管在定期报告前30个交易日叫窗口期,表示这段时间高管们是不能买卖本公司股票。

短线交易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在法定期间内,对公司上市股票买入后再行卖出或卖出后再行买入,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

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票窗口期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设置窗口期,公司高管和股东不能够买...

高管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高管在二级市场卖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为。

从目前高管减持的披露来看,创业板高管减持的方式主要有在职抛售和辞职套现两种方式。

机构重仓,并非保证个人投资者稳赚不赔的唯一选股标准。

尤其在市场动荡、机构也多倾向“短线”操作、波段进出的情况下,仅从6月末披露的机构重仓程度来进行选股,恐怕就要让投资者“吃药”了。

公司对高管减持进行了限制,要求上市公司高管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且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5%,并在辞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

在解禁期满后,如果公司没有对股票出售的特殊限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高管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持有总量的25%,然而当高管辞职,半年后可以套现的股票会增加更多,这就促使了高管倾向于选择辞职套现的方式进行减持。

证券公司高管能不能参与股票投资?法律有规定吗?

我国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主要见于《证券法》、《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中。

根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主要受到以下限制:一是不得从事短线交易。

所谓短线交易,是指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若从事短线交易,则交易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收益,同时,违规行为人还可能因短线交易而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

如,甘肃某上市公司某监事于2008年11月6日买入本公司股票3万余股,并于11月11日至13日全部卖出,构成短线交易,由此被证监会处以罚款,并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二是“窗口期”禁止交易。

此处“窗口期”主要是上市公司敏感信息发布前后的一段期间,包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如,山西某上市公司于2009年4月8日公布年报,而该公司总经理于此前的3月19日买入本公司股票2万余股,构成“窗口期”交易,因此受到了上交所的通报批评。

三是减持比例及时间的限制。

主要包括:(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上年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持有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例如,福建某上市公司一名前副总经理于2008年6月3日离职,但于同年9月5日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1100股,由此受到上交所通报批评。

我姐他们厂马上要上市了,她是公司高管,公司可以让他们买公司的...

你好:上市公司的股东不一定是买了本公司股票的人,公司发起人,其他获得了公司股权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也都是公司的股东,但买了本公司股票的人一定算是公司的股东。

上市公司的高管不一定都有自己公司的股票,对高管买卖抛售自家股票也有程序限制。

1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 对于高管短炒自家股票的行为,《证券法》予以了明确的禁止。

《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所以,高管可以买自己家的股票,但卖出的时间上有规定,不允许短期买卖。

阳光℡回答。

祝投资顺利!

何为证券买卖的窗口期和敏感期?

展开全部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窗口期”是指:1.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高管能不能买自己公司的股票

高管人员可以合法买卖本公司股票,但是有严格的限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果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内部员工购买公司内部股票有风险吗?如果...

如果公司已经在纳斯达克上市,那么你得看公司股票价格在纳斯达克上的表现,以及预期未来的情况,这样才可以买 公司给部分员工几万股的内部购买权,这叫期权,0.1美金一股只是期权的价格,并不是未来购买股票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Stock Options) 股票期权是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股票期权是一种不同于职工股的崭新激励机制,它能有效地把企业高级人才与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

股票期权与股票增值权的区别 股票期权的设计原理与股票增值近似,区别在于:认购股票期权时,持有人必须购入股票;而股票增值权的持有者在行权时,可以直接对股票的升值部分要求兑现,无需购买股票。

目前,“长源电力”(000966)、“清华同方”(600100)、“东方电子”(000682)、“中兴通讯”(000063)等均推行了股票期权方案。

股票期权的征税问题 (一)股票期权制,英文为“Stock Option”,其含义为公司以书面形式给予本公司人员购进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目前比较多的是经营者股票期权,它是企业给予经营者的一种权利,经营者可以凭借这种权利按约定价格购买未来一定期限内公司股份的权利。

实行股票期权制的目的,是要在公司人员与企业长期利益之间建立一种资本纽带,将个人命运与企业命运牢牢地捆在一起。

世界上第一个股票期权计划1952年产生于美国,1974年这个计划得到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的认可,尔后股票期权制在美国开始迅速发展。

据有关资料统计,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在全球排名前50位的大公司中,有80%的企业已向其高级经理人员实行经营者股票期权(ESO)的报酬制度,高收入中来源于ESO的比重越来越大。

到1999年几乎100%的高科技公司、大约90%的上市公司都有股票期权计划。

硅谷绝大部分企业采用经营者股票期权报酬制度,还采用员工持股制度,如微软公司等。

股票期权的分配形式除美国外法国等国家中也较流行。

(二)党的十五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逐步完善,我国对于经营者分配制度、激励和制约制度的政策也在不断变化,提出了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将期权与期股作为资本参与分配的一种新的探索。

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允许用国有资产增值部分作为股份进行奖励.允许民营科技企业采取股份期权形式。

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少数企业中可以继续探索试行经理(厂长)年薪制、持有股份等分配方式。

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进一步指出建立健全收入分配 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企业领导人和科技骨干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试点。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实行期股、期权制汀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并选择部分高科技公司作为试点单位。

上海、武汉、深圳、北京、济南、沈阳等地的政府也选择了部分企业进行股票期权分配形式的探索,并形成各地的期股模式。

随着探索的进一步深入,地区模式的范围将会不断扩大。

从股票期权的取得看,目前我国内资企业在试行中较多的是期股形式,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购买性期股、报酬性期股和抵押性期股。

购买性期股是指经营者按约定的价格直接拿出现金购买企业股份或股票,股票要在经营者任期期满后方可上市或转让。

报酬性期股是指经营者不需拿出现金,仅就其应取得报酬收入的一部分转化为期股,如试行年薪制的企业,将经营者年薪收入中部分用于购买股票,按规定期限兑现。

有的企业则将对经营者奖励的一部分收入转为期股。

抵押性期股指的是经营 者拿出一定风险抵押金,在经营过程中如达不到合约规定的指标,以抵押金抵扣;如超过合约规定的指标,按增长利润的一定比例,以股票形式奖励给经营者。

此外,从期股运行形态看,除有取得实股外,也有虚拟股票的兑现。

虚拟股票是指企业并未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给个人,而是在企业内部虚构一部分股票,仅在经营者账上反映。

经营者未真正持有股票,其收入就是未来股价与当前股价的价格差。

(三)当前,我国对股票期权的政策也在不断研究之中,从个人所得税方面看,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内公司向雇员(内部职工)发放认股权证并承诺雇员在公司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凭该认股权证,或按事先约定价格认购公司股票(一般低于市场价或当期股票发行价);或按当期市场价格的一定折扣转让本企业持有其他公司(包括外国公司)的股票等有价证券;或按一定比例为该雇员负担其进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投资的,应在雇员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按工薪收入征税。

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从其实际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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