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在大宗商品交易有什么规定
在二级市场上买的股票能进行挂牌大宗交易吗?有什么条款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于2002年推出了大宗交易制度,并于2003年作了进一步的修改。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规定: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
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则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对大宗交易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确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
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
2013年10月18日起增加16:00至17:00的大宗交易时段,在该时段内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所达成交易于次一交易日进入清算交收程序深交所规定:1、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2、B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港币;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200 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6、多只 A 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 A 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0 万股;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100万份;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 千张。
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
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
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5:05 至 15:30。
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前收盘价的上下 30%之间确定。
股票的大宗交易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时间内受理大宗交易申报。
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陆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进行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查询当天大宗交易情况或接受当天成交数据.
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买入股票 卖出有什么限制吗
展开全部上海证交所:(二)受让方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普通通道受让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应当遵守《减持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向其委托的会员明确告知拟受让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和价格;拟受让的股份中包含受控股份的,应当承诺遵守《减持细则》关于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股份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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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大宗交易披露时间有什么规定?
从大宗交易成交信息中只能看到买方卖的营业部地址,究竟是谁属私人秘密,没有公开渠道可以查询。
如果买卖方涉及到公司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的,或者持股5%不到但是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公司同时会出公告显示是谁在买卖,不是主要股东则不披露相关信息。
股票大宗交易的金额与数量有什么规定?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三)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四)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股票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有什么区别?
交易操作本身是一样的。
但交易规则不同。
一是股票交易你买入时帐户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而大宗商品交易采用的是保证金制度,有作空机制,买卖都要有足够的保证金; 二是股票交易采用的是T+1交割方式,而大宗商品交易采用的T+0交割方式; 三是股票无到期交割日,而大宗商品交易合约有交割日期,到了交割日期,你是要把你手中的合约进行实物交割的。
个股有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
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
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下面是上交所的有关情况,深交所的情况可以查阅有关规定。
1、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2、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
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
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
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大宗交易制带来什么 为重组和兼并创造有利条件,完善场外交易市场体系,增加有价证券的流动性所谓大宗交易制度,简单的来说,是为一次性交易远远大于市场单笔成交规模的交易行为提供的交易制度。
深交所发布的细则规定:A股、基金每笔大宗交易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00手(50万股)。
大宗交易的概念,并非是指大单手的交易,而是指另一种交易方式,是指单笔交易如果超过一定规模就可以选择这种方式进行交易,这是一种自愿行为。
为什么会有大宗交易制度 大宗交易制度是为特定的对象服务的,它是海外交易所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机制。
设想有买卖双方,一方对某只个股想买的数量很大,另一方对同一只个股要卖的数量也很大,如果都通过二级市场撮合,不仅时间、成本难以控制,而且也容易引起股价和成交的异常波动。
这时候买卖双方就可以通过市场外协商的方式,面对面地直接确定是否交易,然后通过某一券商席位报交易所成交。
这样,既简化了交易手段,有利于控制交易成本,同时也增强了证券的流动性。
过去没引入与我国股权结构有关一次性大笔交易的买卖需求,通常出现在公司的重组、改制、兼并、收购等行为当中。
而在我国,这些行为往往都在国有股或法人股股东之间进行,而国有股和法人股是不流通的,不必通过二级市场完成,而是一种场外交易。
所以,较长一段时间来,大宗交易制度被忽略了。
随着国有股减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证券市场的流通问题正在一步步得到解决,但是流通问题解决之后,大宗交易就需要 在流通股股东之间进行,如果按照现在的撮合交易制度,无疑是比较困难的。
现在我们引入了大宗交易制,体现了一种制度要先行的思想,无疑是一种进步。
大宗交易制会为市场带来哪些方便 首先,它为上市公司的重组与兼并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其次,完善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场外交易市场体系,使市场更有层次;再次,它也增加了有价证券的流动性,有利于下一步金融创新工具的推出。
当然了,交易制度仅仅是一种制度,它本身并不能保证通过它完成的交易行为都是健康的,大宗交易制度本身也会为传统庄家的建仓、倒仓、分仓等行为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只不过同时受到了信息披露方面的约束,但这并不是交易制度本身的错,从完善市场功能这个角度来说,大宗交易制度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
股市中大宗交易有哪些规定?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
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关于大宗交易基本规定有哪些,下面一起看一下。
大宗交易基本规定有哪些?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
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时间进行,有涨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者当日竞价时间内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由买卖双方采用议价协商方式确定成交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成交。
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下面是上交所的大宗交易基本规定,深交所的大宗交易基本规定就不具体介绍了,投资者可以自行查阅有关规定。
1、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2、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这是必不可少的大宗交易基本规定。
3、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这是要特别注意的大宗交易基本规定。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
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
最后提醒大家的是,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
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
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大宗交易 如何交易?在哪交易?有什么规则限制吗?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一、交易方法:上海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
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则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对大宗交易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确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
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
2013年10月18日起增加16:00至17:00的大宗交易时段,在该时段内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所达成交易于次一交易日进入清算交收程序。
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
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
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5:05 至 15:30。
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
二、交易地点:大宗交易是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三、交易规则限制如下:(一)上交所规定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深交所规定:1、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2、B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港币;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200 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6、多只 A 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 A 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0 万股;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100万份;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 千张。
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股票出现大宗交易意味着什么呢
展开全部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
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
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大宗交易是《减持规定》的软肋 2016年新年伊始,A股市场急剧动荡,其中1月4日、7日两次遭遇熔断。
这个中的原因,就与《18号文》有关限售期的规定到期有关。
去年7月8日,为了救市的需要,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公告〔2015〕18号(即《18号文》),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半年时间内不能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这也意味着该规定到今年1月8日失效。
市场担心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潮”会因此而到来,分析人士甚至预测1月份的减持压力不少于1500亿元。
这种对“减持潮”的担心,正是导致1月4日股市第一次熔断的重要原因。
证监会《减持规定》的出台,对于缓解市场对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的恐惧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根据《减持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减持规定》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此外,对于大股东及董监高在涉及自身违法违规时不得减持的若干情形,《减持规定》也作了具体规定。
因此,《减持规定》对于缓解大小非短期的减持压力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不过,从《减持规定》的具体内容来看,《减持规定》明显存在两个重大的漏洞,有待进一步封堵。
从一个较长的时期来看,如果这两个漏洞不加以封堵,它很有可能让《减持规定》的积极作用化为乌有。
其漏洞之一,就是《减持规定》只是对大股东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进行了总量控制,而没有对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减持的额度进行控制。
虽然《减持规定》有意引导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的方式来减持股份,但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的方式来减持股份,带给市场的冲击一样是很大的。
在这种模式下,大股东完全可以实行“过桥减持”,找一个机构投资者来接盘,然后机构投资者再把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进来的股票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去,这无非是经过一个“过桥机构”倒手一下而已,大股东只需要给“过桥机构”一些好处就可以了。
虽然随后沪深交易所于1月9日晚间发布的对《减持规定》的落实措施提高了协议转让的门槛,有利于规范大股东的协议转让,但大宗交易的漏洞依然存在,大宗交易成了《减持规定》的软肋。
其漏洞之二,就是《减持规定》只是对大股东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进行了总量控制,而没有对董监高的减持额度加以限制。
当然,相对于大股东来说,董监高的持股要少许多,但有的公司董监高持股的绝对数量也是相当可观的。
更何况董监高更加熟悉公司的经营情况,董监高的减持同样可以动摇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所以对于董监高的减持不能没有节制,也应该作出类似于限制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那么,如何封堵《减持规定》的两大漏洞呢?本人的建议是,对于大股东减持额度的控制,应包括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两个部分。
不论采取哪一种交易方式,但每月减持的总额度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而对于董监高的减持,同样可以采取类似于大股东的规定。
同时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还可以在总量上加以控制,规定每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每月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包括协议转让部分)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