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增的股票可以质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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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款可以应用于股票质押款可以应用于哪些用途

我见过的一个很牛逼的案例,标的是某创业板股票(前提:创业板目前禁止借壳上市),他们居然靠股票质押借壳上市了。

大概流程是这样的:1,大股东将大部分股票(足够变更实际控制人,可分批实现)通过场外质押的形式质押给某资产管理公司(这个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是借壳主体的全资子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要公证。

(这几个都是非常重要的伏笔)2,大股东拿着这笔钱(实际上就是借壳向大股东支付的成本)愉快地玩耍去了,到期了还不起钱了。

3,资产管理公司拿着公证过的协议向法院起诉:根据协议,如果投资人在x期限内无法还款,则质押物归我方所有用来保证资金安全。

经过法院审理,确认大股东无法还款,双方同意以此种偿还债务,偿还后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法院宣判后,资产管理公司找登记结算机构划转股权、公告。

4,以上步骤都是司法程序,划转股权是为了保证出借人资产安全,证监会管不着法院执行,所以。

到这一步,就以非常巧妙的形式通过股票质押实现了股票所有权的转换。

5,风平浪静内外部矛盾都差不多了,开始一通装啊,技术、资产、人员,就一个字:装。

大旗一换,新公司成立啦。

———————————————————————————————————————————二、股票质押实现杠杆融资股票质押结合定增、或其他手段实现高杠杆融资。

例子我不举了,满大街都是例子。

方式呢就通过双重质押的形式(业内没有这个术语,二蛋自己编的),把发行股票买的资产质押,再把新发行的股票质押,实现高杠杆融资。

1,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定增1亿股,以前20日均价10块为发行价,募集10亿元,收购二蛋牌拖拉机200台,其中向大股东配售0.8亿股。

2,大股东用8亿缴纳了募集资金,获得了当时8亿市值的股票。

上市公司获得了10亿的拖拉机资产。

3,大股东可以把定增锁定的股票质押,按照5折算可以融资4亿元。

上市公司把拖拉机资产质押给了二蛋资产管理公司,按照5折算可以融资5亿元。

4,这笔钱可以继续投资。

如果我们假设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基本上一帮人的话,那么相当于用10亿的资金买了10亿的资产之后又可以马上融资9亿元。

实际上只用了1亿元就换来了10亿的资产,杠杆放到了10倍,9亿资金还能继续做下去。

———————————————————————————————————————————三、股票质押辅助完成定增、重组、借壳、资产收购等有很多这样的重大事项需要大笔资金才能实现的,很多股东都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

但是如果使用过桥资金先获得股票,之后在把股票质押归还过桥,就获得了大笔股票资产,而成本仅仅是每年的利息而已。

因为案例各种各样,我就随便挑选一个:1、二蛋公司准备借壳上市,方案通过审批:要出资7亿元补充借壳的差价和相关费用,再额外缴纳3亿元给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保障业绩。

但是可以获得市值30亿的股票。

2、二蛋公司没这么多钱,于是和三蛋证券说:我一旦获得股票,以3折质押融资10亿。

3、谈妥后,二蛋公司找了笔过桥的10亿资金,缴纳了款项获得了30亿市值的股票。

然后把股票托管到了三蛋证券,又马上质押融资10亿,归还了过桥资金。

以后每年还款1亿就可以获得30亿的股票了。

定增、重组、借壳上市这类需要股东去缴纳一大笔资金的项目,只有缴纳足额资金才可以获得这些股票,一旦获得股票,你又可以拿股票去质押融资。

给钱才有股票,有股票才有钱。

而且顺序不能倒置。

所以股票质押配合过桥就可以以小搏大,没钱也能拿到股票。

现实中有非常多的股东在方案获批以后,都不着急的去缴纳。

1、去找金融机构,确定好我一旦缴纳资金获得股票(过桥资金),你要再最短的时间内给我办好股票质押贷款。

2、之后再找过桥确定多少钱在什么时候给我准备好头寸。

3、涉及的各方都把资金准备妥当后执行资产交割和股票划转。

获得股票后股东在最短时间找券商做好了股票质押,把这笔钱还给了过桥资金。

实际情况都是先做好后续的,才做资产交割的。

———————————————————————————————————————————四、股票质押滚动还款股票质押如果每到期就找人做下一笔,那就相当于你一直在以一定成本长期占用很大一笔资金!举例:1、有10亿股票市值,做了1年期4折股票质押,每年利息8%。

2、这样用每年0.32亿的成本就融资4亿元,杠杆倍数12.5倍。

3、到期后我换了一家继续做质押融资。

这就相当于你一直用1块钱的成本做着12块5的事情。

这种标准化业务成本很合理的。

———————————————————————————————————————————五、股票质押实现锁定期融资股东通过定增、重组等方式拿了股票是没法卖的。

股票质押就给变成了提前获得资金的方式。

举例:1、二蛋是某猪名风投,早期投资大蛋游戏,获得8%股权,大蛋游戏很争气上市了。

2、二蛋获得了1亿股股票,现在市值是50亿,锁定期1年。

3、二蛋着急啊,50多...

股票质押款可以应用于股票质押款可以应用于哪些用途

我见过的一个很牛逼的案例,标的是某创业板股票(前提:创业板目前禁止借壳上市),他们居然靠股票质押借壳上市了。

大概流程是这样的:1,大股东将大部分股票(足够变更实际控制人,可分批实现)通过场外质押的形式质押给某资产管理公司(这个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是借壳主体的全资子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要公证。

(这几个都是非常重要的伏笔)2,大股东拿着这笔钱(实际上就是借壳向大股东支付的成本)愉快地玩耍去了,到期了还不起钱了。

3,资产管理公司拿着公证过的协议向法院起诉:根据协议,如果投资人在x期限内无法还款,则质押物归我方所有用来保证资金安全。

经过法院审理,确认大股东无法还款,双方同意以此种偿还债务,偿还后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法院宣判后,资产管理公司找登记结算机构划转股权、公告。

4,以上步骤都是司法程序,划转股权是为了保证出借人资产安全,证监会管不着法院执行,所以。

到这一步,就以非常巧妙的形式通过股票质押实现了股票所有权的转换。

5,风平浪静内外部矛盾都差不多了,开始一通装啊,技术、资产、人员,就一个字:装。

大旗一换,新公司成立啦。

———————————————————————————————————————————二、股票质押实现杠杆融资股票质押结合定增、或其他手段实现高杠杆融资。

例子我不举了,满大街都是例子。

方式呢就通过双重质押的形式(业内没有这个术语,二蛋自己编的),把发行股票买的资产质押,再把新发行的股票质押,实现高杠杆融资。

1,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定增1亿股,以前20日均价10块为发行价,募集10亿元,收购二蛋牌拖拉机200台,其中向大股东配售0.8亿股。

2,大股东用8亿缴纳了募集资金,获得了当时8亿市值的股票。

上市公司获得了10亿的拖拉机资产。

3,大股东可以把定增锁定的股票质押,按照5折算可以融资4亿元。

上市公司把拖拉机资产质押给了二蛋资产管理公司,按照5折算可以融资5亿元。

4,这笔钱可以继续投资。

如果我们假设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基本上一帮人的话,那么相当于用10亿的资金买了10亿的资产之后又可以马上融资9亿元。

实际上只用了1亿元就换来了10亿的资产,杠杆放到了10倍,9亿资金还能继续做下去。

———————————————————————————————————————————三、股票质押辅助完成定增、重组、借壳、资产收购等有很多这样的重大事项需要大笔资金才能实现的,很多股东都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

但是如果使用过桥资金先获得股票,之后在把股票质押归还过桥,就获得了大笔股票资产,而成本仅仅是每年的利息而已。

因为案例各种各样,我就随便挑选一个:1、二蛋公司准备借壳上市,方案通过审批:要出资7亿元补充借壳的差价和相关费用,再额外缴纳3亿元给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保障业绩。

但是可以获得市值30亿的股票。

2、二蛋公司没这么多钱,于是和三蛋证券说:我一旦获得股票,以3折质押融资10亿。

3、谈妥后,二蛋公司找了笔过桥的10亿资金,缴纳了款项获得了30亿市值的股票。

然后把股票托管到了三蛋证券,又马上质押融资10亿,归还了过桥资金。

以后每年还款1亿就可以获得30亿的股票了。

定增、重组、借壳上市这类需要股东去缴纳一大笔资金的项目,只有缴纳足额资金才可以获得这些股票,一旦获得股票,你又可以拿股票去质押融资。

给钱才有股票,有股票才有钱。

而且顺序不能倒置。

所以股票质押配合过桥就可以以小搏大,没钱也能拿到股票。

现实中有非常多的股东在方案获批以后,都不着急的去缴纳。

1、去找金融机构,确定好我一旦缴纳资金获得股票(过桥资金),你要再最短的时间内给我办好股票质押贷款。

2、之后再找过桥确定多少钱在什么时候给我准备好头寸。

3、涉及的各方都把资金准备妥当后执行资产交割和股票划转。

获得股票后股东在最短时间找券商做好了股票质押,把这笔钱还给了过桥资金。

实际情况都是先做好后续的,才做资产交割的。

———————————————————————————————————————————四、股票质押滚动还款股票质押如果每到期就找人做下一笔,那就相当于你一直在以一定成本长期占用很大一笔资金!举例:1、有10亿股票市值,做了1年期4折股票质押,每年利息8%。

2、这样用每年0.32亿的成本就融资4亿元,杠杆倍数12.5倍。

3、到期后我换了一家继续做质押融资。

这就相当于你一直用1块钱的成本做着12块5的事情。

这种标准化业务成本很合理的。

———————————————————————————————————————————五、股票质押实现锁定期融资股东通过定增、重组等方式拿了股票是没法卖的。

股票质押就给变成了提前获得资金的方式。

举例:1、二蛋是某猪名风投,早期投资大蛋游戏,获得8%股权,大蛋游戏很争气上市了。

2、二蛋获得了1亿股股票,现在市值是50亿,锁定期1年。

3、二蛋着急啊,50多...

质押的股票是否为限售股

一、新三板定增的定义 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新三板定增可在申请挂牌阶段进行,也可在挂牌后进行,还可在挂牌时同时进行。

二、新三板定增的流程 (一)确定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1、定增对象 (1)人数不得超过 35 人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两种情形。

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1)公司股东;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3)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 2 款第 2) 项、第 3 )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 35 人。

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规定解读:1)公司现有股东参与定向发行的认购时,不占用 35 名认购投资者数量的名额;现有股东指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

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

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可作为特定对象参与新三板定向发行,且将核心员工纳入定向增资的人员范围,明确了核心员工的认定方法,使核心员工也有了渠道和方法成为公司的股东,利于公司开展股权激励。

3)合格投资者。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年12月20日修改)对投资者适当性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①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②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③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2、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十三条: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挂牌公司应当与相关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前款所述认购合同应当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票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限售期,同时约定本次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该合同即生效。

(二)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董事会的决议要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挂牌公司董事会作出股票发行决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具体发行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及其认购价格、认购数量或数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等事项。

认购办法中应当明确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股票份额的认购安排。

已确定的发行对象(现有股东除外)与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二)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发行对象的范围、发行价格区间、发行价格确定办法、发行数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等事项。

(三)发行对象用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交易对手(应当说明是否为关联方)、标的资产、作价原则及审计、评估等事项。

(四)董事会应当说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就股票发行等事项作出决议。

2、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中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内容。

(三)发行方案重大变更的处理 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后,董事会决议作出重大调整的,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并就股票发行等事项进行审议。

(四...

深天马A质押了多少股票

展开全部 股票质押玩法:股票质押实现创业板借壳上市;股票质押实现杠杆融资;股票质押辅助完成定增、重组、借壳、资产收购等;股票质押滚动还款;股票质押实现锁定期融资;股票质押补充流动资金、实业投资、收购资产、并购公司等;股票质押黑科技;增信措施:通过第三方担保;提供资产证明;签署资产托管承诺;资金去向承诺;...

股票质押有哪些玩法及增信措施

股票质押玩法:股票质押实现创业板借壳上市;股票质押实现杠杆融资;股票质押辅助完成定增、重组、借壳、资产收购等;股票质押滚动还款;股票质押实现锁定期融资;股票质押补充流动资金、实业投资、收购资产、并购公司等;股票质押黑科技;增信措施:通过第三方担保;提供资产证明;签署资产托管承诺;资金去向承诺;

新三板定增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新三板定增的定义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新三板定增可在申请挂牌阶段进行,也可在挂牌后进行,还可在挂牌时同时进行。

二、新三板定增的流程(一)确定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1、定增对象(1)人数不得超过 35 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两种情形。

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1)公司股东;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3)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 2 款第 2) 项、第 3 )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 35 人。

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规定解读:1)公司现有股东参与定向发行的认购时,不占用 35 名认购投资者数量的名额;现有股东指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

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

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可作为特定对象参与新三板定向发行,且将核心员工纳入定向增资的人员范围,明确了核心员工的认定方法,使核心员工也有了渠道和方法成为公司的股东,利于公司开展股权激励。

3)合格投资者。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年12月20日修改)对投资者适当性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①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②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③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2、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十三条: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挂牌公司应当与相关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前款所述认购合同应当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票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限售期,同时约定本次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该合同即生效。

(二)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董事会的决议要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挂牌公司董事会作出股票发行决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具体发行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及其认购价格、认购数量或数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等事项。

认购办法中应当明确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股票份额的认购安排。

已确定的发行对象(现有股东除外)与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二)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发行对象的范围、发行价格区间、发行价格确定办法、发行数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等事项。

(三)发行对象用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交易对手(应当说明是否为关联方)、标的资产、作价原则及审计、评估等事项。

(四)董事会应当说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就股票发行等事项作出决议。

2、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中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内容。

(三)发行方案重大变更的处理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后,董事会决议作出重大调整的,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并就股票发行等事项进行审议。

(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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