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流通股票能质押吗
股票可以流通并可以设置质押对么?
有权登记的单位: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出质的前提条件: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
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备注出质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质权合同 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需授权)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解除质押: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质押注销或撤消的,均按照《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海外股票在国内可以质押吗
理论上是不可以的,因为国内的规定是股票质押是要办理手续的,上市的在登记公司,非上市的在工商管理部门,而海外的股票不知道该在哪里办理手续股票质押: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这一条意味着: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
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
(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从“华尔街”的经验看,蓝筹股的质押率是70%,普通股的质押率是50%。
这说明国外银行用以衡量质押股票的风险指标也是看其“质地是否优良”。
2.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
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此次质押的710万股股票是流通股还是非流通限
展开全部 分两种情况来讲: 一、涉及质押和解质的股票,属于流通部分: 股权的质押和解质,影响的是这只股票的市场供应量。
质押时,市场上流通的股票量要变少,使股票似乎变得金贵起来,股价可能要上涨;反之,解质时,流通股增多,可能下跌。
当然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当时的大市和公司经营状况来确定。
二、涉及的股票属于非流通股权。
也就是不能或暂时不能买卖。
这时,对流通数量没有影响,不会改变供需平衡,而影响股价。
但是,这时就要具体看该股为何质押。
比如,为了短期筹款,又要看这个款项用作什么。
若为了发工资,那明显是不利消息,股价要跌;若是为了上个项目,则又要判断这个项目到底能不能为公司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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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为什么不能最高额质押合同
这是为了股权质押方的资金安全考虑的。
股票质押属于股票术语,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了解: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这一条意味着: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
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
(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从“华尔街”的经验看,蓝筹股的质押率是70%,普通股的质押率是50%。
这说明国外银行用以衡量质押股票的风险指标也是看其“质地是否优良”。
2.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
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这一条决定了证券公司的分散投资,避免了只有少数个股受到追捧。
3.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
这一规定和第2 条规定的共同作用意味着: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将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青睐。
是不是只有上市公司股权才能质押?
以质押,按《担保法》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是可以进行权利质押的。
质押人是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东(国有),那么这部分股份的股东因为是国有的,以国有资产进行质押,应该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
债务人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否接受质押,视对方融资额的多少,按照自身规定,启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议程序。
另外,由于《贷款通则》依然有效,可以以银行委托贷款、债券发行、信托投资等形式进行。
股票的流通股与非流通的股价
从金融角度来看,根据MM假设,如果不涉及税收,公司的资本结构怎么变化,都不影响股价。
所以即使非流通股开始流通了,不会改变公司市值,也不改变总的股票发行量,所以对股东来说,股价不变。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股票交易受到市场影响,这个影响是人为的,如果非流通股开始流通了,那么可交易的股票数量变大,对买卖方来说,会压低股价,所以一般股价会下降,这对股东来说不是好事。
但是实际股市里股价是和银行利率,税率,公司运营情况和国际货币市场的行情相关的,很难给出定性答案,甚至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大量抛售非流通股,有可能这个公司正在被收购,此时,公司的股价会大幅上涨。
停牌的股票能抵押借钱吗
不可以。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意味着: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
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