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字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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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电脑版)中从哪里输入股票代码?

后面带“新材”两个字的股票有哪些?在哪里怎么搜索到的?

拓展资料:TMT这三个字后面隐含着非常丰富的意思,TMT中的技术更多是以IT为主tmt,Media更多是以互联网,固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

TMT使我们看到不断创新变化中新的电子产品。

这是三个行业,是我们诠释TMT产业的基本背景。

为什么现在把TMT产业单独拿出来,提炼一个新的概念,正是由于我们看到了这三个行业在过往的历史进程中演进的轨迹,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和特点。

以IT为特征的技术的变化,假如说信息和技术一起的话,以前更多强调技术,今后会更多强调信息。

中国电信副总裁李总,和中国联通的李正茂先生,都谈到电信行业会有更多多元化的服务提供给消费者、客户,这种多元化的服务包括了以媒体内容、以娱乐为标志的更多形式的产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TMT

股票代持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想要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常见情形展开全部1、身份原因不适合做股东,比如公务员不能从商。

2、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有限公司就会考虑将部分股东的股权由其他股东代持。

再如,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1〕50号)规定,“最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

因某一股东的持股超过40%的,那么就会采用股权代持协议来解决。

3、提高股东会决策效率。

为保持公司股权架构的稳定性,稳定入股对象,提升共同创业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管理决策的效率,避免因实际持股状况变动而频繁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规避同业竞争、竞业限制。

比如,国企高管人员不得投资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者相竞争的企业。

负有保密义务的股东,投资设立其他与所任职企业相同的企业均可能使用股权代持方式来回避解决。

5、法律意识淡薄、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嫌麻烦。

尤其股权转让的受让一方,认为受让股权就是为了分红的目的,加之,办理股权转让程序繁琐,只要能够拿到应得的分红,办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无所谓,认为签订一份股权代持协议就可以。

二股权代持双方各有什么法律风险1、股权代持对委托人(被代持人、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1)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可能股权代持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但是以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前提,否则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股权代持协议一旦被认定为无效,委托人的投资目的既不能实现,随之产生委托人(被代持人、隐名股东)向受托人(代持人、显名股东)主张返还款项的纠纷。

相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登记于受托人名下的股权被法院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当受托人因其他原因导致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被登记于受托人名下的股权(含代持股权)有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风险。

虽然双方之前签订有股权代持协议,但并不能因此对抗法院对被执行名下股权的强制执行。

【具体可参考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皖民二终字第00027号 翟志汉与张文福、芜湖泰寿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3)登记于受托人名下的股权被处分(质押、转让)受托人的将代持股权处分善意第三人的,委托人仅能依据双方之前签订的代持协议主张相关权益,主张处分股权的行为无效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相关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再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具体可参考 参考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商终字第539号 韩旭东与于传伟、杨敏华委托合同纠纷案】(4)股权代持协议被中途解除的一旦因受托人解除股权代持协议的,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不同意将委托人变更登记为显名股东,或者不同意委托人更换其他人作为登记股东的,将造成委托人股权代持协议解除后,但股权仍登记在受托人名下的实际情况,委托人后期所有的股东权益都将不受股权代持协议的约束。

相关依据: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再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股东在公司法上的权利实现障碍股权代持仅在代...

股票交易行情中B、W、M分别是指什么

1、在股票交易系统中,B一般是指买入股票,W和M都是K线形态,W底对应著M头,是个别股的支撑、压力位。

2、双重底也称"W底",是指股票的价格在连续二次下跌的低点大致相同时形成的股价走势图形。

两个跌至最低点的连线叫支撑线。

它的形成是这样的,在下跌行情的末期,市场里股票的出售量减少,股价跌到一定程度后,开始不再继续下跌。

3、一只股票上升到某一价格水平时,出现大成交量,股价随之下跌,成交量减少。

接着股价又升至与前一个价格几乎相等之顶点,成交量再随之增加却不能达到上一个高峰的成交量,再第二次下跌,股价的移动轨迹就象M字。

这就是双重顶,又称M头走势。

如何看股票四度空间

调到K线图,然后右击鼠标,菜单里有个四度空间,进去后出来一对话框,右侧有帮助二字(也可能是右上角一个问号),点去看看。

1984年,彼得·史泰米亚在总结了近30年的期货市场经验后,提出了一套独特的观察、分析市场价格变化的新学说——市场轮廓理论(Market Profile)。

香港许沂光先生认为,该理论涉及到市场中的何时、何价、何人、何事四方面的因素,故将其称为四度空间。

四度空间的理论核心:四度空间的分析方法,指出价位与价值永远出现分歧,在股票市场上,两者在大部分时间都处于不相等的地位。

每日每时的股价上下浮动,都说明价格与价值的不一致性,作为一个精明的买家,最好等到价位低于价值时才买入。

中华老字号相关的股票有哪些 中华老字号上市公司一览

展开全部 中华老字号上市公司解读老字号股票主要有两大优势:1、长盛不衰:公司的主导产品受市场大众消费者的信赖,并且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

2、保护振兴:国家特给予“中华老字号”之称,并受于国家重点保护类型的公司和产品。

例如2011年6月,湖南长沙举行市人大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会。

建议:振兴老字号提升名城品位,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刘国初提交了《关于保护、振兴老字号,提升长沙历史文化名城品位的建议》。

并且在主城区有望建老字号一条街。

从盘面上可以看出,一些带有“中华老字号”之称的股票别具一格,同时也是价值投资者的首选对象。

特别是一些相关产品受国家的保护,和公司具有自主定价权的个股更是珍袖。

以下笔者列出百年店“中华老字号”的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并以《做精一只股》的理念去解读公司经营性质和投资价值,以便读者借鉴参考。

一、中药类1、浙江震元(000705): “震元堂”是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震元堂初创于清乾隆十七年(1752),历史之久乃绍兴诸店之魁,相传创始人杜景湘(慈溪杜家桥人)原在水澄桥摆药摊起家,“震元”二字出自《周易》系其向阴阳先生占卜而得。

因经营有方,信誉卓然,遂得以创下震元堂坚实的基业。

迄今震元堂已有250年的历史,其历来营业鼎盛,久而不衰,被广大人民美誉为“店运昌隆三百载,誉满江南数一家”。

震元堂在经营上的首要特色是货真价实,真不二价。

旧社会大小药店无不挂上“朔望九扣,逐日九五”牌子,而震元堂却不折不扣缺一不卖,民间素以“金字招牌”相称。

2、太安堂(002433): 治疗皮肤病中药开发刚刚起步,其发展前景广阔,具有很高的投资价值。

具有小股本(1亿股)、高成长、垄断性、高利润、非周期的优势细分龙头公司,国家保密配方,拥有五百年中医药文化底蕴和核心技术的企业,自明朝太医柯氏先祖接过御赐金匾“太安堂”始,便融入了广阔的中医药文化,踏上了救死扶伤的征程。

“秉德济世,为而不争”的堂训,经过十三代人的继承,恪守祖训,继承了明太医院的核心技术,开拓创新,研发出治疗皮肤病、不孕不育症、心血管病、妇儿科病等一百多个特效中成药的中药制药企业,公司正逐步从单纯以产品经营,跨入以产品经营带动资本运营,以资本运营促进产品经营的生命周期。

以文化铸品牌,在“太安堂”这个五百年老字号的集团品牌下,形成了“麒麟”、“铍宝”、“柯医师”等优质子品牌。

3、片仔癀(600436): 片仔癀与云南白药一样,二者作为我国中药的两大独家生产绝密品种,其特效配方及独特工艺受国家绝密保护。

明朝万历年间,宫廷政变,有一太医不满朝政,取方出僧,明朝动乱中档案流失,故而明清太医秘方不见经传,但可从片仔癀处方中主方三七去考证,典籍首见于李时珍《本草纲目》,时间是一五五六年本记载三七产于南方深山,既稀又贵,用三七入药传入宫廷,再配置成方,用特殊工艺制作成片仔癀后定为宫廷秘方。

当为传世之宝,需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盛名,所以我们可以判断片仔癀成方之日当不晚于崇祯年间(公元一六二八年或一六四四年)。

那位削发为僧的太医原籍是闽南,后则在璞山岩庙主持传授徒弟几代。

民国时期漳州城的一些茶庄开始制作片仔癀。

1956年,政府宣布进行私营改造。

4、马应龙(600993):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马应龙药业”)是一家有四百多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创始于公元1582年(明朝万历十年)。

1582年,马应龙的创始人马金堂于河北定县(今河北定州市)开办小型眼药铺——马应龙生记药店(总店后迁往北京),创制“八宝”眼药。

至清乾隆年间,马金堂的后人马应龙将“八宝眼药”定名为“马应龙定州眼药”。

四百多年来,马应龙品牌薪火相传,生生不息,谱写了一段“悬壶济世,妙手仁心”的传奇故事。

5、云南白药(000538): 云南白药1902年由曲焕章创制,原名“曲焕章百宝丹”。

曲焕章原在云南江川一带是有名的伤科医生,后为避祸乱,游历滇南名山,求教当地的民族医生,研究当地草药,苦心钻研,改进配方,历经十载,研制出“百宝丹”,另外他还研制出虎力散、撑骨散的药方。

1916年,曲焕章将它们与白药的药方一起交给云南省政府警察厅卫生所检验,合格后颁发了证书,允许公开出售。

1917年,云南白药由纸包装改为瓷瓶包装,行销全国,销量骤增。

1923年后,云南政局混乱,曲焕章在此期间,钻研配方,总结临床经验,使云南白药达到了更好的药效,形成了“一药化三丹一子”,即普通百宝丹、重升百宝丹、三升百宝丹、保险子。

此时百宝丹以享誉海外,在东南亚地区十分畅销。

1931年,曲焕章在昆明金碧路建成“曲焕章大药房”。

1955年曲焕章的妻子缪兰英向政府献出该药的配方,之后云南白药开始在其他药厂生产。

6、同仁堂(600085): 北京同仁堂是中药行业著名的老字号,创建于清康熙八年(1669年),自雍正元年(1721年)正式供奉清皇宫御药房用药,历经八代皇帝,长达188年。

历代同仁堂人恪守“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

股票代持都需要注意什么

一想要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常见情形1、身份原因不适合做股东,比如公务员不能从商。

2、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有限公司就会考虑将部分股东的股权由其他股东代持。

再如,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1〕50号)规定,“最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

因某一股东的持股超过40%的,那么就会采用股权代持协议来解决。

3、提高股东会决策效率。

为保持公司股权架构的稳定性,稳定入股对象,提升共同创业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管理决策的效率,避免因实际持股状况变动而频繁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规避同业竞争、竞业限制。

比如,国企高管人员不得投资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者相竞争的企业。

负有保密义务的股东,投资设立其他与所任职企业相同的企业均可能使用股权代持方式来回避解决。

5、法律意识淡薄、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嫌麻烦。

尤其股权转让的受让一方,认为受让股权就是为了分红的目的,加之,办理股权转让程序繁琐,只要能够拿到应得的分红,办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无所谓,认为签订一份股权代持协议就可以。

二股权代持双方各有什么法律风险1、股权代持对委托人(被代持人、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1)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可能股权代持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但是以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前提,否则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股权代持协议一旦被认定为无效,委托人的投资目的既不能实现,随之产生委托人(被代持人、隐名股东)向受托人(代持人、显名股东)主张返还款项的纠纷。

相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登记于受托人名下的股权被法院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当受托人因其他原因导致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被登记于受托人名下的股权(含代持股权)有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风险。

虽然双方之前签订有股权代持协议,但并不能因此对抗法院对被执行名下股权的强制执行。

【具体可参考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皖民二终字第00027号 翟志汉与张文福、芜湖泰寿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3)登记于受托人名下的股权被处分(质押、转让)受托人的将代持股权处分善意第三人的,委托人仅能依据双方之前签订的代持协议主张相关权益,主张处分股权的行为无效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相关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再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具体可参考 参考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商终字第539号 韩旭东与于传伟、杨敏华委托合同纠纷案】(4)股权代持协议被中途解除的一旦因受托人解除股权代持协议的,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不同意将委托人变更登记为显名股东,或者不同意委托人更换其他人作为登记股东的,将造成委托人股权代持协议解除后,但股权仍登记在受托人名下的实际情况,委托人后期所有的股东权益都将不受股权代持协议的约束。

相关依据: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再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股东在公司法上的权利实现障碍股权代持仅在代持双方...

一只票巨量封停如何买某支股票重大利好消息,开盘一字封停。

请问有...

十字星是一种K线基本型态。

十字星,是一种只有上下影线,没有实体的K线图。

开盘价即是收盘价,表示在交易中,股价出现高于或低于开盘价成交,但收盘价与开盘价相等。

其中:上影线越长,表示卖压越重。

下影线越长,表示买盘旺盛。

通常在股价高位或低位出现十字线,可称为转机线,意味着出现反转。

十字星是指收盘价和开盘价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没有实体或实体极其微小的特殊的K线形式,其虽有阴阳之分,但实战的含义差别不太大,远不如十字星本身所处的位置更为重要,比如出现在持续下跌末期的低价区,称为 “希望之星”,这是见底回升的信号;出现在持续上涨之后的高价区,称为“黄昏之星”,这是见顶转势的信号。

十字星往往预示着市场到了一个转折点,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及时调整操盘的策略,做好应变的准备。

根据实战经验可以将十字星分为小十字星;大十字星;长下影十字星;长上影十字星;T型光头十字星;倒T型光脚十字星和一字线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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