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股票限制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买入股票 卖出有什么限制吗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第十五条规定:“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进入代办系统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
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前十二个月内挂牌公司进行过增资的,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可进入代办系统转让,非货币财产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可进入代办系统转让。
”
一个股票帐户每天最多可以交易多少次?有规定吗?
一个股票帐户每天最多可以交易的次数没有限制;同一只股票一天可以频繁买但当天买的股票不能卖,不过需要到次日才能卖。
我国股市成交优先原则: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
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
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网上股票交易有时间限制吗?
一、股票网上交易有时间限制.中国股票交易时间:每周一到周五上午时段9:30-11:30,下午时段13:00-15:00.周六、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二、晚上部分证券可以委托.一般有效委托时间是交易日的:9:15-15:00.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资者之间按照市场价格对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所进行的买卖。
股票公开转让的场所首先是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只是有价债券交易的一个组成部分,股票市场也只是多种有价债券。
股票交易股票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股票发行和流通的场所,也可以说是指对已发行的股票进行买卖和转让的场所。
股票的交易都是通过股票市场来实现的。
一般地,股票市场可以分为一、二级,一级市场也称之为股票发行市场,二级市场也称之为股票交易市场。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除股票外,还包括国家债券、公司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等等。
国家债券出现较早,是最先投入交易的有价债券。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后来才逐渐出现股票等有价债券。
因此,股票交易只是有价债券交易的一个组成部分,股票市场也只是多种有价债券市场中的一种。
很少有单一的股票市场,股票市场不过是证券市场中专营股票的地方。
股票发行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人出售股份、募集资金的过程。
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
在中国有两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两种。
这两种证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团体出资经营的(称为公营制证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资经营的(称为民营制证券交易所),还可以是政府与私人共同出资经营的(称为公私合营的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开立一个股票帐户(即股东卡)。
股票帐户相当于一个“银行户头”,投资者只有开立了股票帐户才可进行证劵买卖。
如要买卖在上海、深圳两地上市的股票,投资者需分别开设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帐户和深证证劵交易所股票帐户,开设上海、深圳A股股票帐户必须到证劵登记公司或由其授权的开户代理点办理。
股票限制交易是什么意思
您所说的应该是流通股受限股份。
(如果不是您所说的情况,欢迎追问)流通受限股份是指,证券交易所针对上市公司各大股东持有的流通股,为避免对股市和股价造成冲击,对其上市流通的数量以及时间进行限制的股份。
流通股受限股份分为:一、新上市的股份公司各大股东持有的流通股的股份。
二、上市公司各大股东持有的增发股的股份。
三、上市公司各大股东持有的配股送股的股份
信用账户交易的股票有限制吗?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一、交易方法:上海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
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则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对大宗交易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确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
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
2013年10月18日起增加16:00至17:00的大宗交易时段,在该时段内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所达成交易于次一交易日进入清算交收程序。
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
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
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5:05 至 15:30。
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
二、交易地点:大宗交易是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三、交易规则限制如下:(一)上交所规定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深交所规定:1、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2、B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港币;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200 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6、多只 A 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 A 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0 万股;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100万份;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 千张。
股票交易有哪些基本规则
展开全部 股票交易包括很多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规定,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国家法定假日和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证券交易所市场休市。
具体交易时间规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成交顺序: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 为了防止过度投机,股票交易规则还规定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
根据现行制度规定,无论买入或卖出,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
中金网 委托规则规定: 1手=100股 1—99股为零股 不足1股为零碎股 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
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股票T 1交易制度: 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当天无法取出,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取出。
股票交易规则还有很多,但是对于新手来说,了解基本规则便可参加股票交易了。
但是股市有风险,投资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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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股票出现大宗交易意味着什么呢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
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
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大宗交易是《减持规定》的软肋2016年新年伊始,A股市场急剧动荡,其中1月4日、7日两次遭遇熔断。
这个中的原因,就与《18号文》有关限售期的规定到期有关。
去年7月8日,为了救市的需要,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公告〔2015〕18号(即《18号文》),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半年时间内不能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这也意味着该规定到今年1月8日失效。
市场担心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潮”会因此而到来,分析人士甚至预测1月份的减持压力不少于1500亿元。
这种对“减持潮”的担心,正是导致1月4日股市第一次熔断的重要原因。
证监会《减持规定》的出台,对于缓解市场对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的恐惧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根据《减持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减持规定》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此外,对于大股东及董监高在涉及自身违法违规时不得减持的若干情形,《减持规定》也作了具体规定。
因此,《减持规定》对于缓解大小非短期的减持压力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不过,从《减持规定》的具体内容来看,《减持规定》明显存在两个重大的漏洞,有待进一步封堵。
从一个较长的时期来看,如果这两个漏洞不加以封堵,它很有可能让《减持规定》的积极作用化为乌有。
其漏洞之一,就是《减持规定》只是对大股东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进行了总量控制,而没有对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减持的额度进行控制。
虽然《减持规定》有意引导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的方式来减持股份,但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的方式来减持股份,带给市场的冲击一样是很大的。
在这种模式下,大股东完全可以实行“过桥减持”,找一个机构投资者来接盘,然后机构投资者再把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进来的股票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去,这无非是经过一个“过桥机构”倒手一下而已,大股东只需要给“过桥机构”一些好处就可以了。
虽然随后沪深交易所于1月9日晚间发布的对《减持规定》的落实措施提高了协议转让的门槛,有利于规范大股东的协议转让,但大宗交易的漏洞依然存在,大宗交易成了《减持规定》的软肋。
其漏洞之二,就是《减持规定》只是对大股东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进行了总量控制,而没有对董监高的减持额度加以限制。
当然,相对于大股东来说,董监高的持股要少许多,但有的公司董监高持股的绝对数量也是相当可观的。
更何况董监高更加熟悉公司的经营情况,董监高的减持同样可以动摇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所以对于董监高的减持不能没有节制,也应该作出类似于限制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那么,如何封堵《减持规定》的两大漏洞呢?本人的建议是,对于大股东减持额度的控制,应包括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两个部分。
不论采取哪一种交易方式,但每月减持的总额度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而对于董监高的减持,同样可以采取类似于大股东的规定。
同时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还可以在总量上加以控制,规定每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每月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包括协议转让部分)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