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通芯城股票十大股东
科通芯城是一家怎么样的公司?
这个数据体现的是在公司持股股东中话语权最大的前十位股东。
十大流通股东是以可流通股本为参照,列出持有流通股量占前十位的十位股东。
这个数据体现的是在这只股票中对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影响最大的十位股东。
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前,有些个股的流通股仅占总股本的20%,其余的80%的股份都不流通。
在这种情况下,前十大流通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话语权虽然不大,但由于其可以在二级市场上“用脚投票”----抛出持有的股票,会对该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定位产生较大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消除这种“操纵股价”的情况。
所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后的限售股逐步解禁,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成为全部流通的股份。
在这种情况下,“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就没有区别了。
您所列举的“歌华有线”就是一只没有非流通股的上市公司。
所以您看到的“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完全一样。
【流通股东】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有什么不同
展开全部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相关权利: 知情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参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管层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股东在向工商部门行使上述知情权,调取相关资料时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
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其他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如股东证书的,股东可以申请公司协助制作并出具。
鉴于利害关系,股东不希望在查询工商档案资料时被公司知悉的,也可以请律师代理查询。
隐名股东不适用证件查询工商信息的方式。
因为工商部门无法直接核实股东的真实身份。
隐名股东查询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只有通过公司协助或者律师代理查询。
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
《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股东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解散公司请求权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
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一类是《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2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这里的“他人”应当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业,例如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不法侵占公司资产的债务人等。
(4)责任事由:具有违反第六章规定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行为(原因),该行为导致了公司损害结果的发生。
(5)举证责任:在归责原则上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告方举证。
(6)前置程序:股东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先征求公司的意思,即以书面形式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作为公司代表起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诉讼结果归属: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
股东只是按照其股权比例的数量在财务上分享因胜诉带来的股东收益。
注意: 股东代表诉讼解决了过去在公司权益保护方面的主体的缺位问题。
直接索赔权 全名为对董事或高管的直接索赔权 当董事或者高管的个人行为对股东个人造成直接的利益损害,股东有权直接向董事或高管进行索赔。
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提议召集权 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在非股东会的正常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软银集团的最大股东是谁?
十大股东即持有公司股份前十名的股东。
十大流通股东占总股数之比未必持有很多,是流动股东中的前十名,和开会跟散户一样行使相同权利。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流通股股东是指参与中国股市的持有流通股,投资人投资资金量的大的。
太极集团的十大股东
截至日期:2009-06-30 公告日期:2009-08-25 编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1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14453.70万 44.02% 流通A股 2 重庆市涪陵区希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152.16万 6.55% 流通A股 3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633.72万 4.98% 流通A股 4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480.35万 4.51% 流通A股 5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690.00万 2.10% 流通A股 6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422.85万 1.29% 流通A股 7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集团自有资金-007G 158.82万 0.48% 流通A股 8 余明伟 108.19万 0.33% 流通A股 9 冯珍珍 105.45万 0.32% 流通A股 10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99万 0.30% 流通A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