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后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好吗
出现这种情况说明,控股股东需要现金流。
对於二级市场来说,利好的情况是控股股东可减持的股份被锁定,市场筹码相对减少,卖压减轻。
而如果这笔贷款的最终用途为上市公司提高了业绩的话,将是更大的利好。
风险在於一旦市场价格下跌了50%,这批股份将被强平,形成极大抛压甚至形成踩踏。
还有一个是回购交易,是指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以市场价格买入本公司的股票,不管买入的目的,其本质就是在一定时期内减少了市场上股票的供应量,对该股票来说是利好。
如果回购的部分被注销,就是减少了总股本,是长期利好。
如果回购的部分有锁定期,在锁定期内的卖压也会减轻。
风险在於锁定期结束后大股东会不会再度减持。
就质押式回购本身而言,只是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通常这种融资的成本也较低,变现能力也较强,所以上市公司都愿意以这种方式融资。
对上市公司而言谈不上是利空还是利多,因为通过融资,公司的短期流动资金增加了,现金流多了,同时出现了融资成本,所以总体而言对上市公司没有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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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怎么回事???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1、业务流程:(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2、交易主体:(1)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2)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
3、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 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怎么回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
折叠编辑本段业务流程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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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空吗?
展开全部 不属于利空,只属于中性消息,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说明股东急需用钱,但又不愿意把股卖出套现(注意如果控股股东的股票处于限售期内除外,原因是其股票还没有到时限上市流通交易),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能在一段时间内融资得到现金,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用现金赎回相关股票并支付相关回购融资利息(注:这个利息在回购生效时就已经双方约定好了)。
但是如果在回购期内,相关质押的股票股价大幅下跌,导致相关质押股票的价值达不到质押物维持最低资产价值要求时,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交易都会要求融资方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时追加,就可能会被视为违约,那时质押的资金出借方是有权卖出股票变现或变更该股票的拥有权(具体要看相关回购的协定),那时候就可能会变成利空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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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什么意思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通俗的讲,就是持股客户,如果需要短期融资又不想卖出股票,那么他可以选择按一定的质押率把股票只要给券商,然后从券商那获取可取资金。
我们也可以认为是股东质押股票给券商,然后从券商那借钱。
具体期限由客户与公司协商确定,最长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交易期间客户选择延期购回的,延期后的交易总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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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爆仓
展开全部 股权质押,是拿持有的股票作为抵押品,向银行或者券商等单位贷款。
一般按照当时的股价打折贷款。
所以,银行或券商等贷款单位,会有一个按照抵押股价计算的成本价。
由于股票的价格是变化的,当股价跌破贷款单位的成本价时,处于保护贷款单位本钱的约定,贷款单位可以按照市场价强制卖掉被质押的股票。
这就叫做强行平仓。
对质押贷款者来说,就相当于质押品被没收了,自己的持股仓位没有了,俗称爆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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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的门槛是多少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普通投资者较少接触的一种交易方式,操作起来其实并不复杂,这是指资金融入方以持有的股票作为质押物,向资金融出方融入一笔资金,约定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后拿回股票。
最通俗的理解,就是券商相当于一家当铺,股东把股票“当”掉换钱,之后再拿一笔钱赎回这些股票。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业务实质、市场情况和公司资本实力,合理确定股票质押回购最低交易金额。
其中融入方首次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此后每次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3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融出方的,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15%。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是利好还是利空
中性消息,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说明股东急需用钱,但又不愿意把股卖出套现(注意如果控股股东的股票处于限售期内除外,原因是其股票还没有到时限上市流通交易),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能在一段时间内融资得到现金,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用现金赎回相关股票并支付相关回购融资利息(注:这个利息在回购生效时就已经双方约定好了)。
但是如果在回购期内,相关质押的股票股价大幅下跌,导致相关质押股票的价值达不到质押物维持最低资产价值要求时,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交易都会要求融资方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时追加,就可能会被视为违约,那时质押的资金出借方是有权卖出股票变现或变更该股票的拥有权(具体要看相关回购的协定),那时候就可能会变成利空消息。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您好!不属于利空,只属于中性消息。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说明股东急需用钱,但又不愿意把股卖出套现(注意如果控股股东的股票处于限售期内除外,原因是其股票还没有到时限上市流通交易),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能在一段时间内融资得到现金,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用现金赎回相关股票并支付相关回购融资利息(注:这个利息在回购生效时就已经双方约定好了)。
但是如果在回购期内,相关质押的股票股价大幅下跌,导致相关质押股票的价值达不到质押物维持最低资产价值要求时,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交易都会要求融资方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时追加,就可能会被视为违约,那时质押的资金出借方是有权卖出股票变现或变更该股票的拥有权(具体要看相关回购的协定),那时候就可能会变成利空消息。
股票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好处
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票质押式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实际上股票质押式回购是证券公司推出的类贷款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可以用他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证券做质押,向证券公司贷款,等客户还清款项和利息后,解除股票质押,股票重新回到客户名下。
优点作为新推出的业务,与同类产品相比较,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有很多自身的优点。
比如说资金效率高、融资成本低、折算率高、期限灵活等。
第一、资金利用效率高。
T日可以交易,T+1日资金可用,质押的股票不需要过户,对股东地位没有影响。
第二、质押的股票性质不受限制。
比如说一些限售股、外资股、董监高持有的解禁股都可以进行融资,还有持股5%以上大股东可以将超过5%的股份进行质押融资。
第三、融资期限灵活,最长可达三年。
业务模式也很灵活,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解除部分证券的质押,不需要到公证处、登记公司现场办理公证、质押手续。
适合的客户群体(1)具有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但难以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资金的客户;(2)为了补充短期流动性,又不想被动减持股份的客户;(3)具有资金需求,但由于股份性质(限售股、个人解禁限售股等)、身份(董监高、5%以上大股东等)暂时无法通过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等满足其资金需求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