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所得税股票
股票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
除非你是通过其他特殊方式获得的才要额外的缴税,例如大小非减持还要就是间接持有股票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上交所和深交所转让股票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上交所和深交所转让股票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税目为工资薪金,应税项目为“股票期权所得”。
本表仅计算股票期权所得的税额。
2、分摊月份数应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12(最长只能分摊12个月); 3、“含税收入额”指员工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
4、“捐赠扣除额及其他”为选填。
以上数字填写均为正数。
5、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含税收入额-捐赠扣除额及其他 6、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分摊月份数”的计算结果,对照税率表自动填列(对照表见《工资薪金税率表》)。
7、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分摊月份数*税率-速算扣除数】*分摊月份数; 若计算结果为负则默认为0。
8、“已缴纳税额、抵扣额或减免额”可填可不填,如填写应为正数; 9、应入库税额=应扣缴税额-已缴纳税额、抵扣额-减免额; 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默认为0。
股票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年6月、1996年12月和1998年3月下发了《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和《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2005年6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发布《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为按50%计人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即自2005年6月13日起,现金红利暂减为按所得的50%计征20%个税。
而对于所送红股,则依然按20%税率缴纳个税,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人额计征。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则不征个税。
2013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发布《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凡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股票分红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式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这种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3、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5、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如果分红超过12万,该股东需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申报综上所述,分红个税计算为:分红额*20%企业发放分红时需代扣个税股东个人收到后还需自行到税务局申报,(如果满额代税后可不再缴税,只需申报情况即可)
未解禁股票.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12 月31 日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称,股改形成的个人“大小非”股东、新老划断以后公开发行上市的个人限售股股东都须在转让股票后缴纳扣除各种费税的净收入20%的所得税。
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们认为此次对转让限售解禁股起征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对我国个人所得税体系进行的制度完善,而并非直接针对A 股市场。
短期内投资者对新政的不同解读可能加大市场波动,但市场情绪回归平静后新政策将主要通过改变限售解禁股持有人的实际减持行为而影响市场表现。
其中,“大小非”股东的行为变化对二级市场表现的影响更为重要,而对于公开发行上市形成的限售股股东,税收政策的变化将主要体现在一级市场投资格局的变化。
需要交股票交易个人所得税吗
股票转让所得税是“财产转让”的应税项目,转让股票是指个人转让所持有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流通股票,根据《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扩展阅读: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有哪些?
1. 工资、薪金所得;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 劳务报酬所得;5. 稿酬所得;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 财产租赁所得;9. 财产转让所得;10. 偶然所得;11.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其中个人兼职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可以对应纳税额减征30%。
个人取得国债利息、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的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股票转让所得,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所得额;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除另有规定者外,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