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担保
股票可用于债权担保吗?
股票作为一种金融资产和有价财产,是可以用作债权担保的。
我国《担保法》第75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 据此规定,用股票作债权担保,这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法定担保方式。
其中,提供股票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享有债权的一方当事人为质权人。
由于股票的价格具有不稳定性,因此接受股票质押是有一定风险的。
债权人在接受股票质押担保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出质股票必须是可以依法转让的股票。
《公司法》在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的同时,又对股票转让作出了限制,即: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对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第二、出质股票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债权人要审查股票的来源、持有人及票面记载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假股票进行诈骗活动或者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失效后销售股票等。
第三、双方应订立书面的股票质押合同,并应载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股票的种类、数量、编号、票面金额;质押担保的范围;股票移交时间。
若出质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还必须在质押合同签订后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股票出质后除非经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否则不得转让。
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五、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了债务或者提前清偿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股票。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股票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股票,并从拍卖或者变卖该股票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股票常识中上市公司担保的突发性作何解释?
对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担保风险的最大特点是突发性,这一点与经营性风险有很大不同。
经营风险大都有一个渐进过程。
比如说,先是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低于净利润,然后应收账款增多,接着是营业收 人下降等。
对投资者来说,规避这样的风险,只要观察仔细,还有反应时间,可以全身而退。
担保风险往往会被投资者忽略,这是因为担保风险演变成被银行逼债的事实,事前大都无迹可寻,因为投资者对被担保企业的经营情况一无所知。
一旦事情发生,股价突然大跌,投资者损失惨重。
所谓明 枪易躲、暗箭难防,对担保这样的“暗箭”,投资者必须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股票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什么?
股票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损害赔偿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由于股利是股份所生法定孳息,质权及于股利。
因此,依《担保法》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出质股票之股利,但应先充抵主债权利息,后充抵本金,需要说明的是,在股票出质后股份公司增发的新股如配股,质权效力并不及于此,因为这部分股票是在设质后新增,不为质权标的。
股市常识中担保公司市场怎样?
美洲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姜礼斌说:“我们看好中国担保业的前景。
”世界银 行在四川成都设立担保中心,英国某金融机构也出资2000万美金在沈阳设立担保 公司。
对于关注中国金融市场的外资机构来说,在中国正逐步开放金融领域这个敏感的时期抢先拿到“进门证”,就意味着可以尽快占领市场。
股票常识中风险最高的担保类别是什么?
风险最高的担保类别是: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之所以风险最高,是因为此类 担保往往成为上述对象从上市公司“提款”的工具。
也就是说,这些被担保人可能在上市公司为其出具 担保后就没有做还款的打算,上市公司很可能成为最后的买单者。
即使这些被担保人不存在恶意逃脱还款责任的想法,这样的担保也存在巨大的风险。
正是由于上述风险,此类担保一度被证监会明令禁止。
投资者如果在年报中发现上市公司仍然存在这种担保,则不仅 风险高,更说明上市公司的治理不规范,对这样的公司,投资者最好回避。
炒股如何保证盈利最大化?
我们谈到投资赚钱,并不是说要把操作做到多好就赚钱,我们之所以把投资思想拿出来说,是因为我们在阅读了很多成功人士成功法则之后得出的结论,巴菲特、彼得林奇、索罗斯等等大师级的思想,无一不是独特的 但是我们罗列了这些大师的赚钱途径,没有以操作赚钱的,这就表明操作再好也有失手的时候,雪球越滚越大,破了就是严重的问题,还是要走向一个大的发展方向,严格做到长期的赚钱,严格做到年度复利增值的准侧,这才是投资大道。
怎么对待市场的变化,这里有我们自己的一些想法告诉大家,仅供大家交流。
首先要解决买入的问题,所谓会买是徒弟会卖是师傅,这指的是一个方向,那就是买了暴涨之后的会卖出是师傅,但是如果你买都买不好,那你就是当孙子也没有用,不是我们较之,开盘价买入中石油的投资者能获利卖出 所以我们现在先把买入的问题搞清楚,在买入的时候就一定要遵守一个合理的价格买入法则,那么在一个合理的价格买入法则之下,即使出现了浮亏,你也没有必要害怕,你一定要记住,你控制不住盘面的变化,那么就不要斤斤计较。
其二,就是选择股票的问题,在低股价里面找到合适的盘子,盘子太大一年或者数年一波行情太难,所以要找盘子小的,价格低盘子越小越好,企业好盘子小价格高也没事,可以等到企业分红等投资机会,这就需要投资者用心和耐心对待了。
其三,集中投资模式,有的投资者喜欢买数个股票,或者买入数十个股票,这都不是最佳的投资模式,我们的投资模式已经固定下来,在确定的分析下,在合适的股价下,在合适的盘子中,我都是集中资金做一个股票,一年做一个或者二三个,看主力资金运作的情况,完成一个再说下一个,在持仓期间我们基本不看,因为有确定的目标,看了也白看,经过数年的复利增值,其效果非常良好。
担保公司的钱会拿去炒股票吗
不能的,首先融资是第三方开好的账号,监控着账号,就是拿自己的钱做担保。
融资(英文Financing)。
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货币资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间,直接或间接地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
企业要发展,要扩张,就必须依靠融资。
也有部分公司要还债时,也会选择融资。
还有一部分企业存在混合动机。
上市公司能否拿自身股票进行质押或担保?
这是质押和担保的条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
这是在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股票常识中为什么要时刻警惕担保风险?
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不仅出现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有时非经营性风险也会从天而降,令投资者措手 不及。
在这些非经营性风险中,最常见的就是担保。
担保的风险在于,上市公司为其他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如果贷款企业届时还不上钱,那么上 市公司必须代为还款。
此时的“担保”如同古时的“连坐”制度,一人犯事,殃及全族。
由于这种连坐的风险,上市公司就可能会突然出现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因此,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仅应在发生时在临时报告中详细披露,而且在上市公司年报的“重要事项”部分,也应对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进行 全方位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