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股票折价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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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股票不能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额。

我国公司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公司法关于禁止折价发行股票的规定,与“规范意见”的规定是一致的,其目的是为了贯彻资本维持原则。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票面金额属于应记载事项,公司不得发行无面额股票。

股票上所记载的票面金额具有以下意义:(1)发行股票筹资时,相当于票面金额的资金列入公司的注册资本;(2)股票票面金额总值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3)在公司注册资本额确定的前提下,通过票面金额可以确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比列;(4)在面额发行股票时,票面金额即为发行价格。

根据资本维持原则,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

如果允许公司折价发行股票,那么公司实收股本总额就会低于其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

另外,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实收股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

据此,折价发行也是不应允许的。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或者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如果公司采取面额发行股票的方式,委托承销时,要将股票低于面额的价格承包证券经营机构,最终由承销机构交付公司的筹资额将低于面值总额。

有人将这种做法“折价发行”。

其实这并不是折价发行。

因为发行人与承销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而不是公司与股东间的组织关系,公司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将股票委托给承销机构发行,承销机构仍须以股票面值向社会公众发行,承销机构交付发行人的资金总额与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属于承销费用。

公司登记时,应以承销机构按发行价格筹集到的资金作为实收股本进行登记,承销费用在企业经营期内分期摊销。

股票怎样折价发行?

即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

折价发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优惠性的,通过折价使认购者分享权益。

例如公司为了充分体现对现有股东优惠而采取搭配增资方式时,新股票的发行价格就为票面价格的某一折扣,折价不足票面额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积金抵补。

现有股东所享受的优先购买和价格优惠的权利就叫作优先购股权。

若股东自己不享用此权,他可以将优先购股权转让出售。

这种情况有时又称作优惠售价。

另一种情况是该股票行情不佳,发行有一定困难,发行者与推销者共同议定一个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预测行情要上浮的投资者认购。

由于各国一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额,因此,这种折扣发行需经过许可方能实行。

股份有限公司是如何发行股票的?存在折价发行吗?

从财务处理上而言,2010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中对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解答中规定,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财会[2010]25号文件第七条上市公司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进行会计处理也作出如下特别规定,即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包括作为企业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交易费用,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上所及,《问题解答》与财会[2010]25号文件皆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作出了应区分上述两种情形进行财务处理,而不能将股票发行费用完全从发行收入中冲减。

也就是说《问题解答》及财会[2010]25号文件对股票发行费用的处理是分两步处理,即直接归属于发行权益工具新增外部费用从发行收入中处理,其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后一种处理的结果从财务层面上而言则将直接导致上市公司利润的减少,也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业绩”。

摘自中华---会计==网校

股票的发行价为什么可以超过票面金额

按证券法规定,股票可溢价发行,也可平价发行,但不得折价发行,即股票发行价格可以高于票面金额也可等于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票的发行价格由证交所专家根据上市公司申请和上市部资产评估综合给出的一个比较合理比较稳定的价格,如果交易价格低于该发行价格上市部所募集资金将不利于该公司发展,而高过票面金额过多则会形成泡沫结构,不利于社经济制度的建设,所以相关条例明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我国为什么不允许股票折价发行,折价发行与溢价发行对利益双方有何...

折价是以损失当前股东利益为代价的,为了保护当前股东的利益,当然不应该折价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对投资者和发行人乃至承销商都有直接关系。

发行价高,对发行人来说,可以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降低筹资成本。

但是,对投资者来说,发行价太高,则意味着投资成本增大,有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购买热情。

对承销商来说,发行价格过高,增大了承销商的发行风险和发行工作量。

因此,证券法规定发行价格确定的原则是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确定,没有规定具体界限,至于溢价到什么程度,承销商和发行人可以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在争取发行成功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适当的价格。

同时,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规定股票溢价发行要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发行价格予以核准,防止溢价发行畸高影响到股票发行以及上市的正常秩序。

这个规定在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情况下,还是必要的。

溢价发行是债券发行的一种价格选择。

优点是它不仅让发行者获得按票面金额计算的资金,而且给发行者带来额外的溢价收入,甚至使发行收入大于到期按面值偿还的本金支出,增加了发行收入,为发行者提供了在不增加债券发行数量的条件下获取更多资金的途径。

但是,它要求发行者信用较高,同时,溢价发行债券利率较高,发行者到期偿还时将支付较高的利息。

溢价发行在股票发行中更为常见。

许多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不准发行低于面值的股票,这样,股票只能采取溢价发行或平价发行。

西方流行的时价发行是最典型的溢价发行。

所谓时价发行,就是以已发行股票的市场价格作为新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公开方式向公众出售新发行的股票。

时价是指以每天变动的股票价格为基准来确定的发行价格。

这个价格的最终确定,还须考虑公司信誉和发行的数量等因素。

时价发行的溢价部分属于股东。

时价发行对筹措资金十分有利,能减轻公司的股息负担,并能取得成本较低的资金。

但是,为了维护股东利益,时价发行一般都附有十分严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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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票溢价发行、平价发行、折价发行?

《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 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平价发行也称为等额发行或面额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票面金 额作为发行价格。

如某公司股票金额为1元,若采用平价发行方 式,那么该公司发行股票时的售价也是1元。

由于股票上市后的 交易价格通常要高于面额,面额发行能使投资者得到交易价格高 于发行价格时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因此绝大多数投资者都乐于认 购。

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因此可使 公司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同时还可降低筹资成本。

《证券法》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 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即按面额打一定 折扣后发行股票,折扣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发行公司的业绩和承销商的能力。

如某种股票的面额为1元,如果发行公司与承销商之 间达成的协议折扣为5%,那么该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0.95元。

目前,西方国家的股份公司很少有按折价发行股票的。

我国不允 许折价发行。

在我国股票可以分平价发行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吗

理论上股票是采取平价、折价还是溢价发行是根据票面金额与发行价格的对比得出的。

如果发行价格=票面金额,那就是平价发行;如果发行价格高于票面金额为,为溢价发行;如果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为折价发行。

然而,在市场上,一般情况下,都是采取溢价发行的。

主要原因是:目前,A股市场上的股票票面金额一般都为1元,而发行价格几乎没有低于票面金额的;如果小于或者等于股票的票面金额那发行股票的公司也就没有上市的积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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