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把自己的股票放到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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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的股不是融资融券标的股,但是大股东里却有某证券公司的客...

展开全部 融资融券账户中进行融资买入交易时不得超出融资标的证券范围; 投资者应在证券交易所及证券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内进行融资交易; 投资者发出的超出证券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的交易指令,证券公司有权拒绝执行。

融资标的证券查询方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页面下方“服务”—>融资融券—>交易信息—>标的证券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列表—>“融资买入标的证券一览表”里查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左上角“信息披露”—>融资融券信息—>“标的证券信息”里查询。

注: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

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上海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自行约定。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

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上简称“细则”

股票市场中的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怎么回事?

展开全部 股票的融资就是在你原有资金的基础上,按杠杆比例找证券商借几倍于本金的资金来炒股,融券则是如果看空的时候向证券商借你本金几倍的股票来高价卖出,等跌下来了,在跌下来低价的时候买回同等数量同一只股票,赚差价!一样可以到达获利的目的,融资融券需要去开户的证券商开通,这种方式就等于加大筹码,风险也随着加大,一般没把握的情况下,不建议去做,不然本金很容易就亏光了!股市对于散户来说很难,大部分人都是亏损的,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追涨杀跌,经常出现的现象就是一买就跌一卖就涨,这是股市大忌,永远都做不好,要做好,需要知识太多,要跟紧市场热点,最重要是要懂得躲避风险,有过炒股经验的人都知道了,如果不懂躲避风险,就算个别时候有赚到后面都是要亏出去的,每一行都是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做的好,ⓠ(1 0 3 1 6 2 9 1 3 8)有缘认识的一个高手,我见过最强的一个,经常能做到涨停票,牛人,控制风险能力很强,希望对你有帮忙,少走弯路!...

哪些股票可以融资融券 股票才能达到成为融资融券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

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上海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自行约定。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

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上简称“细则”

怎样从融资融券余额判断股票的涨跌?

当融资余额大幅度增加,融券余额相对减少时,股票上涨的几率大。

反之,当融券余额大幅增加,融资余额相对减少时,股票下跌的几率大。

拓展资料:1.在目前阶段,融资融券差额越来越大,由于目前试点券商融券标的股准备不足,导致客户在发现融券机遇时,不能得到融券卖出的股票,而融资额度则不受此影响,所以差额越来越大。

2.近期,券商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将开展,那时,估计融券标的股票会有保证,利用融资融券余额变化,研判股价走势会相对更准确些,感觉目前大盘下跌,与转融通业务开展后,融券做空的股票数量相对充足也有一定关系。

3. 融资余额由高位下来,也就是融资偿还额增加,说明短期该股票已经有见顶或回调要求,嗅觉敏锐和大资金在撤离,此时该抛出和做空。

4.融券是做空,目前融券的比较少,由于和券商是对赌,份额不大,等转融通开了吧,高位觉得股票要回调,就融券卖出。

5.融券余额指的是投资者借券卖出后没有偿还的数量,融券余额越大且稳定增加,说明该股被看衰的程度越大,后市继续看跌,不宜介入,如果融券余额持续减少,说明该股有见底信号。

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是怎么一回事?

1、融资融券的标的股首先由交易所规定,但是各个证券公司的融资标的并不包含其全部,只是其大部分或一部分。

一般大的证券公司融券标的较全,杠杆比较高2、融资融券的标的每个公司都是一样的,但是不一样的是标的物的数量每个公司都不太相同,实力强的公司会有多些。

小的公司可能就会少些。

怎么知道哪只股票能做融资融券?

展开全部 若您咨询的是融资融券标的券查询方法,您可根据股票所属市场通过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页面下方“服务”—>融资融券—>交易信息—>标的证券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列表—>“融资买入标的证券一览表/融券卖出标的证券一览表”里查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左上角“信息披露”—>融资融券信息—>“标的证券信息”里查询。

注: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

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上海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什么是融资融券,对股市怎样起到影响

什么是融资融券?它是指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借入证券卖出的交易活动,则称为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为融资交易;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

融资可以放大你的操作规模,如当你看好某只股票想大举介入而手中钱又不多时就可以向券商借钱买股票,当股票上涨到目标价后,你可以卖出股票清偿借款,从而放大你的收益。

融券为你做空赚钱创造了条件,当你看跌某股时,你可以向券商借入该股,然后将其卖掉,等其下跌后你再买入该股票还给券商,从中获取差额。

那么,是不是所有股民都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不是!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如果你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证券公司就不能也不会向你融资、融券。

也就是说,炒股不到半年的新股民首先被取消了资格,没有风险承受能力的股民也没资格。

由于券商也担心风险,在制定条款时可能对客户的资金量有最低门槛的要求,这样资金量太小的股民可能就不能参与融资融券。

怎么玩:借钱还钱借股还股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应当以卖券还款或者直接还款的方式偿还向证券公司融入的资金。

客户融券卖出的,应当以买券还券或者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向证券公司融入的证券。

借钱还钱,借股票还股票。

这意味着融资买入的证券下跌时,你需要追加资金以还款,融券卖出的股票上涨时,你也需要增加资金来买入同样数量的股票才能平仓。

谁将成融资融券的担保品? 主要包括现金、上证所挂牌交易基金和债券、股票等三类。

其中,对于股票担保品还列出了一系列限制性条件,包括上市交易满三个月;流通股本不低于2亿股,流通市值不低于10亿元;采样期间日均换手率不低于3%。

日均波动率不超过3%,波动幅度不超过60%;持有1000股以上股东人数超过5000人;前50名流通股股东合计持股占流通股比例不超过60%;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票未受特别处理(非ST股)等。

沪深300成份股,也包括上证50成份股将是券商乐于接受的抵押品。

融资融券对证券市场可能同时带来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

其中,正面影响包括: 首先,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融资,必然给证券市场带来新的资金增量,这会对证券市场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各市场都会对融资的比例有一定的限制,中国台湾地区证券融资余额占股市总市值的比重为1.5%,欧美国家也一般不超过2%,这样按照A股3万亿的市值,新增资金可能在450亿元左右,对市场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并不是决定性的。

其次,活跃市场,完善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融资交易者是市场上最活跃的、最能发掘市场机会的部分,对市场合理定价、对信息的快速反应将起促进作用。

欧美市场融资交易者的成交额占股市成交总量的18%-20%左右,中国台湾市场甚至有时占到40%,而卖空机制的引入将改变原来市场单边市的局面,有利于市场价格发现。

再次,融资融券的引入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

融资使投资者可以在投资中借助杠杆,而融券可以使投资者在市场下跌的时候也能实现盈利。

这为投资者带来了新的盈利模式。

而负面影响包括: 首先,融资融券可能助涨也可能助跌,增大市场波动,进而可能助长市场的投机气氛。

其次,可能增大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融资可能导致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证券市场,如果控制不力,将有可能推动市场泡沫的形成,而在经济出现衰退、市场萧条的情况下,又有可能增大市场波动,甚至引发危机。

打开盈利多元化之门 融资融券业务一旦开展,将对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也给证券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

同时,交易量的增加会增大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

更重要的是,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意味着证券公司盈利多元化不再是梦,而将成为现实。

在各类金融产品创新日益活跃的同时,交易方式和产品创新机会大大加强,券商的业务种类逐步增加,将会有着越来越多的收入来源。

而《证券法》的修改为创新类券商相应的拓展业务打开了大门。

融资融券业务就是这些新盈利渠道的重要一环。

股票被调出融资融券是怎么办的?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同仍然有效。

会员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

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上海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自行约定。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

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上简称“细则”...

转融通股票的股东投票权属于谁求答案

转融通是融资融券业务的“升级版”,证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证券、或从各处所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再转融给证券公司,成为证券公司从事双融业务的证券、资金来源。

这样,通过证金公司和证券公司两个中介环节,股票从愿意长期持有而不计较短期收益的股东手里,被借入到需要短线卖出投机的投资者手里。

按《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出借人(比如上市公司大股东)向借入人(证金公司)出借证券,享有到期收回出借证券、收取借券费用及收取相应权益补偿的权利。

其中的“权益补偿”,是指在“借入人在借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证券发行人分配投资收益、或无偿派发证券”等情形下,借入人需要向出借人提供相应的利益补偿。

《证金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中也有类似权益补偿的规定。

当然,证金公司融到股票后再转融给证券公司,角色就从借入方变成借出方,此时证券公司是借入方,为此证券公司需要向证金公司提供权益补偿。

笔者认为,《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证金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作出的“权益补偿”规定,只能看成是借出方与借入方的一个“对赌”约定,“对赌”的条件之一就是借入方为借出方提供权益补偿,这个权益补偿就是以“对赌”期间该股票享有的一些权利作为参照,虽然如此规定造成了“借出方仍享有部分股东权利”的假象,但这绝不表明借出方仍可享受借出证券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之所以《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证金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没有对借出证券的表决权做出明确规定,或许是因为有关方面认为这根本无需规定,是不言而喻的。

这个不言而喻的规定就是,借出证券的内容应包括证券的所有权利,当然包含表决权。

这从以下反证法可以得到结论。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持股经证金公司和证券公司之手,很可能被融券者借入后在市场抛空,这些股票为二级市场其他投资者所买入,二级市场投资者所得到的股票理应是完完整整的股票,其持股自然包括股票的所有权利(含投票权),假如大股东借出股票后仍享有股票的投票权,那么,上市公司的投票权总数就将超过公司总股本所对应的投票权数,岂不荒谬? 按以上反证,证金公司在市场融到股票后,这些股票如果暂时存在证金公司的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中,那么股票的所有权利就应由证金公司来行使,其他所有股票借出环节都可依此类推,毕竟每个环节的借入方都为此付出了相应代价。

转融通也好,融券也好,股票权利必须附着在股票之上,权利随股票的流动而流动,不可能将股票内含的部分权利分割出来截留在某个环节。

在转融通制度中,涉及股票投票权归属的问题,还不止上述这一个。

按《证金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向证金公司借入资金或证券,应向证金公司提交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

对这些作为担保物的证券的投票权等权利如何行使,《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是:对因持有担保证券而产生的“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权利,由证金公司以自己名义行使,但应事先征求委托其持有该证券的证券公司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

这是因为,按规定虽然这些担保证券的名义持有人是证券公司,但投资者才是“权益拥有人”,因此担保证券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然由投资者拥有。

当然,万一证券公司到期未足额偿还转融通债务的,证金公司可按照约定处分这些股票,到时所处分的股票自然包括内含的所有权利,双方约定必然隐含这层意思,这也是不言而喻的。

(作者系资深经济研究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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