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凯 非公开股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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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股票发行有什么用?

根据投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有: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特定的,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做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

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线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般是利好,尤其是如果有增发价格如果与二级市场联动,将会推动股票股价。

股价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如并购重组对股价的影响、股票价格与股票成交量的关系、税收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等。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优点是给予非公开发行一定的监管豁免,可以在不造成证券法的功能、目标受损的前提下,使发行人大大节省了筹资成本与时间,也使监管部门减少了审核负担,从而可以把监管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查处违法活动及保护中小投资者上,这在经济上无疑是有效率的。

家对非公开发行给予审核豁免。

由于可以获得审核豁免,从而大大降低筹资成本,因而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非公开发行具有很大吸引力。

例如,一些“创业企业”(START-UPENTERPRISES)尽管拥有某种新技术,但由于其高风险性,使得普通投资者往往不愿对这样的企业进行投资。

这种企业的价值也往往被低估。

如果它们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其成功的可能性将不高,复杂、耗时、费用高昂的审核、披露程序更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而非公开发行则可以为它们提供一条有效的直接融资捷径。

有资料证明,美国非公开发行豁免制度对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注:Jennings,Marsh, Coffee,Securities Regulation,Cases and Materials,7[Thd.pp.340—343.)再比如,当外国企业希望到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上筹资时,他国的股票发行审核、披露程序常常也是最大的障碍。

而非公开发行则可以使其克服这一障碍。

近年来,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进入外国股票市场,已经成为证券市场全球化的一种重要形式。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发行股票,也是集资的一种,这是利好!首先对公司来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资金使用,可以投资,建设等等的项目。

对公司利好,对股民来说,发行不低于某价钱,是不用担心的股价的!对公司和股民来说,这只股票增发股票,好的公司才有人去购买增发非公开股票,如果坏的公司,谁去购买增发非公开股票??那你现在明白了吧?即是只向大股东或者公司董事局等,发行这些股票!发行这些非公开的股票,通常会锁上N年的,至于多少年,就要看公司决定!如果发行成功。

这些股票就成为非流通股票的有一个特别的价钱,很多时候都发布说不低于某价钱的!一般这些股票发行到10个人以内,至于多少人,那就要看公司决定。

我们普通股民是不能买入这些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非公开股票是什么意思?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非公开发行股是指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对于上市公司来讲引入新的战略股东、注入新的优质资产、进行收购兼并等提供新的工具和渠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结构调整,一般对股价有利好。

什么叫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一般地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其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

这两大特质使得其能够在许多国家获得发行审核豁免。

(注:非公开发行豁免针对的是发售行为,故称“交易豁免”,这与“证券豁免”是有区别的。

所谓证券豁免,主要是指对政府发行的证券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证券的豁免。

两种豁免的区别之一就是在再发售行为(second offering)时,交易豁免下的证券仍需受到发行审核,即其再发售行为需要再次证明符合豁免条件。

在证券豁免下,豁免的效力持续存在于该证券之上,即再发售行为可以获得当然豁免。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给予豁免,并不贬损证券法的目的与功能。

证券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是,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获取足以能使自己形成独立投资决策的信息,以尽力消除认购者与发行人之间以及认购者内部一般投资人与机构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最终使证券市场这一以信息与信心为主导的市场得以稳健运行,市场效率得以发挥。

(注:SEC v.Ralston Purina Co.346 U.S.119,1953.)因此,以强制信息披露为根本核心的现代证券法正是通过对中小投资人的保护从而实现现代法制所追求的实质公平。

而非公开发行的特质使之无需证券监管的直接介入即可达到这种公平,或者说,至少不会损害这种公平。

首先,非公开发行对象是特定的,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作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

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在这种情形下,通常的证券监管措施,如发行核准、注册或严格的信息披露,对其就是不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监管资源的浪费。

因此,给予非公开发行一定的监管豁免,可以在不造成证券法的功能、目标受损的前提下,使发行人大大节省了筹资成本与时间,也使监管部门减少了审核负担,从而可以把监管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查处违法活动及保护中小投资者上,这在经济上无疑是有效率的。

基于以上原因,许多国家对非公开发行给予审核豁免。

由于可以获得审核豁免,从而大大降低筹资成本,因而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非公开发行具有很大吸引力。

例如,一些“创业企业”(START-UPENTERPRISES)尽管拥有某种新技术,但由于其高风险性,使得普通投资者往往不愿对这样的企业进行投资。

这种企业的价值也往往被低估。

如果它们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其成功的可能性将不高,复杂、耗时、费用高昂的审核、披露程序更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而非公开发行则可以为它们提供一条有效的直接融资捷径。

有资料证明,美国非公开发行豁免制度对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注:Jennings,Marsh,Coffee,Securities Regulation,Cases and Materials,7[Th]ed.pp.340—343.)再比如,当外国企业希望到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上筹资时,他国的股票发行审核、披露程序常常也是最大的障碍。

而非公开发行则可以使其克服这一障碍。

近年来,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进入外国股票市场,已经成为证券市场全球化的一种重要形式。

(注:Richard A.Grasso,Globalization of the Equity Markets,20 Fordham Int\'I Law Journal 1180,1997.)

股票发行和股票上市的区别是什么????

展开全部 这个是两个概念。

1、首先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2、其次股票上市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股票上市,是连接股票发行和股票交易的"桥梁"。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主要采取两种形式: 第一,发起设立。

发起人一般在2—200人之间,注册资本为500万,这个时候公司发行股票是不公开的,只对内部发起人发行。

第二,募集设立。

也是有一定的发起人发起,但是发起人只要凑齐注册资本的35%,其余的资金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这个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也是500万,是公开发行,但是未上市。

再则就是,上市发行股票,作为上市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到达3000万元,才具有上市发行股票的资格,而且上市发行股票是需要经过国务院,证监会的批准才可以。

所谓的上市是指在国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买卖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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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中 私募发行、非公开发行的区别?

私募发行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

私募发行的对象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投资者,例如公司老股东或发行人机构自己的员工(俗称“内部职工股”);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与发行人有密切往来关系的企业等。

私募发行有确定的投资人,发行手续简单,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费用。

私募发行的不足之处是投资者数量有限,流通性较差,而且也不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社会信誉。

目前,我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发行几乎全部采用私募方式进行。

我国法律对证券私募发行活动的规范正逐步完善。

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

前者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后者则是向不特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广泛的认购邀约。

从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一直占有主导地位,而非公开发行方式虽曾一度被视为“积极提倡的筹资方式”但却长期受到忽视,有关非公开发行的法律制度极不完整,甚至可以说十分混乱。

非公开发行股票,那股票发行的给的对象是谁

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有: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特定的,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做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

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般是利好,尤其是如果有增发价格如果与二级市场联动,将会推动股票股价。

股价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如并购重组对股价的影响、股票价格与股票成交量的关系、税收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等。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优点是给予非公开发行一定的监管豁免,可以在不造成证券法的功能、目标受损的前提下,使发行人大大节省了筹资成本与时间,也使监管部门减少了审核负担,从而可以把监管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查处违法活动及保护中小投资者上,这在经济上无疑是有效率的。

其次,对非公开发行给予审核豁免。

由于可以获得审核豁免,从而大大降低筹资成本,因而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非公开发行具有很大吸引力。

例如,一些“创业企业”(START-UPENTERPRISES)尽管拥有某种新技术,但由于其高风险性,使得普通投资者往往不愿对这样的企业进行投资。

这种企业的价值也往往被低估。

如果它们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其成功的可能性将不高,复杂、耗时、费用高昂的审核、披露程序更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而非公开发行则可以为它们提供一条有效的直接融资捷径。

有资料证明,美国非公开发行豁免制度对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注:Jennings,Marsh, Coffee,Securities Regulation,Cases and Materials,7[Thd.pp.340—343.)再比如,当外国企业希望到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上筹资时,他国的股票发行审核、披露程序常常也是最大的障碍。

而非公开发行则可以使其克服这一障碍。

近年来,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进入外国股票市场,已经成为证券市场全球化的一种重要形式。

公开发行股票是不是一定都要上市

展开全部 要招股成功,并成功在交易所挂牌才算上市。

首发是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是为了股票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公开发行的股票怎么上市交易。

所以首发是上市的前提。

股票发行和上市交易是两个概念,上市交易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条件,企业发行股票没有那么多限制,可以通过非公开招股发行,和公开招股发行,非公开招股即可通过内部招股和社会定向招股完成。

公开招股即可通过上报证监会和法定中介机构,证券交易所,中介券商金融机构完成,发行完毕后,有代持托管机构,或是由公司成立证券部来负责分红派息事宜,未上市不可以自由交易,但可以转让股份,可以通过公司集中收购回购,或是自己找人转让,每个公司都有不同的规定,在招股时招股说明书都有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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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对上市公司是利好还是利空

定增对上市公司有明显优势:1、有可能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企业等方式给上市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业绩增长效果;2、也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而且,由于“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前二十个交易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发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同时定向增发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我们也称为定增。

这个叫法主要是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

前者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后者则是向不特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广泛的认购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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