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转让给别人的股票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在
有限公司的一个大股东法人代表想把股份转让给公司外的一个人,需要...
展开全部 这个《公司法》第72条第2款是有规定的,但是该规定还是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比如:1、什么是“同等条件”?2、多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如何处理?3、其他股东能不能主张对部分股份的优先购买权?4、如何防范股东恶意行使优先购买权来破坏股权转让?等等都是要考虑的问题所以,如果有股东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那么就要让这些股东出具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说明。
对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一方面要保障其行使优先购买权,一方面又要防止其恶意行使破坏交易,争取及时有效的促成转让,这里面的学问很大嘞。
所以,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准备聘请专业律师介入主导工作。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有三个股东,其中一个股东想转让手中的股份卖给别人,怎么才能...
如果章程中规定不可以转让的话,就可以阻止,否则只能从实现优先购买权上入手了~~《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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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转让股票对股价有啥影响
第一,关于股权转让问题。
如果贵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上对股份的转让除了发起人股份禁售期的限制外没有特殊限制,一般可以自由转让,除非公司章程有限制。
如果是普通有限公司,则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才能转让,通常来说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则应当受让拟转让的股权,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所以如果贵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且没有对股份转让有限制的,则法人和监事可以将股份转让给别人。
展开全部第二,法人和监事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其与股东是否签订有相关协议对此进行约定,法律上没有规定法人和监事转让持有的股份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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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转让转出方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转入方何时可卖出股票,是否受证...
1、为保护众多小股东的利益,证券法对大股东在法定期限内买卖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行为予以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由于大股东在决定公司重大问题上有较多的表决权,是证券法所规定的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内幕知情人。
为了防止其利用所持大比例股份的优势地位,通过频繁地买卖本公司的股票而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损害其他小股东的利益,证券法专门规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反向进行股票买卖,其间必须间隔6个月的时间;如果未间隔6个月,在该股票买卖中获取的收益,即差额收入,归该公司所有。
但有一种例外情况,即证券公司承销股票发行,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2、股权转让点价值完股权转让手续需要间(工商章程变更等)实际完股权交割两都点价值价值内涵同。
大股东转让股票的收益应该算谁的?谁能告诉我国资委转让所控股上市...
展开全部 公司法对股东股份转让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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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转让持有股权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公司法对股东股份转让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