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相关股票
股票中的板块都是什么意思?
股市板块就如同地球板块一样 按行业性质划分 行业的分类法有:标准行业分类法、证监会行业分类法、道·琼斯分类法、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法。
其中标准产业分类法是指联合国颁布的标准,其目的是为使不同国家的统计数据具有可比性,并且使其规范化,它将全部经济活动分为十大类,在大类之下又分若干中类和小类。
这十大类是:1、农业、狩猎业、林业和渔业;2、矿业和采石业;3、制造业;4、电力、煤气、供水业;5、建筑业;6、批发与零售业、餐馆与旅店业;7、运输业、仓储业和邮电业;8、金融业、不动产业、保险业及商业性服务业;9、社会团体、社会及个人的服务;10、不能分类的其他活动。
行业分类方法虽有不同,但大体上都是相似的,就是将具有共同行业特征的企业归在一起,例如,钢铁板块就是钢铁行业这类股票,房地产板块就是房地产这个类别。
研究经济周期不同阶段的受益行业,配置相应受益行业股票,可以取得长期超额收益。
按市值规模划分 按照上市公司股本规模划分,主要依据是流通股本规模大小,两市所有股票可以归类为大盘权重股、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
大盘权重股通常指发行流通股份数额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其市值一般都在100亿元以上,由于其市值占两市重头,也称主板。
大盘股上市公司不但规模大,而且历史悠久,它们一般属于传统行业或者垄断行业,主要集中在金融、地产、基建、钢铁、电力、煤炭和石化等行业,经营稳定,风险比较小。
相对主板市场而言,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在A股中市场代码基本上以002开头,市值一般都在50亿元以下。
从行业来看,中小板一般集中在商业贸易、有色金属、信息设备、电子器件、交通设备等多个行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竞争较为激烈。
创业板公司一般规模很小,流通盘多在1亿左右,主要集中在新技术、新政策催生的新兴企业,如新能源、新材料和物联网等领域,成长性突出,但经营风险也比较大。
在股市中,数量占比20%的大盘蓝筹公司常常拥有股市80%的市值,而数量占比80%的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却只有股市20%的市值。
我们常常发现,“二类”股票在涨时,而“八类”股票却在跌,这就是股市中的“二八现象”,它反映了股市中热点转换过程。
了解“二八现象”,有助于规避前期热点,取得更好的操作收益。
按地理区域划分 不可避免的,上市公司的业绩和其所在地和经营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地方发展,区域振兴,国家地方经济促进政策将会惠及当地公司的股票。
按地域划分股市的板块,可以对热点地区股票的表现作出更好的判断。
一般地,每个省就是一个地域,但是政策热点地区更值得关注。
自2009年起,国家先后批准了珠三角、海西经济区、中部地区、横琴、江苏沿海、辽宁、关中天水、鄱阳湖、图们江、黄河三角洲、海南旅游岛、井冈山等13个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再加上原来的埔东、重庆、津滨等热门地区,所涉及的地区范围已经囊括了中国的几乎所有分地区。
“哥炒的不是股,是地图。
”,这句股民的戏称成了股票市场的时髦用语。
与一批一批规划出来的区域振兴计划相伴随的,则是在A股市场掀起的一波又一波的热炒行情,而及时跟进区域振兴计划,其股票也将收益更丰。
按题材概念划分 具有某种特别内涵的股票,通常会被当作一种选股概念和炒作题材。
例如资产重组、稀有金属、奥运会、期货概念、物联网、节能环保等等,所有这些概念和题材,在庄家和游资手里,都可以用来借题发挥,引发市场大众的跟风,从而达到快速赚钱的效应。
股市中的题材和概念,名目繁多,层出不穷。
例如,能源紧张了,一些替代性能源工厂就成为炒作题材,称为新能源概念股。
稀土管控了,于是和稀土沾点边的公司就成了香饽饽。
经常被利用的炒作题材和概念大致有以下一些类型:1)资产重组:出现控股、收购、合资合作、股权转让等重大资产重组;2)业绩反转:经营业绩出现好转、改善,或是扭亏为盈,或是业绩大增;3)国家产业政策扶持:政府政策倾斜的相关产业,如新材料、新能源、物联网等等;4)人民币概念:预计人民币升值影响的股票,如银行、地产、保险等等;5)高送转:送红股或者转增股票的比例很大股票;6)地域概念:如西部概念、海南板块、世博概念等具有地域经济特色的股票;7)其他概念:网络概念、3G概念,WTO概念、生物医药概念等等;总而言之,一切可以引起市场兴趣的话题,都是概念和题材。
在A股市场里,题材概念股上演了一出又一出野鸡变凤凰的神话,让众多的普通投资者或趋之若骛,或羡慕不已。
如果你跟对了,那就有可能一夜致富。
板块的共同属性,使它们可能受到相同因素的影响,产生相似的走势,并成为股市炒作的题材。
同时,板块和板块之间又是相互影响的,例如金融股的波动常常影响地产股的走势,而地产行业的兴旺则可以带动建材水泥行业的繁荣。
搞清楚股市中板块的特点,就有助于了解板块的活动规律。
承包荒山荒地可以开山采石吗
您好,办理采石场安全生产手续的前置是工商管理部门发放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国土资源部门发放的不低于最低开采规模的《采矿许可证》。
具备上述条件后,凭有资质并在我市安监部门备案的建材设计部门完成的《工程设计》以及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到我局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具体办理事项可以咨询当地安监站或市局安监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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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 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
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第五条 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第六条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
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第七条 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公路工作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对在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本法对专用公路有规定的,适用于专用公路。
专用公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建设、养护、管理,专为或者主要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
第二章公路规划第十二条 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四条 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批准的县道、乡道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省道规划应当与国道规划相协调。
县道规划应当与省道规划相协调。
乡道规划应当与县道规划相协调。
第十五条 专用公路规划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编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核。
专用公路规划应当与公路规划相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发现专用公路规划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规划有不协调的地方,应当提出修改意见,专用公路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作出相应的修改。
第十六条 国道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原编制机关决定。
国道规划需要作重大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经批准的省道、县道、乡道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专用公路用于社会公共运输。
专用公路主要用于社会公共运输时,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申请,或者由有关方面申请,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同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改划为省道、县道或者乡道。
第三章公路建设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维护公路建设秩序,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除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括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转为的财政拨款外,可以依法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公路建设进行投资。
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可以依照...
采石油的方法有哪些?
石油多深埋于地下(或海底),且为流体 矿物,故一般只用打竖井继而通过采油管开 采。
在一口油井打成的初期,由于地层下压力很大,油层内的石油常常受压力驱使自动 上喷,这时可采用"自喷采油法"采油。
自 喷采油设备简单、开采经济、管理方便、产量也高,是理想的采油方式。
条件好并采用先 进技术的自喷油井,一般可保持几年、十几年的自喷形式。
油层压力较低或已过自喷期的 油井,石油只能流人井里却无力再喷出地面,这时耍采用机械采油方法,即通过安装在井 上的抽油累(俗名"磕头机")往上抽油。
使 用磕头机抽油的油井也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维持一定的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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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 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
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第五条 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第六条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
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第七条 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公路工作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对在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本法对专用公路有规定的,适用于专用公路。
专用公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建设、养护、管理,专为或者主要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
第二章公路规划第十二条 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四条 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批准的县道、乡道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省道规划应当与国道规划相协调。
县道规划应当与省道规划相协调。
乡道规划应当与县道规划相协调。
第十五条 专用公路规划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编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核。
专用公路规划应当与公路规划相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发现专用公路规划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规划有不协调的地方,应当提出修改意见,专用公路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作出相应的修改。
第十六条 国道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原编制机关决定。
国道规划需要作重大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经批准的省道、县道、乡道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专用公路用于社会公共运输。
专用公路主要用于社会公共运输时,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申请,或者由有关方面申请,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同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改划为省道、县道或者乡道。
第三章公路建设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维护公路建设秩序,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除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括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转为的财政拨款外,可以依法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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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300元会怎么处理呢?
盗窃300多元钱的物品能够拘留,不构成犯罪,不构成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但是会被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2014年加拿大移民方式?
2014年加拿大移民方式有三种:投资移民、技术移民和亲属移民一、加拿大投资移民:要有足够的资金,有投资项目例如:2014年加拿大魁北克省投资移民条件:1、 拥有超过160万加币的净资产;2、资产是通过合法商业努力所得;3、 最近5年中有2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承认部门经理的管理经验;4、 投资80万加币(5年后政府归还本金,无利息)或投资22万加币(一次性支付不返还),两种方式任选其一;5、申请人全家符合体检要求;6、申请人全家符合安全背景调查要求;g、申请人全家没有犯罪记录。
二、加拿大技术移民:有工作经历,有大专以上的学历,雅思6分以上例如:2014年加拿大魁北克省技术移民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半年以上工作经验、英文、法文达到一定程度(主要是听说能力)。
三、加拿大亲属移民:在前往国有直系亲属,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例如:2014年加拿大联邦亲属移民条件:1、担保人条件:a.担保人保证提供经济支持,被担保人保证努力自立b.如果被担保的是配偶,担保人要在3年内为被担保人提供经济资助。
c.如果被担保的是子女,担保人要在10年内为被担保人提供经济资助,或直到被担保人25岁。
2、被担保人条件:a.被担保人是配偶的,要有合法婚姻关系b.被担保人是子女的,需要是22岁以下,未婚的;如果超过22岁的,必须是全日制且依赖父母的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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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一单项选择题1.资本主义经济法最早产生于(C)A美国 B德国 C俄国 D东欧2.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规范调整(A)的必然结果A经济关系 B法律关系 C民事关系 D行政关系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A)A无限责任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两合公司4.有权决定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是(B)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 D债务人 5.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A)A增值税 B营业税 C城建维护税 D个人所得税6.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不得经营(C)A信用保险 B人寿保险 C意外伤害保险 D健康保险7.关于反倾销中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表述,正确的为(C)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唯一原因B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充分条件C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必要条件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8.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机构是(A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务委会 C国务院 D审计署9.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A )A行贿论处 B受贿论处 C贪污论处 D挪用公款论处10.掠夺性定价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不包括(A)A经营者应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销售价格低于成本 C低价销售行为无正当理由 D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二、多项选择题1.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ABCD)A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涉外经济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是(ABC)A一种权利义务关系B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C需要建立在经济关系基础之上D对经济关系具有决定性的反作用3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外双方均可以选择的出资方式包括(ABCD)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B债权人会议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组成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5我国商品税法主要包括(ABC)A增值税法 B营业税法 C关税法 D消费税法6下列选项中属于金融市场的是(ACD)A货币市场 B资本市场 C外汇市场 D黄金市场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ABCD)A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C倾销幅度低于2%的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8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包括(ABCD)A财政供养人口 B少数民族人口 C 疆域面积 D农业产值9各国和地区竞争立法的模式可分为(ABCD)A独立式 B分立式 C合立式 D综合式10.现阶段,我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主要包括(ABCD)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国家商务部 D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三、名词解释题1中国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财政法:是指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价格法: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价格法的调整对象概括地讲就是指与价格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有关的各种价格关系。
四、简答题1.简述公司的主要特征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主体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2.简述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五、论述题试述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协议的使用除外必须满足哪些条件?各国行业豁免的范围越来越窄。
从各国反垄断豁免的发展趋势来看,行业豁免将逐步被行为豁免所取代。
将某些特定行业排除在竞争法适用范围之外,其实质是使该行业中同业经营者之间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免受有关卡特尔禁令的约束。
在这些行业,同业经营者之间开展特定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助于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相关产业的竞争力以及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因此,许多国家允许这些行业中的经营者实施特定形式的卡特尔。
对特定行业中的卡特尔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