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 行权
限制性股票 与 激励股 的联系和区别?
激励股是一个企业或团队,为了激发企业员工或团队的能力或挽留某些高素质员工而分配给其的一定的股份、期权或分红作为鼓励留在公司,确保公司良好的发展。
激励股是一个企业或团队,为了激发企业员工或团队的能力或挽留某些高素质员工而分配给其的一定的股份、期权或分红作为鼓励留在公司,确保公司良好的发展。
第一限制性股票有没有行权等待期?第二限制性股票它为什么只适合企...
限制性股票期权是指公司以奖励的形式直接赠与管理者,作为激励其成为公司的成员或继续在公司服务的一种股票期权。
当被奖励者在奖励规定的时限到期后,该限制性股票期权解锁,可以行权进行交易。
限制性股票期权的内容1、限制性股票期权又叫附加条件的股票期权。
这是公司奖励经营管理人员的一般形式,由公司直接向受益人赠予股票期权,受益人不需要向公司支付什么,用以激励受益人在公司留用。
其限制条件在于当行权者在奖励规定的时限到期前离开公司,公司将会收回这些奖励的期权。
2、限制性股票期权是专门为某一特定计划而设计的激励机制,在这一计划下,高级管理人员出售股票的权利受到限制,只有当高级管理人员完成预定目标、公司股价达到目标价位后,高级管理人员才可以出售受限股票并从中受益。
公司可以无偿地将受限股票赠予高级管理人员,后者可以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受限股票,但公司有权将公司赠与的受限股票收回或以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时的价格回购受限股票。
主题:股票期权和RSU(限制性股份单位)是不是一回事
展开全部 不是。
股票期权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
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众多方法之一,属于长期激励的范畴。
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restricted stock)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八大差异: 1、权利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股票期权是典型的权利义务不对称激励方式,这是由期权这种金融工具的本质属性决定的。
期权持有人只有行权获益的权利,而无必须行权的义务。
限制性股票的权利义务则是对称的。
激励对象在满足授予条件的情形下获得股票之后,股票价格上涨,限制性股票的价值增加;反之股票价格下跌,限制性股票的价值下跌。
股票价格的涨跌会增加或减少激励对象的利益。
2、激励与惩罚的对称性不同。
由于权利和义务对称性的不同,激励与惩罚的对称性也不同。
股票期权并不具有惩罚性,股价下跌或者期权计划预设的业绩指标未能实现,受益人只是放弃行权,并不会产生现实的资金损失。
而限制性股票则存在一定的惩罚性。
在激励对象用自有资金或者公司用激励基金购买股票后,股票价格下跌将产生受益人的直接资金损失。
限制性股票通过设定解锁条件和未能解锁后的处置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直接的经济惩罚。
3、行权价和授予价格的区别。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是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行权价格具有明确规定,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笔者认为,从授予价格的经济学含义考虑,授予价格应为激励对象的真实购买价格。
由于激励对象的真实购买价格并不同于计划草案公布时的股票市场价格,一般与市场价格存在折价,而且各公司不同方案的真实购买成本差异很大,所以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没有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具体规定。
4、价值评估的区别。
股票期权的估值一般按照金融工程学中的期权定价模型(如B-S模型或者二叉树定价模型)进行测算,依赖于股票市价、行权价、股票收益率的波动率、期权有效期限、无风险利率、股票分红率等参数决定。
而管理层的激励股票期权与作为普通金融工具的期权存在各种现实差异(如激励股票期权无流通市场、存在等待期等),无论采用B-S还是二叉树定价模型计算的期权价值,都不能符合激励期权的真实价值。
而限制性股票的价值估值则十分简单,限制性股票的价值即为授予日的股票市场价值扣除授予价格,并无针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诸多差异及其对企业的影响,笔者认为限制性股票优于股票期权,特别是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更应该选择限制性股票未来的等待价值。
两者的差异可理解为限制性股票只有内在价值,而股票期权拥有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
5、会计核算的区别。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都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在授予日,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确定公允价值(即上述评估价值)。
对于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的期权数量进行估计,按照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对于限制性股票,一般并无等待期,授予后即让激励对象持有股票。
如果采用激励基金购买股票方式,则将激励基金计入下一期的成本费用和扣减银行存款。
如果采用定向发行,则增加公司股本和银行存款,对于企业来说,并无成本费用。
6、对企业财务影响的区别。
股票期权主要体现在计划等待期内逐年对公司的人工成本费用增加,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因此,期权成本会减少企业利润,但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
由于期权估值较高(包括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规模较大(可达公司股本的10%),因此对公司利润的负面影响可能比较大(比如伊利股份和海南海药的2007年报中因期权成本过大导致净利润变为亏损,成为轰动一时的事件)。
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财务的影响,主要是提取激励基金方式下产生的现金流出和成本费用增加,其他两种方式下并无直接的不利影响。
7、激励力度的区别。
就股权激励的股本规模而言,二者并无区别,总股本的10%均为上限,而且二者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国资委另外增加一项规定,要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授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以内。
股票期权计划总份额一般事先均确定,而限制性股票数量可能是事先确定的(如采取定向发行方式),也可能是不确定的(如宝钢、万科等采取激励基金购买方式),最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实质上取决于年度公司利润的完成,因为提取激励基金均来自于年度利润的增量,能够...
请教一个有关股权激励行权的问题
展开全部 政策依据:财税【2005】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分三种形式: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所得的确认:A.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
B.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股票期权转让收入扣除折价购入股票期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后的余额)。
计算方法:A.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B.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首次取得收入按上述公式计算,以后每次取得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2.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所得的确认: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方法:A.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取得限制性股票形式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应纳税额=(限制性股票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B.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限制性股票形式工资薪金所得,首次取得收入按上述公式计算,以后每次取得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限制性股票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3.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所得的确认: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获取的收益,是由上市公司根据授权日与行权日股票差价乘以被授权股数,直接向被授权人支付的现金。
计算方法:A.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取得股票增值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股票增值权某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应纳税额=(股票增值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B.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首次取得收入按上述公式计算,以后每次取得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增值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增值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注意点:1.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2.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员工多次取得或者一次取得多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而且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不相同的,按以下公式确定规定月份数:规定月份数=∑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与该次或该项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乘积/∑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3.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4.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在行权时,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自其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或限制性股票...
现金股利可撤销的限制性股票,对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部分的现金股利是...
股权激励目前中国的方式有:限制性股票期权激励,股票期权激励以及股票增值权激励,楼主大概说的是股票期权激励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这两种吧,两种都是股权激励的范围,比较起来的话:定价: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是以公告日前20日的平均价的50%作为其行权价格(一般)而股票期权激励的行权价格是以公告日前的30日的均价或收盘日前一天的价格进行比较的较高者为定价。
收益:看举例就可以得出:一家上市公司给一位管理层1万股股票期权,执行价格为每股30元。
他的一位同事则获得3500股限制性股票。
5年后,股票期权持有人可能会执行所有的期权买入股票,而他的同事也能够出售所有的限制性股票。
如果5年后股票价格升至60元,股票期权持有人将获得30万元的税前收入,而他的同事通过出售股票将获得21万元的税前收入。
如果股价5年后跌至15元,股权将不值得执行,而持有限制性股票的人通过出售股票将获得52500元的税前收入。
比较税前收入,可以看出股票市价的变动直接决定了两者的收益。
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二、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一)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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