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违规披露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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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违规操作有哪些?谁能具体谈哈,详细,20分!

股票的违规操作就是指内幕交易,也就是利用内幕信息获得不当利益。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

内幕交易行为人为达到获利或避损的目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

内幕交易是一种典型的证券欺诈行为,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的价格敏感信息进行证券买卖活动,从而谋取利益或减少损失的欺诈行为。

根据规定,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不得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内幕交易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①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 ②内幕人员向他人泄漏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获利的行为; ③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内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

这里的内幕人员,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和主管机关和证券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为该上市公司服务的律师、会计师等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内幕交易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以下几种: 1、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2、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其它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有哪些情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表示,目前沪深两市共有31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阶段,上述公司中如有被认定为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将按照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启动退市机制。

据《中国证券报》消息称,31家被立案调查的公司分别是:中科云网、百圆裤业、兴民钢圈、山东如意、湖南发展、铁岭新城、宝泰隆、宝鼎重工、元力股份、东江环保、中兴商业、山东威达、宁波联合、远东传动、科泰电源、新海股份、九鼎新材、珠江啤酒、博汇纸业、上海物贸、大有能源、*ST国创、大元股份、青鸟华光、五洲交通、创兴资源、*ST大荒、*ST成城、上海三毛、建桥通讯,和博元投资。

股票披露有什么好处吗?

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它的股东数量大,分布广,所以它的信息必须公开披露,使全体股东都能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

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哪些(全的)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国改革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证券市场周刊——(红蓝)》等证券类报刊。

一、信息披露的定义及作用:1、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2、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充足度是形成股票市场有效性的必要和充分条件,这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充足度不仅是对上市公司的客观要求,更是对市场监管的客观要求。

二、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1、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1)首次信息披露的途径主要有招股说明书(适用于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募集说明书(适用于公司发行债券)和上市公告书(适用于证券上市交易)。

(2)在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的网站预先披露。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3)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

[1]2、上市公告书3、定期报告(1)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2)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3)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临时报告(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个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的主要途径和方式:1、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体主要是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一些专业报刊,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国改革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证券市场周刊——(红蓝)》等证券类报刊。

2、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全文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发布。

目前,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也可以在这两个网站找到。

3、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指定报刊和网站,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4、公告审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实行事后审核,对临时报告实行事前审核。

5、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充足度是形成股票市场有效性的必要和充分条件,这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充足度不仅是对上市公司的客观要求,更是对市场监管的客观要求。

信息披露违规多少日作出处罚决定

展开全部 1、这个要看交易所的效率,一般信息披露违规5日作出处罚决定。

如果这事交易所已经察觉,不出五个交易日就有了。

很多时候交易所的处罚都是不声不响就下来了,唯一的只好交个整改报告上去了。

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2、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不一定会退市,但是肯定会处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也是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了严重侵害。

严厉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是中国证监会的重要职责,是证监会执法的重中之重。

证监会今年处理信息披露案件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直击违法行为要害,准确认定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退市制度,对有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坚决予以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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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时,定价过程的信息披露的规定有哪些?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制作定价过程及结果的信息披露文件 并公开披露。

在网上申购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披露每位 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及对 应的申购数量,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 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确定的发行价及对应的市盈率等。

中国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 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 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 处理。

如拟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对应的市盈 率髙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应在网上申购前3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 称风险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

风险公告内容至少包括:① 比较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差异及该差异对估 值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 在的差异。

②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 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应依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确定所属行业, 并选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参考依据。

股票转让过程中可能涉及哪些信息披露?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试行)》 的规定,挂牌股票在转让过程中,涉及信息披露的主体包括挂牌公司、做市商 及全国股转系统三个主体方面的内容。

(1)挂牌公司履行的披露义务股票转让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挂牌公司应当于当日收盘 后至次一转让日开盘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①协议转让方式下,股票当日换手率超过10%,或连续三个转让日换手 率累计超过20%。

换手率以流通股本为基数基准。

②做市转让方式下,股票连续三个转让日涨跌幅累计超过50%。

如未能在次一转让日开盘前完成披露,挂牌公司应当申请股票暂停转让、 直至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后恢复转让。

(2)做市商履行报告义务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做市商应当及时向 全国股转系统报告,并说明情况:①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较前收盘价变动幅度超过20%;②当日最高报卖价、最低报买价较前收盘价变动幅度超过30%。

(3)全国股转系统向市场公告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成交价格较前收盘价变动幅度超过50%的,全 国股转系统于次一转让日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公吿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 券简称、成交价格、成交数景、买卖双方证券账户名称、主办券商证券营业部 或交易单元的名称等。

股票大宗交易披露时间有什么规定?

从大宗交易成交信息中只能看到买方卖的营业部地址,究竟是谁属私人秘密,没有公开渠道可以查询。

如果买卖方涉及到公司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的,或者持股5%不到但是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公司同时会出公告显示是谁在买卖,不是主要股东则不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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