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股票代码
华泰证券是不是国企?
不是。
华泰证券即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成立于1990年12月,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也是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之一。
2007年7月,华泰证券在首次券商分类评级中被中国证监会评定为A类A级,2008年7月获得A类AA级资格。
为什么今天中信证券股票在华泰证券交易网上没有
华泰证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高效、诚信、稳健、创新”的核心价值观,以规范科学的经营管理、持续增长的经营业绩、人才荟萃的专业团队、独具特色的华泰文化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优势,成为国内知名、具有较大规 模、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全国性证券公司。
华泰证券以获得创新试点券商资格为契机,在控股南方基金公司、合资组建友邦华泰基金公司的基础上,成功托管收购亚洲证券,控股联合证券、信泰证券和长城伟业期货公司,参股江苏银行,设立香港子公司,证券控股集团的架构已经基本形成,并为今后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此,我谨代表华泰证券全体员工,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华泰证券发展的各级领导、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谢意!展望未来,我们更加充满信心。
中国证券市场已发生根本性转变,正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面对新的形势,华泰证券将继续坚持规范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公司做大做强步伐,力争尽快使公司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业务规模和综合实力进入行业前列的证券控股集团。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华泰证券将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追求卓越的有为气魄,充分把握市场机遇,真诚与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长期合作,做最具责任感的理财专家,为共同创造中国证券市场更加美好的明天而不懈努力!
华泰证券员工年薪多少
展开全部 1、华泰证券是一个证券公司,里面没有“所长”这个职位。
而且每个公司的职位年薪都是不公开的,外界是无法得知其年薪的具体数值的。
2、华泰证券即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成立于1990年12月,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也是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之一。
2015年6月1日华泰证券发行的14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将于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H股股票简称为 “HTSC”,H股股票代码为“6886”。
在H股上市完成后及形式超额配售权前,公司总股本将升至70亿股,其中A股股本因国有股减持转为H股降至54.6亿股占78%,H股为15.4亿股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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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为什么买不了上海A的股票
华泰证券股份公司是国企,实际控股人是江苏国资委,是江苏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Huatai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1991年5月26日在南京正式开业。
华泰证券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是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之一,现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企业,净资产超过100亿元。
华泰证券旗下拥有南方基金、华泰柏瑞基金、华泰联合证券、华泰长城期货、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是江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形成集证券、基金、期货、直接投资和境外业务为一体的、国际化的证券控股集团。
2007年7月,华泰联合证券在券商首次分类评级中被中国证监会评定为A类A级券商,2008年7月被评定为A类AA级,成为全国十家获此评级的券商之一。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理财
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一)集合计划名称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在力争本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四)集合计划投资理念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构建低风险投资组合,遵循稳健投资原则,以研究为导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投资和量化管理,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及逆回购等;投资于申购的新股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间3年。
(七)开放期集合计划成立3个月以后,每1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为每1个月的6、7、8三天(遇节假日顺延)。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目标规模20亿份。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
推广期内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在开放日,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当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5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1、设置特别分配条款,风险管理人先担。
本条款只适用于在推广期内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至补偿时尚未退出的计划份额,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计划满每一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低于1.0225元,管理人有义务仅用自有资金出资所拥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计划份额的资产,通过金额补偿的方式补偿委托人,直到委托人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达到1.0225元或华泰证券持有计划份额的资产补偿完毕为止;在集合计划满第一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高于1.05元,华泰证券有权提取这部分计划份额资产超过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为报酬。
2、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每个月开放一次,满足委托人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3、不设参与费。
(十二)集合计划管理人的重要承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内将根据计划参与总份额,足额认购3%的计划份额,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退出,并承担相应义务和享有约定的权利。
(十三)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1、推广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已经是华泰证券及招商银行的客户。
2、推广机构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
(十四)推广期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出具无异议书面意见之日起不超过60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方案为准。
(十五)推广方式主要通过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营业网点和其他推广机构网点直接向客户宣传,配合集合计划管理人与其它推广机构的网站宣传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户详尽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紫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一)集合计划名称华泰紫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二)集合计划类型非限定性集合计划(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本集合计划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在本集合计划运作期间,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稳定增值。
(四)集合计划投资理念本集合计划遵循价值投资和积极投资的投资理念,以研究为导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投资和量化管理,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新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主要投资范围为:1、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2、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逆回购等;3、申购的新股。
投资组合比例:1、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投资比例为:不超过95%;2、现金类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投资比例为:不低于5%。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5年(七)开放期集合计划成立后1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
本集合计划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接受委托人的参与或退出申请。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总份额)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最高募集规模为20亿份(含管理人参与份额,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0亿份(含管理人参与份额)。
当分红日集合计划规模已达到最高规模时, 因红利再投资而增加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受最高规模限制。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
推广期内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在开放日,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当日集 合计划单位净值。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最低金额为10万...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投资银行管理总部内设金融创新部、人力资源部、机构客户服务总部、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客户服务中心、证券投资部、受托资产管理部、研究所、融资融券部、固定收益部。
华泰证券是首批注册登记的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创造了优秀的经营业绩,获得市场和监管部门的高度认同。
2006年、2007、2008年连续三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授予 “优秀保荐机构”称号。
固定收益业务是华泰证券的传统核心业务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集债券发行与承销、债券交易和债券研究为一体的综合固定收益业务,是财政部2009-2011年国债承销团成员,上海证券交易所一级交易商,主承销了资本市场第一单——公司债券——07长电债,在中国债券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