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联合操纵股票
股市价格到底多大程度上是联合操纵的?
你说的对!是这样不过现在不要高估了他们的力量,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市场规模小,市值小,参与的机构也少,有大资金联合起来就能在市场上呼风换雨,把小股民玩弄于掌股之间目前的沪深股市可没这么容易操控了,基金,QFII,券商,私募,社保等各种资金都在里面博弈,它们之间的投资方式,投资理念都不相同,决不可能联合起来,反而是水火不容,互相制约,比如一季度的行情就是券商,私募打败了基金,QFII要说联合也有,只是小范围内,比如几家私募联合起来抄做一只题材股,比如几家基金联合起来控盘一家银行股,这些联合在目前规模的沪深市场还是到不了呼风换雨的地步
股票幕后操纵是什么意思
操纵股价是指,某些股票投资者为了获得巨额盈利,通过控制其他投资者具有参考意义的股票投资信息,控制未来股票价格走势的行为。
操纵股价不一定是机构,也可能是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大股东、隐形股东、个人等,只要集中资金优势、内部信息优势、管理优势等,其他投资不具备的特殊条件,达到使股票价格可持续的改变,为自己获得不正当的巨额利润的行为均属于操纵股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大户是怎样操纵股票的?
展开全部 首先它拥有的股票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幕后拥有。
其次也有规定操纵价格是不行的 经修正后的我国新刑法第18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下,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①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③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针对单位实施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刑法该条第二款还专门规定:"单位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根据刑法这一规定,笔者认为,所谓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是指违反证券、期货管理法规,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情节严重的行为。
庄家操纵股市,属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但多年来,在中国股市中,庄家操纵股市有多种情形:一是在一些年份,在支持国企上市的政策导向下,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券商、基金公司努力维持股市的高价位,使国企股能够有一个较高的发行价;二是一些机构(包括证券类、工商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了在股市运作中获得收益,或独立坐庄或联手坐庄,操纵若干只股票;三是一些个人为了获得股市操作的高收益,假借机构名义,运用机构资金,进行坐庄操作,如若得手,大部分收益归个人,如若失手,损失由机构承担;四是一些个人通过“提供”机构坐庄信息,既获取巨额“信息费”收益,又为庄家联络了一批跟庄者。
股市虽说也是一种市场行为,股价的高低反映了供求关系,当供大于求时股价就下跌,反之就上升。
但是它又有着极强的人为色彩,这是因为股市上存在着不同的客户,而每个客户又同时进行买卖两种行为,所以这个上的供求关系中常常有着很大的虚假因素。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要把股民进行区分: 散户:资金少,小量买卖股票的普通投资者。
大户:手中有较大量资金,对股市大量投资,大批买卖股票的投资者。
机构:从事股票交易的法人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之类。
庄家:指有强大实力,能通过大量买卖某种股票而影响其价格的大户。
主力:指有极强实力,能通过大量买卖股票而影响整个股市的股价的特大户。
但实际上主力往往是若干庄家的联合行动,由其合力造成对市场的影响。
我们也可以简单地把股市上的各种力量理解为两方,一方是企图操纵股市波动的庄家或主力,常常由某些机构组成;另一方则是跟风的普通股民。
庄家或者主力买卖股票时的方法和我们普通股民完全不同,因为同是搏取差价,而他们手持的是成千万、上亿的资金,如果他们买入某种股票时一次投入的资金太多,就会使股价上升太快,而原来愿意以较低价格卖出的人也会要按抬高的价格来卖出,这样就无法达到他们买入较低价格股票的目的了。
所以他们在一开始买入时,总是在买进股票的同时又以更低和价格卖出一些股票,使股价无法上升。
等他们已经买进足够多的股票,或者说手里握有足够多的筹码时,就开始拉抬股价。
他们投入资金使股价节节上升,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愿意来购买这种股票。
为了使这种股价上升得更“合理”,一开始时他们就要选择那些有潜力有题材的股票,这时更要煽风点火,火上加油。
直到这种股票和价格上升到某个高度,市场的交投也充分活跃时,他们在卖出自己的股票,我们称之为“派发”。
在这个时候,为了保持股价不下落,同时造成市场活跃的假象,他们在卖出股票的同时又买入部分这种股票,我们称之为“对倒”。
因为买卖双方都是同一家,所以他们并没有什么损失,但是吸引来大量的跟风者。
这时我们会看到买卖该种股票的人非常踊跃,但股价却不升反降。
等庄家出货出的差不多了,就把手中的筹码一股脑抛出,这时我们就会看到股价一个劲地往下跌,止也止有住。
这种情况我们管它叫“跳水”,指由于庄家抛售出而使股价一路下跌。
这就是庄家操纵股价的三部曲: 1、压低价格,暗中吃进; 2、煽风造势,哄抬股价; 3、高价抛售,获取差价。
了解庄家操纵股的手法,是理解整个股市价格波动的关键所在。
只有认识了这一,我们才不会盲目跟风,随时在波澜起伏的股市保持清醒的头脑。
“炒股”这个词实在是非常生动贴切地描述了股票买卖是的这种现象。
正是在众多庄家带领下,将股价“炒”得越来越高,不断升温。
而我们要想在这个市场越热,头脑越要保持冷静清醒,不被各种假象所迷惑。
大户怎样操纵股票
在股市中,机构大户操纵股价的常用手段有以下几种:垄断。
机构大户为了宰割散户,常以庞大的资金收购某种股票,使其在市面上流通的数量减少,然后放出谣言,引诱散户跟进,使市场形成一种利多气氛,哄托市价,待股价达到相当高度时,再不声不响地将股票悉数抛出,从中牟利。
而由于机构大户持有的股票数量较多,一旦沽出,必定导致股价的急剧下跌,造成散户的套牢。
另一种方式就是机构大户先卖出大量股票,增加市面股票筹码,同时放出利空消息,造成散户的恐慌心理,跟着大户抛售,形成跌势,此时大户再暗中吸纳,高出促进,获取利润。
联手。
两个以上的机构大户在私下窜通,同时买卖同一种股票,来制造股票的虚假供求关系,以影响股票价格的波动。
联手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联手的大户同时拿出大量的资金购入某种股票或同时抛出某种股票以使价格上涨或下跌;另一种方式就是以拉锯方式进行交易,即几个大户轮流向上拉抬价格或向下打压价格。
如大户A先以10元价格买进,大户B再以11元的价格买进,然后大户A再以12元的价格买进,将价格轮流往上拉。
对敲。
两个机构大户在同一支股票上作反向操作,一方卖,另一方买,从而控制股价向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当股价到达其预定的目标时,再大量买进或抛出,以牟取暴利。
转帐。
一个机构大户同时在多个券商处设立帐户,一个帐户卖,另一个帐户就买。
通过互相对倒的方法进行虚假的股票交易,制造虚假的股市供求关系,从而提高股票价格予以出售或降低股票价格以便买进。
主力操纵股票是不是有特殊的分析软件
首先它拥有的股票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幕后拥有。
其次也有规定操纵价格是不行的。
经修正后的我国新刑法第18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下,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①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③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针对单位实施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刑法该条第二款还专门规定:"单位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根据刑法这一规定,笔者认为,所谓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是指违反证券、期货管理法规,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情节严重的行为。
庄家操纵股市,属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但多年来,在中国股市中,庄家操纵股市有多种情形:一是在一些年份,在支持国企上市的政策导向下,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券商、基金公司努力维持股市的高价位,使国企股能够有一个较高的发行价;二是一些机构(包括证券类、工商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了在股市运作中获得收益,或独立坐庄或联手坐庄,操纵若干只股票;三是一些个人为了获得股市操作的高收益,假借机构名义,运用机构资金,进行坐庄操作,如若得手,大部分收益归个人,如若失手,损失由机构承担;四是一些个人通过“提供”机构坐庄信息,既获取巨额“信息费”收益,又为庄家联络了一批跟庄者。
操纵股票怎么样才算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2月修正版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