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股票最新摘帽条件
股票到底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够摘帽啊?
ST上市公司摘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年报必须盈利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3、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000620符合全部条件 600898第二条不符
st股票摘帽需要哪些条件
如果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财务状况异常的情况已消除,公司运转正常,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为正值,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撤销特别处理的股票代码前不再有ST标记,俗称“摘帽”。
ST上市公司摘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年报必须盈利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3、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股票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够摘帽?
股票中 SST、*ST *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还没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还没有完成股改。
S----还没有完成股改NST----N代表new,即”新的“,st表示的是该股的业绩经营等方面出现了风险导致了该股面临退市风险,NST也就是说,当天刚刚被st或者是st股票经过特殊处理或者别的后重新进入市场交易的意思。
*ST类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须全部符合如下条件:1、并非连续两年年报亏损(包括对以前年报进行的追溯调整),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新规定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3、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复10%的涨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标上必须是年报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三项指标同时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资格,交易所有权根据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
st股的摘帽条件是什么?
股票中 SST、*ST *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还没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还没有完成股改。
S----还没有完成股改NST----N代表new,即”新的“,st表示的是该股的业绩经营等方面出现了风险导致了该股面临退市风险,NST也就是说,当天刚刚被st或者是st股票经过特殊处理或者别的后重新进入市场交易的意思。
*ST类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须全部符合如下条件:1、并非连续两年年报亏损(包括对以前年报进行的追溯调整),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新规定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3、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复10%的涨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标上必须是年报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三项指标同时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资格,交易所有权根据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
ST 股票摘星的条件是什么? ST股票摘帽的条件又是什么?
13.1.1 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
13.1.2 本章所称特别处理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
13.1.3 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 (一) 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二) 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恢复上市首日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不受前项有关5%的限制。
13.1.4 其他特别处理的处理措施包括: (一) 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二) 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13.3.1条第(一)、(二)项情形已消除,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同时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一) 主营业务正常运营; (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13.3.7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13.3.1条第(三)项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同时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13.3.8 上市公司认为13.3.1条第(四)至(六)项情形已消除,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13.3.9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后,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相关公告。
本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申请后,决定是否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公司股票交易因第13.3.1条第(七)项规定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13.3.10 本所决定撤消其他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销其他特别处理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
公告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13.3.11 本所决定不予以撤消其他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应当收到本所有关书面通知的次一交易日作出公告。
公司不公告的,本所以交易所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告。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披露当日上午开市时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本所就13.3.1条第(一)至(三)项情形作出不予撤销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在报送下一个年度报告时方可按照13.3.6条和13.3.7条的规定向本所再次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ST股票摘帽的条件是什么?例如ST平能和ST贤成,它们明年能摘帽? ...
当下面的情况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就可以摘帽:ST平能明年可以摘帽,ST贤成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明年不能 什么是“ ST ”、“ *ST ”公司?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简称前将冠以“ ST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的; 2)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的; 4)由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设施遭受损失,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的; 5)公司涉及负有赔偿责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赔偿金额累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 50 %的; 6)公司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 7)公司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对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 8)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 9)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 10)公司的主要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而公司相应债权未能计提足额坏帐准备,公司面临重大财务风险的; 11)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简称前将冠以“ *ST ”: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 3)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 4)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 5)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的公司; 6)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样的公司会被暂停上市和退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 13.2.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三)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五)公司可能被解散;(六)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3.2.2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发布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六)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4.1.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暂停其股票上市:(一)因第13.2.1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继续亏损;(二)因第13.2.1条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三)因第13.2.1条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四)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五)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因第14.1.1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报告; (二)因第14.1.1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亏损; (三)因第14.1.1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但未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因第14.1.1条第(二)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在两个月内披露了按要求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但未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五)因第14.1.1条第(三)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相关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或者在两个月内披露相关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但未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六)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七)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八)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九)上市公司或者收购人以终止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