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如何计算收益
股票收益怎么计算的?
股票收益=股票售价+持有期间获得现金股利-(股票买入价格+买卖双向佣金+持有期间获得股票股利买价)拓展资料:股票收益就是股票给投资者带来的收入。
它包括四项收益:第 一,股利,指投资者以股东身份,按照持股数量,从公司的盈利分配中获得的收益。
具体包括股息和红利两部分;第二,资产增值,股票投资报酬不仅只有股利,股利仅是公司税后利润的一部分。
公司税后利润除支付股息和红利外,还留一部分作为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东对其拥有所有权,作为公司资产的增值部分,它仍应当属于股票收益。
第三,市价盈利,又称“资本利得”,即运用资本低价买进股票高价卖出所赚取的差价利润。
第四,认股权证价值,简称“权值”,普通股股东有优先认购新股的特权。
作为赋予这个特权的证明,即认股权证。
在认股权证的有效期间,股东可以优先低价认购股票;如果放弃优先认股权,则可以将认股权证出售,认股权证实际上代表一种期权,它具有一定的价值。
股票每天收益怎么计算的?
首先你的成本包括买卖需要支出的手续费和税,目前,一般证券公司的网络交易手续费会低一些,电话委托和柜台委托基本是一样的,目前0.2%,它是根据交易的成交金额计算的。
譬如:你买某股票,其成交价格是10元/股,你买到了1000股,那么你需要交的手续费是1000*10*0.2%=20元(注意不包括印花税);第二天股价上涨了,你以10.5元卖出,那么你要交的手续费为1000*10.5*0.2%=21元(同样不包括印花税)。
此外,交易时还要交印花税,目前是0.1%,计算方法同手续费。
也就是说,你买入是实际交的总金额是10030元,而你卖时实际得到的总金额是10500-31.5=10468.5元,这样你的净收入就是438.5元。
另外还有些小的成本,譬如上海每千股交易手1元的过户费等。
在明确了所有的交易费用后,计算交易的收益就是:收益=(卖出的收入-卖出交纳的交易费用和税金等)-(买入的本金+交易的手续费税等费用)。
所谓买入、卖出的收入、本金,就是你的买、卖单位价格乘以买卖的股数。
收益率=收益/(买入的本金+交易的手续费税等费用)。
当然在公司分红的时候,还要加上分到你手的实际收入。
所以股票的投资收益是交易收益和分红收益两个部分组成的。
股票卖出后收益是怎么计算的比如说我昨天以9元价格买进2手股票,...
股票收益是指收益占投资的比例,一般以百分比表示。
其计算公式为: 收益率=(股息+卖出价格-买进价格)/买进价格*100% 比如一位获得收入收益的投资者,花8000元买进1000股某公司股票,一年中分得股息800元(每股0.8元),则: 收益率=(800+0-0)/8000*100%=10% 又如一位获得资本得利的投资者,一年中经过多过进,卖出,买进共30000元,卖出共45000元,则: 收益率=(0+45000-30000)/30000*100%=50% 如某位投资者系收入收益与资本得利兼得者,他花6000元买进某公司股票1000股,一年内分得股息400元(每股0.4元),一年后以每股8.5元卖出,共卖得8500元,则:收益率=(400+8500-6000)/6000*100%=48% 任何一项投资,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就是收益率,收益率越高获利越多,收益率越低获利越少。
投资者正是通过收益率的对比,来选择最有利的投资方式的。
如何计算股票的收益
收益=股息+(卖出价格-买进价格)比如你10元每股买进,12元每股卖出,你持股期间每股分红2块,那你的每股收益就是 2+12-10=4元 当然还要除去交易手续费手续费包括 :印花税 交易佣金 过户费其中印花税是你交易总额的千分之一,交易佣金各证券公司不同.国家规定是千分之一点五到千分之三 实际上有的公司低于一点五,过户费是没1000股1块
股票投资的收益要怎么计算?
股票投资的收益由股息收入、资本损益和资本增值收益三部分组成。
股息收益的来源是公司的税后净利,税后净利是公司分配股息的基础和最高限额,但要作必要的公积金、公益金的扣除。
资本损益又称资本利得,是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利用价格波动低买高卖赚取的差价收入,当卖出价大于买入价时为资本收益,卖出价小于买入价时为资本损失。
资本增值收益的形式是送股,但送股的资金不是来自当年可分配的盈利,而是来自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股票收益是指收益占投资的比例,一般以百分比表示。
其计算公式为: 收益率=(股息+卖出价格-买进价格)/买进价格*100%; 比如一位获得收入收益的投资者,花8000元买进1000股某公司股票,一年中分得股息800元(每股0.8元),则: 收益率=(800+0-0)/8000*100%=10%; 又如一位获得资本得利的投资者,一年中经过多过进,卖出,买进共30000元,卖出共45000元,则: 收益率=(0+45000-30000)/30000*100%=50%; 如某位投资者系收入收益与资本得利兼得者,他花6000元买进某公司股票1000股,一年内分得股息400元(每股0.4元),一年后以每股8.5元卖出,共卖得8500元,则:收益率=(400+8500-6000)/6000*100%=48%; 任何一项投资,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就是收益率,收益率越高获利越多,收益率越低获利越少。
投资者正是通过收益率的对比,来选择最有利的投资方式的。
怎么计算股票账户里的投资收益?
这是个“年金终值”问题,年金终值的系数为:[(1 i)^n-1]/i其中i是利率,n期数,^n表示n次方例子中,年金为10000元,对于甲,期数为40:10000*[(1 10%)^40-1]/10%=10000*442.592557=4425925.57元对于乙,期数为30:10000*[(1 10%)^30-1]/10%=10000*164.464023=1644940.23元实际操作中,这个系数是通过查表得出的。
股票收益怎么算
1手800元.3W满仓你可以买37手(既3700股)(买要100股的整数倍) 37*800=29600元.(没有用完3W)每股赚 14-8=6元 .3700*6=22200元.不扣除手续费,你这次赢利本金的74%.22200/3W==74%.现在这样的行情,翻番的股票有不少哦。
很现实的 74%.哈
每股年收益怎么计算
每股收益的计算是自1950年以后在美国逐渐发展起来的,其主要作用是帮助投资者评价企业的获利能力。
自1994年开始,我国证监会先后出台了近30个涉及每股收益计算和披露的详细规定。
2003年,财政部针对上市公司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这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每股收益规范进一步科学化、国际化。
然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会计准则制定上与国外会计准则存在着某些差异。
一、国外会计准则对每股收益的规定在西方发达国家,关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多数是遵循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SAC)通过合作研究,于1997年颁布的第128号美国财务会计准则(FAS128)和第33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3)的规定。
其对每股收益的规定主要包括: 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双重列示。
基本每股收益=普通股股东可分配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每股收益=(普通股股东可分配净利润+可转换证券的转换净收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和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两者分别代表了无稀释和充分稀释情况下的每股收益,其差异恰好能够反映公司资本结构对每股收益的最大稀释程度。
2、复杂资本结构下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
复杂资本结构是指公司除了发行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外,还有可转换证券、股票期权、认股权证、与股票相关的奖励计划等契约,这些契约对每股收益都存在潜在稀释的影响。
当股票的市场价格过低、合约不可能被执行时,稀释影响也就不必考虑。
FASB和IASC从成本效益原则和客观性原则出发选择了“库藏股法”,即假设公司由于期权和认股权的执行而获得的收益被用来购买库藏股。
3、每股收益披露的内容。
①披露从基本每股收益分子、分母到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协调过程。
这对于报表使用者来说是十分有用的信息,因为协调过程的不同将直接影响到每股收益的可比性。
但是,由于对这个协调过程的披露比较繁琐,出于成本效益原则的考虑,非重要性项目在披露时可以被忽略。
②披露未纳入稀释每股收益计算的反稀释作用证券。
虽然反稀释作用证券在计算时不予考虑,但是反稀释作用证券的披露能够对每股收益起到预警作用,可以帮助报表使用者了解这些证券对每股收益的潜在反稀释作用,是对稀释每股收益指标的补充。
③披露累计未付的优先股股利。
因为累计未付的优先股股利在计算时是作为每股收益分母的扣除项目,它会降低每股收益,所以FASB和IASC均要求对其进行披露。
二、我国财政部颁布的每股收益公告的变化由于我国证监会提高了配送股和增发新股的条件,因此许多上市公司不得不改变以前惯用的筹资方式。
与配送股和增发新股相比,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相对宽松,于是发行可转换债券成为众多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首选。
而我国证监会于2001年颁布的有关每股收益的公告中,没有区分简单资本结构和复杂资本结构,也没有考虑“潜在普通股”(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购股权等)对每股收益的稀释作用。
随着可转换债券的进一步推广,财政部在2003年针对上市公司颁布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原则上参照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且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实际状况,有选择地对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进行了规范: ①它依循FASB和IASC的规定把每股收益划分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并详细规定其计算、披露以及列报,不再要求计算和披露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②改进了加权计算方法,充分考虑了时间性,能够真实列报不同时期发行股份的每股收益,从而动态、准确地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
③为了减少资产重组和股权操纵对每股收益的影响,规定股份变动时要对以往每股收益进行追溯调整。
同时,披露稀释每股收益也将杜绝上市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炒作,有利于真实反映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和风险水平。
《征求意见稿》的颁布旨在规范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计算、列报和披露原则,侧重解决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和分母的确定问题,特别是分母的确定问题。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现有会计准则,使其更趋于实用,更符合国际标准。
按《征求意见稿》计算出的每股收益比以前更具合理性,保证了复杂资本结构的上市公司所列报的每股收益能够体现会计期间的可比性和持续稳定性,并提高了每股收益的横向可比性。
三、两者差异及原因分析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相对不成熟和全面市场化发行方式尚未实现,《征求意见稿》制定的理论基础缺少配套的实践方法,因此,《征求意见稿》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理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上还略显欠缺。
1。
时间权数的计算问题。
在《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时间权数只说明“应对当期和所有列报期间发行在外的时间进行加权计算”,并没有明确说明是用天数加权还是用月数加权,这会导致在实际运用中的混乱。
由于计算方法的不统一会导致计算结果存在差异,所以无论是用天数加权还是用月数加权,都必须做出明确规定,否则不仅会降低每股收益的可比性,还有可能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