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收购其他公司
我有一公司原始股,最近这家公司,被其它公司,收购,我的股票可以...
事实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
假设3000万的公司,其按照资产发行了1000万股的股份。
那么其上市交易首日,实际流通的股本肯定不是1000万股,而是不足1000万股,可能只有200万,或者400万等。
其他暂时不能交易的股份就是所谓的限售股。
这些股份不是一直不能交易,而是要等待到解禁的日子才能交易。
而这一类限售的股票就是掌握在大股东的手中,即控股了这个公司。
即便你投入了1000万,也只能交易现在流通的股份。
另外还有重要的一点,你要是交易股份占到公司总股本的5%,就必须想证监会申报备案,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为所欲为的。
再假设这个公司到了解禁日,1000万股都流通了,但是公司控股的大股东股份不会轻易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流通的。
你要掌控公司,就必须控股51%。
而这种收购和并购,不是简单的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完成的,而是需要坐下来面对面谈判完成。
这个时候公司的股票就会停牌,等待收购完毕之后才会复牌,同时公告股东的变化。
楼主的想法过于简单了。
如果都是按照你这么说的控股公司。
那中国石油这种国家命脉公司,国外的资金在市场上买了其51%股份,那中石油就不是中国的了。
上市公司收购别的公司一般该股票是涨是跌?
股票停牌大概有如下几种情况,何时复牌需要时间长短不一。
1、由于重大事项引发的停牌,时间长短一不,一般最长不超过20个交易日。
2、由于上市公司合并引发的停牌,这时间就不好确定,经常会拖相当长的时间。
3、由于澄清媒体报道引发的停牌,时间不会很长,短的第二天停一个小时,长的也就几个交易日。
4、由于公司重组或收购引发的停牌,这可能是停牌时间最长的,具体要关注相关公告。
5、由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停牌,最为常见,就是一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收购其它公司股份需要停牌吗?
1、在企业兼并、收购的操作上,投资人的权利转让和目标企业的移交是两项主要工作。
实现投资人的权利转让,务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这涉及兼并或收购行为是否受国家法律保护。
2、目标企业的转让费,一般是在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债权债务等综合因素基础上,由双方协商决定。
在商定转让费时,应该依照有关法律,确定资产权属性质、界定资产范围和审计评估不同特点的资产价值。
3、目标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处理,与兼并收购一方利益相关。
国家法律对被兼并或收购企业债务的处理,以及对债务转让已有明确规定的,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法律允许双方自行约定债务处理方案的,应当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收购公司是什么意思
收购公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
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
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根据不同的标准,上市公司收购有多种分类方法:1、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这是根据上市公司收购所采用的形式不同来划分的。
2、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
这是根据收购者预定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数量来划分的。
3、友好收购和敌意收购。
这是根据目标公司经营者与收购者的合作态度来划分的。
4、善意收购和恶意收购。
这是根据收购人的收购动机来划分的。
5、自愿收购和强制收购。
这是从收购是否构成法律义务的角度来划分的。
6、单独收购和共同收购。
这是以收购主体是单一的还是多个的人为标准来划分的。
7、现金收购、换股收购和混合收购。
这是根据对目标公司的支付方式不同为标准来划分的。
8、横向收购和纵向收购。
这是根据目标公司和收购公司是否处于同一行业部门为标准来划分的。
企业被收购意味着什么
企业被收购意味着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从而影响、控制被收购的企业,以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行为。
1、文化、管理的模式的变化。
公司企业的变更注定也会变更企业文化等,这时候可能就要去适应一种新的企业文化以及管理模式。
2、管理层变化。
要改变公司的工作模式,领导是关键,所以收购公司必然会让自己的管理层员工代替收购公司的员工;作为下属,你就不得不学会跟新的领导相处。
3、薪酬、福利的变化。
在薪酬福利方面也意味着有所改变,两种可能:一种是现有的薪酬福利不变,一种是根据收购公司制定的新的薪酬福利来实行。
4、规矩和操作方式改变。
你的工作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往可能要求说话简单明了,但现在可能会要求更详细具体,开会时间增加。
拓展资料: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
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
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
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但是在古董古玩行业例外,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购古董古玩、文物、珍贵药材等,非法倒卖、走私均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回购股票有什么好处
1.对于股东的意义股票回购后股东得到的资本利得需缴纳资本利得税,发放现金股利后股东则需缴纳股息税。
在前者低于后者的情况下,股东将得到纳税上的好处。
但另一方面,各种因素很可能因股票回购而发生变化的,结果是否对股东有利难以预料。
也就是说,股票回购对股东利益具有不确定的影响。
2.对于公司的意义进行股票回购的最终目的是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价值:(1)公司进行股票回购的目的之一是向市场传递股价被低估的信号。
股票回购有着与股票发行相反的作用。
股票发行被认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号,如果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目前的股价被低估,通过股票回购,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息。
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通常是提升了股价,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
如果回购以后股票仍被低估,剩余股东也可以从低价回购中获利。
(2)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明显超过投资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可以用自由现金流进行股票回购,有助于增加每股盈利水平。
股票回购减少了公司自由现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层代理成本的作用。
管理层通过股票回购试图使投资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资吸引力的,公司没有把股东的钱浪费在收益不好的投资中。
(3)避免股利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当公司剩余现金是暂时的或者是不稳定的,没有把握能够长期维持高股利政策时,可以在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础上,通过股票回购发放股利。
(4)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
如果公司认为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的比例较高,可以通过股票回购提高负债比率,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有助于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虽然发放现金股利也可以减少股东权益,增加财务杠杆,但两者在收益相同情形下的每股收益不同。
特别是如果是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可以快速提高负债比率。
(5)通过股票回购,可以减少外部流通股的数量,提高了股票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购的风险。
(6)调节所有权结构。
公司拥有回购的股票(库藏股),可以用来交换被收购或被兼并公司的股票,也可用来满足认股权证持有人认购公司股票或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换公司普通股的需要,还可以在执行管理层与员工股票期权时使用,避免发行新股而稀释收益。
股票回购: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
2、股票回购主要是为了防止兼并与收购、改善资本结构、维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和股票价格平衡股市。
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
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进行投资,入股,控股,收购,并购,分别是什...
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的标的物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
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
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
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以资财,依计划可选择购置服务公司发行的新股(即现金增资股),或在证券市场上购买服务公司上市股票,这就是入股。
控股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
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
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
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
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
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
兼并 —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
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购 — 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
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设立公司或者筹集资金,依照法律规定发售股份的行为。
按照股份发行目的的不同,股份发行分为设立公司而向发行股份、为扩大公司资本而向发行股份两种类型。
一、 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对发起人的要求:大于或等于3000万、35% 对社会公众发行的比例:大于等于25%、10% 净资产在总资中的比例:大于等于30% (二)特定条件 无形资户在总资中的比例小于等于20% 最近3年连续盈利 (三)发起人与发起方式的界定 【解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1998年),对于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自1998年起,不能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只能采取“先:改制运行,后公开募集”的模式,即国 有企业首先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行新股)。
二、增资发行条件 公司增资发行股票,除符合前述公司设立时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前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三、申请股票上市的法定条件 (一)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持有股票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欲1000人。
(四)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欲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为15% (注意股份发行为10%)以上。
(五)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表无虚假记载。
四、股份转让的法律限制 股东性质 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 发起人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经理 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 1、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回购本公司股票的条件:(1)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1)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中介机构 (1) 为股份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自接受委托之日至文件公布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股票。
证券从业人员 在任职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东 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证券公司 卖出该股票时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协议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