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股票最新消息
莎普爱思股票为何停牌?
近日,丁香医生发布了《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公开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药效及广告宣传,职责其误导老年人,延误白内障治疗。
该文迅速在网络传播,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对莎普爱思进行口诛笔伐。
随着时间的持续发酵,莎普爱思也被扒出了更多的“黑历史”,其股票也暂时停牌。
莎普爱思在药效和广告遭到普遍质疑后,其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下跌。
12月4日,莎普爱思收盘报22.91元/股,下跌3.33%;5日收盘报22.89元/股,下跌0.09%;6日收盘报22.1元/股,下跌3.45%。
其12月6日总市值为54.8亿,较12月1日58.7亿累计蒸发近4亿元。
紧接着,莎普爱思7日未公告先停牌,并于7日下午收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浙食药监函〔2017〕209号)。
文件要求莎普爱思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立即开展广告自查,不符合规定的,立即纠正,并报当地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药品GMP、GSP,确保药品生命周期的质量和安全。
莎普爱思7日晚间公告称,该公司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通知以及收到浙江省食药监局上述文件后,立即对其目前所面临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因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工作和具体措施待落,申请自2017年12月8日起继续停牌。
2014年8月,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判决(嘉平刑初字第500号)显示,2004年至2008年,被告人沈平先后担任平湖市科学技术局(下称科技局)科技发展科科员、科长期间,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有关人员贿赂21.7万元。
证据显示,2006年,沈平非法收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时亮现金1万元。
据悉,沈平主要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提出各类科研经费配置建议方案,指导管理各类计划项目等工作。
沈平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40000元。
此外,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2016年8月作出的一份判决(浙0482刑初686号)显示,原平湖市科技局信息中心副主任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284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其中,2015年,程某非法收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吴建伟现金1500元。
程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2016年3月16日,平湖市科技局再现腐败丑闻,曾担任该局科技管理科科长、科技发展科科长的全俊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
当年11月10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浙0482刑初858号)认定,全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08880元。
其中,证据显示,2015年浙江省级新产品鉴定期间,全俊收受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汪某现金2000元。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平湖的总部。
“该企业一片风平浪静,生产似乎并未受到质疑事件的波及”。
莎普爱思员工表示,“没什么影响啊,都还是照往常一样。
”报道称,当天正巧有操作、技术、行政等岗位在招聘,时不时有来面试的应聘者到门卫室登记,他们有的知道质疑事件,有的则毫不关心。
偶尔遇到莎普爱思的员工,他们聊越来越冷的天气,聊食堂的午餐,聊刚送到的快递,这场引起医疗界和舆论关注的质疑事件没有出现在他们的谈话里。
然而此时正值年底各大机构调仓换股之际,莎普爱思如果复牌,其平静或有被打破的可能。
特别是重仓的国民信托会不会“出逃”,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之一。
据莎普爱思发布的2017年三季报,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3亿元,同比下降3.49%;净利润为1.40亿元,同比下降32.5253%。
和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前三季度比较,其营收分别为7.07亿、7.28亿和7.03亿,营收同比增长分别为20.79%、2.91%和-3.49%。
其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23亿、1.55亿和1.36亿,同比增长分别为27.60%、62.54%和-32.53%。
由此可见,即使没有近期爆发的各种质疑,莎普爱思营收与净利均已出现下降的趋势。
莎普爱思股票复牌后再次跌停?
12月18日消息,上周五晚间,莎普爱思发布近两万字超长公告,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和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
今日股票近3万手大单封死跌停复盘。
根据先前报道,国家食药监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日前表示,浙江“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文号由浙江省食药监局负责审查批准,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监控系统显示,未发现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
对于民众反映该广告的问题,食药监总局已责成浙江省食药监局立即对该产品广告内容进行复审,在复审期间,该企业已主动全面停播“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
12月16日,莎普爱思坚称广告没问题。
莎普爱思称,截至今年12月7日(公司接到浙江省食药监局相关通知的日期),公司经审批并在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共74个,其中40个视频广告、27个图文广告和7个声音广告。
根据莎普爱思在公告中列举的几个视频和声音广告例子的文本看,文本内容确实包含有“早期老年性白内障”这几个字。
不过,从此前网上流传的不少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上看,“早期老年性白内障”这几个字在不少广告中并未放在醒目位置。
此外,莎普爱思表示,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对公司提供的正在发布的广告等,从广告内容、表现形式、实际视听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逐项复核,并抽取部分近期在播广告与审批内容进行比对,对已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广告内容进行复核,未发现公司广告资料与批准的广告内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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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股票跌停,你对莎普爱思的宣传怎么看?
展开全部 莎普爱思滴眼液的主要成分为:苄达赖氨酸,其化学名称为:L-赖氨酸(1-苄基-1H-吲哒唑-3-氧基)乙酸盐,是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早期老年性白内障,莎普爱思滴眼液所含苄达赖氨酸属醛糖还原酶抑制剂,可抑制醛糖还原酶的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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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此次黑天鹅事件对莎普爱思后续股价的影响
展开全部 据该公司财报数据显示,2016年该款产品销量为2800万支左右,而全部成本(不计算销售、财务费用等)仅为4076.73万元,即一瓶滴眼液的成本不过1.45元。
莎普爱思滴眼液并没有进入北京医院、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等大型医院的药品目录。
医院没有进过此类药品,即便是目前医院正在使用的眼药水,对于白内障也只是起安慰剂作用。
目前北京医院眼科使用的治疗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眼药水是日本进口药——吡诺克辛滴眼液,每瓶5毫升,单支售价10.9元,而具有同等疗效的莎普爱思价格是它的4倍:5毫升43.5元。
针对相关质疑,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5日回应称:未发现莎普爱思滴眼液抽检不合格和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也没有收到国家总局和外省移送至浙江省的相关违法广告通告。
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称: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相关行业协会专家表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无论从广告到疗效,相关部门都应主动作为,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有关制度,为百姓健康和市场规范保驾护航。
莎普爱思:立即评估,8日起连续停牌 12月7日,莎普爱思发布公告称,公司6日晚间已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通知以及收到浙江省食药监局文件后,立即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公司申请自12月8日起连续停牌。
停牌期间,莎普爱思将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浙江省食药监局的相关要求,尽快确定相关事项,待相关事项落实后再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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