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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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公司承销一共有几种方式?各自的含义是什么?发行风险各自由...

证券的发行与承销涉及三方当事人,一是发行人,二是承销商即证券公司,三是投资者,即购买证券的人或机构。

承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代销,另一种是包销。

1.代销代销是证券代理销售的一种形式,由发行人与证券公司签订代销协议,按照协议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销售所发行的证券,到约定的期限,部分未售的证券退还发行人,证券公司不承担责任。

代销实际上是发行人与承销商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因承销商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的佣金较低。

2.包销包销又分两种,一种是全额包销,一种是余额包销。

全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由承销商按约定价格买下约定的全部证券,然后以稍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即承销商低价买进高价售出,赚取的中间差额为承销商的利润。

全额包销如果证券销售不出去;风险由承销商自负,故风险较大,但是其收益要比代销的佣金高。

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发行证券,并收取佣金,到约定的销售期满,售后剩余的证券,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全部认购。

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后包销。

什么是证券、股票的承销、发行和转让?

证券承销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 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

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股票转让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券商怎么承销股票发行

展开全部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股票承销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股票承销期不能少于十日,不能超过九十日。

股票承销的两种方式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二种代销和包销都是发行公司于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前者发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间存在一些显著区别:(1)代销指代企业销售,销售多少是多少,销售不完的由企业自己处理。

(2)包销指包销商一次性从企业打包拿走所有发行标的后销售,销售不完剩下的包销商要自己出钱买下。

然后由自己处理。

(3)代销对股票发行企业有销售不完的风险;包销对股票中介机构有销售不完的风险。

证券商担任主承销商应具备条件根据1996年6月17日国务院证券委颁发的《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股票承销业务过程中担任主承销商的,除应当具备证券商从事股票承销业务资格的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净资产和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资本,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和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证券营运资金。

(注:新颁布的《证券法》规定可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2.取得证券承销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主要承销业务人员至少6名,并且应当有一定的会计、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

3.参与过三只以上股票承销或具有三年以上证券承销业绩。

4.在最近半年内没有出现作为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而在规定的承销期内售出股票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总数20%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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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费什么意思

展开全部 承销 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

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

证券发行人支付给,证券经营机构的费用,就是承销费。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形式。

证券法中,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在三个月内所售出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总数量的百分之七十的为发售失败,则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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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承销方式主要是指什么

1、金融债券1)由具有发行资格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构成发行人。

2)报审金融债券的发行额度、面额、发行条件、转让抵押、发售时间及方式、资金的运用。

3)发行债券前发布通告并详细说明发行的目的、发行数额、发行办法、债券期限、债券利率、认购对象、认购和缴款的地址等事项。

2、企业债券 1)由企业规模、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具有偿债能力、经济效益好且前3年连续盈利境内法人向其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发行额度。

其所筹资金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债券包销或代销协议。

3、公司债券1)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上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2)发行资格(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4)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且筹集的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尚未募足或已发行的债券及债务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 3)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决议,或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及部门作出发行决定后。

须上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发行规模。

4)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债券包销或代销协议。

公开发行的公司债面总值超过去人民币5000万时,由承销团承销。

4、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1)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公司股份的可转债采取记名式无纸化发行方式,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5年。

可转换债券可以依法转让、质押和继承。

2)发行资格⑴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⑵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⑷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3)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上述⑶⑷⑸⑹⑺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⑴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⑵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⑶有可靠的偿债能力;⑷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4)由省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送证监会审批 5)发行人必须公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6)经向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可转债可在发行人股票上市或者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在上市前5个工作日将上市公告书刊登7)在发行结束后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

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该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 8)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转换为股份累计达到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10%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9)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请求转换股份时,所持债券面额不足一股股份的部分,发行人应当以现金偿还。

法人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5%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10)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满时仍未转换为股份的,利息一次性支付,不计复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

根据我国《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

答案:B。

解析:参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第十三条: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

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第十四条: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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