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2、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3、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不动产登记后要做什么
1、一定要赶紧核实产权人相关信息
不动产登记证上理所应当会记录房屋产权人的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着准确无误。事实上,尤其是现在不动产登记工作刚刚全面启动的当口上,很有可能因为系统不稳定、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房屋产权人的信息被错误登记,这样一来的话就会给房屋所有人造成比较大的麻烦。毕竟,一切都要以不动产登记证上的信息为准啊!所以,三刻觉得拿到不动产登记证之后一定要打开看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要不然这套房子还指不定是谁的呢!
2、一定要赶紧核实房屋相关信息
房屋信息的法律认定标准就是不动产登记证。因此,拿到不动产登记证之后,一定要赶紧看看房屋的面积、所在的楼层以及地理位置。特别是要注意看一下不动产登记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是否和自己购房时的一致。在现实当中,由于阳台面积赠送等原因的确出现过实际面积与不动产登记证上记载面积不一致的情况,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要找开发商进行核实沟通,要不然很可能会影响未来的房屋交易和升值问题。
3、一定要赶紧核实房产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信息
现在房产已经从过去的居住商品被赋予了更多的金融属性,尤其是在不动产登记全面落实后,房屋抵押、质押等现象越来越普遍。在这里,三刻尤其建议那些买了二手房的朋友们,在拿到不动产登记证之后,一定要赶紧查查看自己的房子是否进行了抵押登记和财产冻结,要不然白白辛苦一场不说,还会陷入到数不清的财产纠纷当中,想想都是很麻烦的事情。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有权证、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商品房购销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