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如下几点:
1,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办法,并管理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2,指导业主大会的成立
3,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进行备案管理
4,参与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的制定
5,监督核算物业服务收费的情况
6,制止或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违法行为
7,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区域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8,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故的报告予以备案并进行处理
9,审批业主改变物业原设计用途的方案
10,审批改变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性质的方案
11,参与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监督检查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2,对违反本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部职责描述:
行政部作为企业的综合事务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为整个企业的运转提供资源支持和后勤保障,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参谋职能
行政部不仅应在日常事务方面做好上级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更应在企业经营理念、管理策略及用人政策等重大问题方面有自己的见解,从而真正成为上级领导不可或缺的“高级参谋”。
2.沟通协调
行政部不仅要与企业领导沟通,还要与各部门之间充分沟通,以便清晰地传达企业的政策和上级领导的意见,保证高效地完成任务。
3.行政事务处理
行政部承担着文书资料管理、办公自动化、接待等事务的处理工作。
4.后勤保障
行政部担负着车辆管理、司机管理、总务后勤(卫生、餐厅、倒班宿舍)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行政工作。
5.监督控制
行政部不仅要为上级领导和各部门提供服务,还要制定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并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与控制。
二、行政部工作职责
行政部主要负责贯彻公司领导指示,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反馈信息,并做好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综合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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