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遗失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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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遗失的应对办法
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
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
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
补办房产证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到房产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并且要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然后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缴纳查档册费,由房产局出具临时收据,并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产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产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经过以上6道程序后,就可以将房产证补办好了。朋友们下次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着急,按照以上步骤,一步一步来就能顺利补办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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