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黄金期货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
黄金期货交易规则
一、国内期货交易时间:
08:55~08:59 集合竞价(接受客户委托,但不撮合)
08:59~09:00 撮合成交
09:00~10:15 正常交易
10:15~10:30 大连、上海郑州期货交易所小节休息
10:30~11:30 正常交易
13:30~14:10 正常交易
14:10~14:20 上海期货交易所小节休息
14:20~15:00 正常交易
二、交割单位:
黄金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0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三、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金含量不低于99.95%。
(2)、国产金锭的化学成分还应符合具体标准。
(3)、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
(4)、3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1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算,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0.1克。
(5)、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6)、每一仓单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
四、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五、指定交割金库:
指定交割金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阴极铜(以下简称铜)、铝、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
黄金期货交易风险
一、经纪委托风险
投资者想要进行期货投资,首要的便是选择一家靠谱的期货经纪公司。因此,客户在选择期货经纪公司时,应对期货经纪公司的规模、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了解,挑选有实力、有信誉的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委托合同》,办理开户、入金等手续。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由于市场流动性差,期货交易难以迅速、及时、方便地成交所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客户建仓与平仓时表现得尤为突出。
如建仓时,交易者难以在理想的时机和价位入市建仓,套期保值者不能建立最佳套期保值组合。平仓时则难以用对冲方式进行平仓,尤其是在期货价格呈连续单边走势,或临近交割,市场流动性降低,使交易者不能及时平仓而遭受惨重损失。要避免遭受流动性风险,重要的是客户要研究多空双方的主力构成,以免进入单方面强势主导的单边市。
三、强行平仓风险
由于期货经纪公司根据交易所提供的结算结果每天都要对交易者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所以当期货价格波动较大、保证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话,交易者可能面临强行平仓风险。
除了保证金不足造成的强行平仓外,还有当客户委托的经纪公司的持仓总量超出一定限量时,也会造成经纪公司被强行平仓,进而影响客户强行平仓的情形。因此,客户在交易时,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资金状况。
四、交割风险
期货合约都有期限,因此,不准备进行交割的客户应在合约到期之前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及时平仓,以免于承担交割责任。这是期货市场与其他投资市场相比,较为特殊的一点,新入市的投资者尤其要注意这个环节,尽可能不要将手中的合约,持有至临近交割,以避免陷入被“逼仓”的困境。
所谓“逼仓”,就是在临近交割时,多方(或空方)凭借其资金优势,逼空方(或多方),当对手无法筹措足够的实物(或资金)时,就可逼对手平仓离场。
以上四点,就是黄金期货交易过程中存在的四个风险点,投资者在投资时一定要对各个风险点做好把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炒黄金期货的步骤
1、开设账户
投资者一般要向黄金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商开立账户,签署风险《揭示声明书》、《交易账户协议书》等,授权经纪人代为买卖合约并缴付保证金。经纪人获授权后就可以根据合约条款按照客户指令进行期货买卖。
2、下达指令
指令包括品种、数量、日期、以及客户意愿价格。关键性指令有:
(1)市价指令。指按当时交易所的价格进行交易
(2)限价指令。这是一种有条件指令,只有市场价格达到指令价格时才被执行,一般买价指令只有在市场价格低于一定水平时才执行,而卖价指令只有在市场价格高于一定水平才执行。如果市场价格没有到达限度价格水平,该指令就不能被执行。
(3)停价指令。该指令也是客户授权经纪人在特定价位买卖期货合约的指令。买的停价指令意味客户想在市场价格一旦高于一定价格时,就立即以市场价格买入期货合约;一个卖的停价指令意味着客户想在市场价格一旦低于一定价格时,就立即以市场价格卖出期货合约。
(4)停止限价指令。指客户要求经纪人在交易所价格跌至预定限度内的限价卖出,或上涨到预定限度内以限价补进的指令。这一指令综合了停价指令和限价指令的特征,但相对于限价指令来说有一定风险。
(5)限时指令。该指令也是一种有条件指令,表明经纪人在多长时间内可以执行该指令。一般情况下,除有说明外,指令均为当日有效,如果一个指令在当日的交易盘中未被执行,那么该指令就失效或过期。
(6)套利指令。该指令用来同时建立多头仓位和空头仓位。如对一定数量黄金建立多头仓位和空头仓位,只是期货合约的到期日不同。
3、执行与结果通知
经纪人在收到客户发出的交易指令后,该指令就迅速传送到期货交易厅中。当该指令被执行后,即买卖成功,有关通知会返回经纪人,经纪人一般先口头通知投资者执行情况:价格、数量、期限以及仓位情况。然后于第二天书面通知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