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4050政策的是哪些人群
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甬政发〔2008〕63号第二条第七款关于“4050”人员界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失业人员登记证》的下列人员: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女40至50周岁,男50至60周岁的失业人员可享受下列政策:
(一)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额度按其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二计算。(从事灵活就业人员未登记个体或创办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4050)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额度按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二、根据《关于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甬劳社就〔2010〕136号:《本市市级统筹地区企业招用被告征地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对招用户籍在市级统筹区内失业6个月以上的女满40至50周岁,男满50至6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4050),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额度按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办理4050政策所需资料
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其中复印件按上级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
3、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
5、《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
6、从其他公共托管机构转移到市档案托管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往年度社保补贴享受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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