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飞机应该怎么购买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方面
很多通航企业每年仅购买30-80万左右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严重不足。不出意外则以,一旦发生意外,公司将背负巨大的财务压力,很有可能一次事故就导致一个小公司面临倒闭的困境。且不说一架飞机的体量能对地面上多少人造成伤亡,单按照前文所说北京、上海、深圳的死亡人口补偿,80万元的投保限额都不足以负担一名受害者的人身赔偿。试想,按一架飞机导致2名地面无辜的第三者殒命,如果出事地点在北京行政区,按照年的赔偿额度计算,两个人的赔偿金总额就将近284万。这还没有计算其他伤者的赔偿,地面车辆、房屋等第三者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的营业中断等间接损失。如果企业投保限额严重不足,想必一次事故足以将其推向破产倒闭的悬崖。
航空保险的介绍
航空保险是以航空飞机旅行为保险标的一种航空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航空保险本身是财产保险的一类),当承保的飞机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受损坏,致使第三者或机上旅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机身保障方面
如果飞机机身的保险金额不足以涵盖重新购买一架新飞机所需要支出的购机、关税、运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通航企业获得的赔款将不足以购买一架新机,在同时需承担第三者赔偿责任和机上人员赔偿责任,以及因无法按约履行服务合同而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势必会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由此甚至可能导致资金链的断裂而使企业濒临破产。
乘客责任及机组责任(含飞行员)方面
机上人员如因航空器事故发生损失均应由通航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投保责任限额不足以支付现行法律规定的侵权人对一个自然人死亡的侵权赔偿金,将由通航企业自行承担差额。以年北京、上海、深圳各地法院受诉为例,每死亡一个普通人(城镇居民)的侵权赔偿金额分别是约为142万、152万和155万人民币。而我们的通航企业在投保乘客责任险时,远远没有达到这个限额,这还没有考虑受伤或死亡人员是飞行员或外籍人士的情况,那样的话通航企业将承担更高的赔偿责任。
除了上述常规风险保障之外,还有一些风险也可能给通航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比如固定翼飞机可能发生在迫降地点无法正常起飞而需要拆卸运输的费用,又如为搜救、营救飞机而发生的费用,飞机着火而发生的跑道灭火费用,事故飞机残骸的处理费用以及听证调查等费用。其中,残骸费用可能数额非常巨大,因为如果飞机坠落在水域中,尤其是饮用水库,仅残骸打捞费用一项就动辄可达数百万元。而这部分费用风险,实际也能通过增加扩展保障来转嫁给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