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标准
一、上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标准--转入
上海养老保险转入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户籍地为本市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本市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且符合如下条件,可以申请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在外省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本市;
2.没有满10年的参保地且户籍所在地为本市。
上海养老保险转入所需资料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上海养老保险转入流程
1.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转入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
3.经与原参保机构确认审核后,符合条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二、上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标准--转出
上海养老保险转出条件
1.转回户籍所在地;
2.因工作调动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拟离开上海,到新就业地参保。
上海养老保险转出所需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函;
3.本人身份证。
上海养老保险转出流程
1.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注意事项: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