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个人怎么交养老保险
竹山县个人怎么交养老保险
“现在养老保险政策好,办理参保手续真是简便”。53岁的城关镇居民陈平不无感慨地说。11月1日,他在竹山县人社局,仅提供一张个人身份证,不到2分钟,工作人员就为其办完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该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像陈平这样已有600多城乡大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为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幸福指数,适应城乡居民的参保需求。年湖北省出台女不满55岁,男不满60岁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在新政策出台后,人社部门一方面大力宣传这项惠民政策,使政策迅速深入人心,解决了大龄人员参保问题,也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另一方面,着力简化参保手续,参保人员只需提供一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个人身份证查以供验,就可即时办理参保登记建档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
竹山人没工作也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近日从县人社局获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9月底出台《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严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严格控制补缴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城乡居民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新规出台后,县人社局积极响应部署,一方面组织相关经办单位开展座谈,讨论养老保险创新政策实施的具体细则,一方面多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自此,我县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支持城镇化建设工作,从年10月全面启动。新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同时也使更多人享受到了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据窗口人员介绍,10月份已办理新增个人参保40余人,明显高于政策执行前灵活就业月参保人数。
关于参保对象
《意见》明确,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以凭个人身份证在社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意见》的实施,给了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的选择权,即参保人只要符合年龄条件,不限户籍性质、就业状况、地域范围等,只要有意愿,有经济能力,均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关于缴费时间和延长缴费
《通知》规定,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从参保当月起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往前补缴。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女55周岁,男60周岁),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经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5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但满10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5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0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意见》规定,同一时间段,参保人只能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得重复参保。对于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原参保地予以封存,待参保人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