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重庆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1、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2、如果由自己的定点医院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的,用医保卡结算,同上。
3、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5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4、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5、做了特殊规定病种(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认定的,住院时同上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自己结算的票据本年度内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6、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需要做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的,自选一家有能力的医院(不一定是自己的定点医院)。不用住院,直接门诊手术,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重庆医保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报销材料
手工报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网络故障或遗失居民医保卡造成手工结算的居民需提供:
(1)门诊:发票、处方;
(2)住院:发票、处方、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
2、意外伤害门诊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大学生需提供:
发票、处方、病历以及学校或居委会开具的意外伤害证明。
3、孕产妇生育报销需提供:
《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处方、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4、异地(主城9区外)就医的居民需提供:
发票、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的病案首页复印件、出院记录、当地医保中心证明。
报销比例及范围
重庆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在职
一级:90%
二级:87%
三级:85%
2、退休:统一95%
3、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支付报销比例:均为100%
重庆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网络故障、遗失或更换居民医保卡(补卡期间)造成居民无法刷卡实时结算的医疗费用;
2、未成年人及在校大学生发生意外伤害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
3、参保居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产生的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
4、申办了异地(主城9区外)就医的居民在异地就医产生的费用。
报销地点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渝中区人民路13号
电话:63891017
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万州区天城大道709号
电话:58106775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电话:7223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