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都好处
购买保险的重要性
一、为什么要买保险。
通俗地讲,就是为了家人生活的稳定与幸福,没问题吧。
三口之家,孩子尚天真幼小,父母对她的爱与日俱增。在孩子生命成长的过程中,父母需要在孩子成年之前源源不断的提供经济支持,同时还要准备自己退休后的养老生活。
在这一切实现之前,我们还要偿还房贷、车贷、支付日常生活开支。可能还要想着换更大的房子、更好的车子,甚至还要给父母准备应急的大额医疗费用。
同时,因为工作压力及生活环境因素,罹患重大疾病和发生意外风险时有发生,这些都是会对家庭财务造成重大打击的风险。如果不及时做好应对策略,万一风险不幸降临,对家庭的生活会造成毁灭性打击。
面临这些风险,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风险转移,通过购买人寿保险,将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来承担。如果发生风险,由保险公司赔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我们支付的保费就是风险转移的费用。
二、想解决什么问题。
要实现家人稳定与幸福的生活,需要持续不断的收入作为支撑。造成收入中断或严重下降的绊脚石,就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
其中刚性问题有两个:一是重大疾病,不但不能继续工作赚钱,还要承担大额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二是严重意外事故,轻则身体受到伤害需要治疗或者缺胳膊断腿,重则失去生命或丧失自主生活能力。
这两大问题会对家庭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对经济收入造成严重打击,从而阻碍家庭规划目标的实现。买保险可以通过风险转移的形式,将经济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一旦发生风险,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
三、应该为谁买保险。
《大学》有曰: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三口之家买保险,有两个基本的原则。
1、先保大人后保孩子原则。
“先给孩子买保险吧”是很多人初次购买保险常犯的错误。其实买保险不是买生活用品,把好的都留给孩子。对孩子而言,父母才是他们最好的保障。如果父母发生风险,收入中断,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孩子会彻底失去依靠。所以就科学的保险规划而言,应该先保大人后保小孩。
2、先家庭支柱后其他家人原则。
一个家庭中,谁的收入越高,谁的家庭责任就越大。这里不是说别人不重要,但在家庭经济上来说,收入最高的人无疑是家庭这辆车的发动机,也是支撑家庭大厦的最大支柱。如果他遭受了重大疾病或意外,支柱到了,家庭的幸福大厦无疑垮塌,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家人的未来保障瞬间消失或剧减。所以,要优先保障家庭的经济支柱,方显理性光辉。
购买保险要知道哪些相关法律
保险法律1、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配。
只要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就不作为遗产分配,并可规避遗产税。
保险法律2、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法律3、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即人寿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法院可以冻结你的房产、股票、账户等,但保险资产除外。
保险法律4、保险是不用公证的婚前专属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人身伤害或患疾病所获得的人身保险赔偿金,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法律5、保险是免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四条第五款: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法律6、寿险公司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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