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行业自律
保险自律的意思是指保险市场主体为了共同的权益组织起来,通过行业内部协作、调节与监督,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够维护共同的利益。这种形式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下面来看看什么是保险行业自律吧。
什么是保险行业自律
保险行业自律是指保险市场主体为了共同的权益组织起来,通过行业内部协作、调节与监督,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经营管理。这种形式对保险业的监督经营管理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保险行业自律的紧要内容
1.制定行业自律守则
保险行业组织通过强化自我经营管理、自我约束机制,促使会员之间展开公平、适度的竞争。为了协调整个保险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各行业组织都制定本组织的自律制度,对违反行业惯例或协议的会员实行调查并予以曝光,以约束会员的行为。
2.制订、颁布保险行业进展的指导性建议,为会员提给咨询服务
保险行业组织中有各个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他们通过对行业进展的研究,可以为各类保险组织的进展提出具体的指导性建议,进而形成整个行业进展方向的建议。
3.制订解释保单措词的共同规则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主张权利和义务上的争议,不少是由于保险单的一些用词不明确,或者各自理解上的差异造成的。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都制定一个共同遵守的解释规则,如按商业惯例解释或按文义解释或按意图解释或按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解释,凡是会员解释要一致。
4.制定共同遵守的费率和条件
为了减少费率上的不公平待遇和保证费率确定的科学性,各国保险行业组织都有要求会员统一遵守的费率标准。另外,还规范统一的手续费标准,防止保险同业间的盲目竞争。
5.规范统一的保险条款格式
保险条款的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而且通常由保险人单方事先拟定。如果没有统一的条款格式,没有统一的专业术语,被保险人很难比较区别保险组织提给的保险单,就会出现某些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实行不公平交易,甚至逃避责任,欺骗投保人。因而,各保险同业组织都规范有统一的保险条款模式,甚至使用统一的保险单。
6.促进保险教育和培训
各保险同业组织都将保险业务教育和人才培训视为同业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凭借自身的优势,组织技术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全行业开展业前培训、专题讲座、行业定期轮训,甚至有专门的专业资格考试制度。
保险行业自律的作用
(一)有利于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督经营管理
保险本身的内在规律和业务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国家必须对保险业实行严格经营管理。由于国家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业实施的监管是从宏观方面实行的,所以对于各保险组织的具体经营行为中的状况和问题很难实施协调和控制;且国家颁布的保险法律、法规虽然为运用法律手段规范保险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施对保险业监督经营管理提给了法律依据,但是对保险经济行为中的许争具体规则却很难涉及。保险行业组织是保险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之间的中介,是联系政府与保险企业的桥梁。保险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行业组织贯彻国家关于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业组织可以通过自律机制有效地解决保险行为中的具体问题,从而对国家在宏观监管行为中运用行政、法律方面的不足之处实行弥补,协助政府加强对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此外,各保险企业、中介机构还可以通过行业组织向政府反映行业共同利益的要求和有关保险行业的进展信息,为国家制订保险宏观政策提给依据。
(二)有利于行业经营和协调内部关系
保险经营的性质决定保险经营必须遵循危机大量和危机分散等原则,通过行业自律,可以实现保险同业的全面协作,从而科学、有效地运用大数法则等数理工具和保险学的基本原理,使保险经营的各项原则得到顺利贯彻。
在行业自律机制的运行中,保险行业组织可提给多种服务;如实行保险市场研究,建立行业信息网络,向各保险组织提给咨询服务,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组织行业内技术交流与合作等。通过服务,可以加强和进展各保险组织之间的联系,使保险行业的整体利益得到维护。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组织之间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经济利益矛盾。行业自律可以约束保险组织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正确处理共同利益问题,使保险实现有序竞争。此外,在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参与国际保险业的竞争历程中,通过行业组织,还可以统一民族保险业的进展战略和协调在保险市场上的运作行为,从而维护民族保险业的共同利益。
(三)有利于协调社会关系和提给社会服务
保险行业的社会联络面极为广泛。一方面依据保险合同,保险组织要承担对各行各业被保险人实行经济补偿的义务,同时还要协助被保险人防灾防损,保障社会财富和公民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保险组织在经营行为中与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社会防灾防损部门等具备紧密的联系。保险行业组织作为行业利益代表,它可以以行业的名义与社会各行业、各有关部门发生横向联系,妥善协调、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保险业严格依法经营,充分发挥保险的职能作用。此外,保险行业组织作为社团法人,还可以兴办保险咨询服务企业等第三产业,为社会公众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保险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保险行业自律的组织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工作方式
保险行业自律是通过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紧要是保险行业协会或者保险同业公会来组织和实施的。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性质决定了其工作方式既区别于政府的保险监管,也区别于保险企业的自我经营管理。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紧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开展保险监管工作的。
(一)制定行规行约
各种保险行业组织为了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都制定有要求会员统一遵守的行规行约。如《香港保险业自律守则》不仅对一般保险实务以及最基本的投保书、索赔、续保以至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争议等问题制定了一套统一的规范,而且制定了一般保险业务中间人的行为守则,提出了中间人在日常推销保险行为中要抱有的正确态度及必须遵守的一般推销原则等。同时要求代理人与保险人一定要签署代理合约。合约中应列明佣金比率、保费交收及毁约赔偿责任等事项。这类规范要求同业组织的成员必须遵守,有的组织规范得更为具体。如规范统一的费率或最低费率、统一的回扣标准等。新加坡的产险组织同业公会就曾制定了所有财产保险组织费率冻结的协议,其中有一条规范:火险保险金额100万元(新币)以上者,各家财产保险组织必须统一按同业公会制定的费率实行承保,不得竞相压价,如有违纪可进投诉,公会有权实行干预。
(二)建立例会制度
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都有例会制度。如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员碰头会,每一年召开一次例会,利用此会议机会检查各会员组织的工作,或要求其将年度报表及有关资料呈送行业组织,以供查核。同时也转发政府部门及社会上其他机构需告知各会员组织的材料,还可以讨论、解决会员共同面临的问题。如英国劳埃德保险人协会的委员会就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劳埃德保险市场出现的各种业务问题及带普遍性的行政经营管理问题,并将讨论结果以建议书的形式递交全体会员审批。新加坡的保险同业公会理事会则基本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研究理事会下设的各小组委员会上送的报告,议决要办的事项,然后将会议讨论及议决的事项均以书面通报形式告知各会员组织执行。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工作内容
(一)制定保险行业的进展目标与规划
保险行业组织需要从保险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进展出发,制定出本行业在较长时期的进展目标与规划,如怎样保持保险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如何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如何在保证保险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增进保险业的社会效益。为了实现保险业进展的长期目标,需要制定各个时期保险业的进展目标与规划,通过近期工作的落实和短期目标的实现,达到长期目标的最终实现。与此相适应,保险行业组织还制定保险行业进展的指导性建议,为会员提给咨询服务。保险行业组织中有各个方面的专家,他们通过对行业进展的研究,可以提出各类保险组织进展的具体指导性建议,进而形成整个行业进展方向的建议。如通过对危机经营管理的研究,指导各会员做好保险防灾减损工作;利用其收集的行业统计资料和国外保险业进展动态,为会员开展咨询,提给技术和市场信息,组织会员实行经验、技术推广和交流。
(二)制定行业自律规则
保险行业组织通过自我经营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强化,既能促使会员之间开展积极的竞争,激发其经营活力,又能积极组织协作,杜绝盲目、过度的竞争,从而提高会员及整个行业生存与进展的能力。为了协调整个保险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各行业组织都需要以全行业的利益为出发点,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实行惩罚,以约束会员的行为。例如,《香港保险业自律守则》规范了一般保险实务守则、一般保险业务中间人行为守则以及代理合约,同时为了确保保险同业尊重并严格执行该守则,还建议建立一外界监察机构并制定惩罚办法,处理违背自律守则的保险人或代理人。一般地,行业组织受到会员的信赖,行业自律规则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三)对保险合同的监管
随着保险业的进展,逐渐出现对保险合同内容和格式标准化的要求。标准化是指保险合同的凭证,即保险单紧要内容与格式的基本一致。例如,承保危机、保额确定、责任起讫、费用承担、除外责任等的统一规范。保险条款的差异也是保险竞争的方式之一,但保险条款的技术性和法律性是一般投保人很难深入了解的,如果没有统一的条款格式和专业术语,被保险人就很难比较区别保险组织提给的保险单,就会出现某些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实行不公平交易,甚至逃避责任,欺骗投保人的现象。因而很多保险同业组织都规范有统一的保险条款格式,甚至使用统一的保险单。这样可以避免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实行不公平交易欺骗投保人,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如英国伦敦海上保险人协会在1939年决定各会员企业必须使用伦敦海上保险人协会联合保险单。保险行业组织还需要制定解释保单措辞的共同规则。由于保险单的一些用词不明确,或者各自理解上的差异,常常发生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主张权利和义务上的争议,此时就需要对此作出解释。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都制定有一个共同遵守的解释规则,如按商业惯例解释,或按文义解释,或按意图解释,或按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方式实行解释。
(四)对保险费率的监管
保险商品的价格就是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率首先需要有大量的、多年的业务资料,包含大多数保险组织的承保状况、赔付状况、损失概率等,然后才能科学地计算出符合实的、合理的保险费率。这些工作,即对会员业务资料的收集、计算与统计等需由保险同业公会这样的行业组织来完成。同时,为了减少费率上的不公平待遇和保险组织破产的可能性.,各国保险同业组织亦会要求会员统一遵守的费率标准。另外,行业组织还规范统一的手续费(即佣金)标准,防止保险同业间的盲目竞争。
(五)对保险产品的开发和监管
保险产品的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指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而且还包含保险产品改造、对重点客户保单的特殊设计以及对保险产品的包装和提给全方位优质服务等。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一体化的进展,保险需求增加,银行业和保险业开始相互渗透。而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相互渗透模糊了各自的业务界限,导致双方竞相开发保险产品。如1996年美国投入银行业的巨擘——摩根斯坦利集团花了大量人力物力,率先推出了保险证券,将保险业务证券化,其他保险企业、再保险企业及保险经纪商也不甘落后,或各自招募金融专家开发保险证券,或联合开发。由于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相互渗透,从事保险产品开发的人员不仅需要精通保险,而且要熟悉银行业,但并非每个保险企业都具备这样的人才和物力,无法保证开发的保险产品的质量和营利性,且开发时间偏长。若由行业公会统一实行开发,不仅节省成本,而且适合市场需要。此外,行业公会还在保险产品的开发中起着监管作用。当前,许多国家对保险产品开发的监管都是采取“无为而治”的方式,即通过同业公会制定保险产品开发条款,由行业条款委员会审定后,保险企业再付诸实施;若制定的条款违背公众利益和法律法规,国家就要通过行业公会实行干预。
(六)协助国家保险监管机构对财务报表实行解析
保险会计制度具备特殊性,紧要如“保守性”和法定性。一般会计制度是建立在持续经营假说基础上的,以企业不会在可预见的将来停止经营为前提。而保险会计制度正好相反,它采用“清偿假设”,即假定保险企业在可预见的将来甚至明天就会破产或技术性丧失清偿能力,这就是它的保守性。法定性表现在许多会计原则、记账标准都是通过专门法规的形式制定下来,并随着法规的变迁而更新,还表现在保险会计制度要便于监管机构利用特定解析工具跟踪保险企业的财务状况。如在美国、加拿大等保险发达国家,监管部门采用特殊的、建立在法定报表基础上的危机预警系统。一般来说,对财务报表的解析是由国家保险监管机构实行的。但由于保险业的会计制度具备特殊性,而保险同业公会对此比国家宏观监管机关更清楚,且具备专业人才,因而由保险同业公会协助实行调查解析,会更准确、更及时地发现会员企业的财务问题,从而保障会员企业的偿付能力。
(七)对保险中介人的培训与监管
保险中介人是沟通保险市场需求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必须掌握大量的保险法律知识和保险业务实际经验,具备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对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中介人,各国政府均通过法律明确其地位、资格、执业条件、法律责任等。而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在这方面的作用则是凭借自身的优势,组织技术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中介人开展培训,并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纪律经营管理,甚至实行市场准入监管。保险同业公会可成立专门的委员会来负责保险中介人的注册,此时需要对申请人的品质、能力、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审查。对保险中介人、的非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可对其发出警告、实行罚款、责令暂停营业,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如英国对保险中介业的监管甚为严格,成立了保险经纪人注册理事会,其紧要功能就是调节以经纪行为为主的保险中介人的行为,其对保险经纪人最严厉的惩罚也是唯一的处罚方式,即是将违法保险经纪人从保险经纪人注册表中除名。除名后的当事人不得再以保险经纪人名义从事保险中介行为。
事实上,保险行业组织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包含两个层次,一是保险行业组织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授权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如前所述),二是保险中介人的行业自律。保险中介人的行业自律紧要是通过保险中介人协会(公会)这一组织形式,在各种保险中介人组织内部实行自我经营管理,自我约束。保险中介人的行业自律是各国在进展保险中介市场历程中行之有效的方式。为了维护保险中介人的利益,建立平等有序的竞争环境,通过建立行业社团,在中介人组织内部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保险中介人协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紧要有:维护中介人的合法权益,反映中介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规范保险中介人的行为,协调会员之间的业务行为;组织保险中介人之间及与其他有关部门的交流研讨。
(八)举办保险教育、培训和专业考试
保险经营行为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它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为此,保险行业组织将保险业务教育和人才培训作为其重要的工作内容,凭借自身的优势,组织技术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全行业开展业前培训、专业专题培训、行业定期轮训、专家业务讲座。如美国财产意外保险协会是美国非寿险业最大的保险学术团体,专门为美国非寿险业培训合格的职员。保险行业组织还可以举办各种专业考试如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美国的多家保险行业组织坚持以科学和严肃的态度举办资格考试,其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受到保险界以至整个社会的承认。在英国,英国特许保险学会CII每年都组织英国保险界雇员实行CII保险资格考试。英国特许保险学会会员以丰富的保险专业知识著称于英国保险界,在全世界享有很高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