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筹谋已久的几件大事已近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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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香港的新股上市交易日距离定价日通常长达5天,即业界俗称的“T+5”结算周期,而很多国际市场都可以做到“T+1”,如果遇到造成市场波动的国际大事发生,我们的结算周期肯定会令新股市场价格反应滞后,影响市场效率。因此,我们计划推出一个市场各方和监管机构都能获取新股发行信息并且无缝互动的电子平台,通过技术改革实现:程序简化、完全无纸化、结算周期大大缩短以及减少新股申购预缴冻结资金。这项改革一旦完成,将会大幅提升香港新股市场的定价效率,尤其是大幅减少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可以消除目前新股发行对于香港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带来的不必要波动,并为将来新股发行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创造条件,从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长期竞争力。

第二件大事就是关于上市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扩容。

上个月我们刚刚公布了有关法团实体不同投票权(即企业版同股不同权)的咨询总结,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法团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来香港进行第二上市,增加了上市制度的包容性。尽管不同投票权架构在其他市场已经通行多年,但对于香港市场来说仍是新事物,我们是在经历了多次广泛市场咨询后才在2018年修订了上市规则,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不同投票权新经济公司(仅限于个人同股不同权)来港上市。目前,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新经济公司越来越多,而且其中也有不少是法团不同投票权架构,市场对于拓宽上市规则允许这些公司来香港上市的呼声不少,所以我们在年初发起了这次咨询,在这次的咨询中,大部分回应者原则上支持容许法团受益人享有不同投票权, 但对于具体如何执行有许多不同意见,未能达成共识,所以我们决定给市场和监管机构更多时间来了解和考察不同投票权架构的上市安排,暂不修改有关第一上市的制度安排,但是我们找出了一个解决现实问题的变通办法,可以让符合条件的中概股来香港做第二上市,这些第二上市的公司必须证明自己在海外成熟证券市场已有良好的合规表现,能够保障公众投资者的利益,相信这些公司的第二上市会为香港市场提供有关法团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上市经验,为我们日后修订不同投票权制度、不断增加上市制度的包容性提供有益的参考。市场的需求不断在变化,所以上市制度的安排也必须与时俱进,未来我们还会在合适的时候发起有关咨询,集思广益,继续完善我们的上市规则。

第三件大事就是拓宽沪深港通的投资范围,尤其是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第二上市的港股和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纳入港股通投资范围。

我们的上市改革已经初见成效,为香港市场迎来了众多新经济公司,沪深港通也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两地市场都带来了更多流动性,沪深港通投资范围扩容可以让这两大改革的成果相互成就、相互促进。在香港进行第二上市的许多都是代表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的新经济公司,不少尚无营业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也因为潜力巨大而备受投资者关注,我们一直在与内地合作伙伴及监管机构讨论将它们纳入港股通投资范围,为两地市场的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遇。沪深港通是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创新机制,投资范围越广就越有吸引力,越能给两地资本市场带来共赢,我坚信互联互通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

此外,由沪港通开启的互联互通机制虽然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断升级和完善的空间还很大。例如,互联互通能不能从现在的二级市场延伸到一级市场,能不能从现货市场延伸到期货市场?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探索的问题。如果要从现货延伸到期货市场,香港要走的第一步应是丰富自身的期货产品。

香港交易所一直在与监管机构密切沟通,希望尽早推出MSCI中国A股指数期货。在沪深港通机制推出后,近几年来国际投资者不断增加对A股的投资,他们对于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我们在去年3月获得了MSCI 的授权,希望推出MSCI中国A股指数期货帮助国际投资者管理风险,让他们更加放心地投资内地股票。这一计划若能落实,一定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内地股票市场的对外开放,同时也会丰富香港的风险管理产品,从而提升香港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以上这些大事都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做成的易事,但却对香港市场未来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所幸我们已经筹划很久,有些已经接近收获期,所以希望近期就能听到一些好消息。

俗话说,世事难预料。宏观经济是好是坏,中美关系到底去向何方……这些事情是我们永远也无法预测更无法左右的,我们能够做的唯有居安思危、提早准备,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最好的自己。我相信,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只要我们坚持播种希望、精心耕耘,就一定可以持续收获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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