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缩水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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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主要包括个人账户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社会统筹基金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其投资运作原则是在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基础上,达到保值增值的目标。基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广大群众对社保基金的关注度在不断提高,国家政府对社保基金运营管理也越来越重视。在这种背景下,就需要探索一条科学可行的路径,摆脱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困境,改善并解决社保基金缩水问题。

社保基金缩水现状分析

1. 社保基金作用。社保基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与人们日常生活和社会发展都有着密切关系,主要具备预防风险、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等作用。首先,可通过预先征收的方式积累社保基金,当发生就医、失业等突发事件时再给予补偿,可有效降低参保者的个人生活风险。其次,社保基金能够在医疗、购房等方面为参保者提供一定金额的资金补助,增强其消费能力,拉动我国内需。而在建设铁路、机场、码头等公共建设项目时,社保基金还可以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生产,进而加快经济增长、另外,社保基金可对老年人、残疾人、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给予帮助,解除其养老、医疗、就业等问题的后顾之忧,维系社会秩序的稳定性。

2. 社保基金缩水现状。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可知,自2003年以来,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类型主要包括两种,分别为直接投资资产和委托投资资产,在这期间,两种类型资产所占比重是不断发生变化的。2003年~2009年,委托投资资产所占比重升高,由原来的24.07%增大至46.63%;2010年~2012年,社保基金投资方式则以直接投资为主,所占比重大约为58%;2013年之后,委托投资资产呈回升趋势,所占比重逐渐超过直接投资资金,截止到2015年已达到54.11%。由此可见,在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管理中,越来越多的人更加倾向于委托投资方式。经过长期积累,当前我国社保基金已具备一定规模,并且累计结余规模仍呈持续增长趋势,2012年年末我国社保基金的滚存结余达到了37 540亿元,相较于2000年的1 300亿元增长了约27倍。社保基金结余额的增长,虽然有效改善了我国社会保险收入不足、捉襟见肘的现象,但也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基金保值增值面临较大压力。现阶段我国社保基金的结余资金,获取投资收益发主要方式为银行存款,整体收益率较低,不利于保值增值的实现。并且,社保基金也面临着贬值危机,自2000年~2012年,其结余资金贬值约为340亿元,而根据国家审计署调查结果,对社保基金缩水情况进行评估,可以发现2000年~2012年其缩水量超过了1 700亿元。

社保基金缩水现象,不仅会造成社会保障能力的下降,影响参保人员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打击了人们的参保积极性,不利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而且政府不得不通过增加财政补贴数额平衡社保基金收支關系,以避免出现较大资金缺口,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同时还会影响社保基金资金投资作用,无法将其有效应用于项目建设等投资领域,难以有效发挥其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对此,必须采取有效策略解决社保基金缩水问题,通过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充分体现其在预防风险、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等方面的作用,为参保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降低参保人员所遇到的风险程度,为我国社会保障能力的提升提供资金保障。

社保基金缩水成因

从多个角度对社保基金缩水现象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基金投资收益较低。就我国当前基本形势来看,在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以投资风险较低的资产为主,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约为80%,虽然可提高社保基金的安全性,降低市场风险,但是市场效率也会受到影响,难以达到预期经济回报目标。另外,国债和银行存款是我国所规定的社保基金投资工具,禁止通过其他金融方式投资,同时也不允许进行经济型投资,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单一,无法实现对多种方式的优化组合,整体收益率较低。近些年我国银行利率多次下调,按当前利率标准,社保基金流动资金的存款利率仅有20%,难以实现保值增值。并且,在银行利率的影响下,国债利率也有所下降,其收益率较低,采用该方式进行社保基金投资,也很难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进而造成社保基金缩水问题。

2. 保值增值方式较少。国债、银行存款是当前我国社保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除此之外还包括基金、股票、债券等方式。从表面来看,国债和银行存款投资方式可有效增强对投资风险的控制力度,但是会受到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的影响,实际收益并不理想,造成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较差,甚至会出现贬值现象。而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股市的持续下跌和震动对社保基金持有的重仓股票和基金造成了较大影响,降低了其投资收益,甚至出现了资金损失。而企业债券、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投资方式现阶段并不成熟,

3. 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在建立社保基金专项资金时,可将其作为未来养老金支付使用,通过运营管理使一定规模的社保基金能够有经济回报,对国家养老金进行补充。但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重,再加上经济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失业问题,都对社保基金提出了更高的给付需求。并且在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统筹信息与个人账户不一致问题,“空账”现象较为严重。而当前社保基金的整体投资收益较低,存在收支不平衡问题,加重了支付压力,造成社保基金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国家面临较大的债务负担,也不利于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实现。    4. 运营管理力度不足。现阶段我国社保基金管理主体过于分散,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中,仅有养老保险是由省级单位负责统筹管理的,而其余四项保险的管理则由县市级地方机构负责,缺乏统一规划,整体管理水平较低。社保基金“碎片化”管理容易造成权责划分不清问题,存在多头管理或者推诿责任现象,加大了社保基金运营管理风险,不利于其保值增值的实现。

5. 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当前我国社保基金是由社保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的,各地区社保部门依据预定计划进行发放,这就造成了社保部门权力过于集中,既是投资人,又是监管者和委托人,无法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同时,各级行政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职权划分不明问题,容易将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混淆,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既要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纵向领导,同时也会受到地方政府的橫向行政干预和影响,难以实现理想的监管效果。另外,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已经逐步将企业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到国家预算管理中,但部分资金仍由主管部门自定政策、自行提取、自行支付,无法通过财政预算形成制约作用,造成社保基金监管力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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