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融资基金的发展
1.1 我国诉讼融资业务的主要现状
如今因提供诉讼融资需要专业的金融与法律的技能以及诉讼融资国际化、多方位的发展,诉讼融资逐渐在欧洲、拉丁美洲等地相继出现和迅速发展。目前国外诉讼融资的公司已逐渐增多,例如:始创于2009年的博尔福德事务所,它的基金项目已经在伦敦上市;创立于2011年和2012年的由律师经营的黑袍资本和福布鲁克资本管理两家事务所;由瑞信之前的诉讼融资团队创立的帕拉贝伦资本;正式创立于2007年的英国的Harbour公司和美国的葛尔钦凯勒资本。2015年因新加坡与香港政府对诉讼融资的浓厚兴趣以及客户对诉讼融资需求,诉讼融资逐渐进入亚洲区域。我国经济发展当前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存在收款难度增加,三角债、多重债情况增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率上升等问题;二是诉讼体量巨大,2014年末,规模以上企业应收账款已超过25万亿元,中国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50%以上,远远高于发达国家10%的水平;三是中国合同纠纷及地产领域应收账款存量巨大;四是中国知识产权诉讼规模在千亿以上。诉讼案件一直保持着较高的速度增长,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国人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法律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在碰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会第一时间想到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诉讼也就越来越多。诉讼的结果可能给当事人带来丰厚的回报,这使得民事诉讼逐渐吸引了金融投资者的眼球。现在已有一些律师、金融行业的专业人士开始涉足相关市场,国内已有一些公司开始开展诉讼融资的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家诉讼融资机构:多盟诉讼融资、前海鼎颂投资、赢火虫诉讼投资等。
1.2 多盟诉讼融资基金的简介及发展态势
“多层次资本市场联盟”简称“多盟”,是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机构,是以法律人、投行人士为主导的创新型现代化服务平台,旨在集聚各类专业金融服务机构,建设资本金融生态圈,为政府及企业提供金融资本、法律、财税、知识产权一站式、全球化服务的创新型平台,管理总部位于广东深圳,运营总部位于湖北武汉,目前已在全球設立北京、上海、长沙、武汉、成都、重庆、青岛、拉萨、香港、加拿大等多家运营中心。
“诉讼融资”是指在诉讼中,诉讼一方当事人因无法支付诉讼所需的有关案件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必须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第三方先行垫付,待案件胜诉且回款后,第三方再收回其所垫付的款项,并获取一定比例收益并联合了投资及法律服务的新服务形式。“多盟诉讼融资基金”自然就是多盟作为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多盟诉融公司为中国首个以专业化运作的平台,它有个专家评审团,这个评审团由行业专家、资深律师、法官、投行专家组成,并不是所有案件都接,由于项目标的很大,原则上不接受胜诉率<90%的案子。其在中国金融市场上,主要是个别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尝试涉及诉讼,融资业务难以形成规模化、专业化,但由于诉讼融资基金是资本与法律的跨界融合,市场前景广阔,发展趋势良好。
多盟诉讼融资基金面临的主要问题
多盟诉讼融资基金面临的主要问题分为:需要“中国化”、国内传播力度亟待增强以及自身存在风险这三个方面。
2.1 中国化程度不高
诉讼融资基金起源于英美国家,在资本主义社会肥沃的资本“土壤”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起初是为资本主义服务的金融工具。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活跃市场经济,不断从国外引进先进的金融工具,诉讼融资基金就是其中之一。如马克思主义哲学进入中国需要“中国化”一样,诉讼融资基金也需要“中国化”。
在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诉讼领域一直归国家司法机关管辖,多盟诉讼融资基金若想实现诉讼融资基金真正的本土化,就要与深圳市政府、司法机关等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取得政策上的支持才是其“中国化”的重要保障,只有“中国化”才能根治其的“水土不服”,从而在中国扎根、成长,占据一定的市场站稳脚跟。 2.2 传播力度亟待增强
众所周知,文化的传播与发展是分不开的,传播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传播的动力。正如“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再优秀的文化若不加以传播,再优秀的产品若不加以宣传,都是难以推广、发展的,大众不了解自然就不会采用,消费群体不买账,文化、产品自然无法存活下去。
那么,诉讼融资基金作为从国外传播而来的文化之种,在经过“中国化”的播种解决“水土不服”之后,亟需“传播”之水加以浇灌,方能助其在大众的庇佑之下扎根、成长。传播的具体方式有很多,撰写文章与书籍、媒体宣传等都能起到很好的效果,从而多盟诉讼融资基金才能活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文化的传播也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提高中国国际竞争力及国际地位。
2.3 面临复杂多变的多重风险
诉讼融资基金这棵树苗不仅需要“传播”之水的浇灌,也需要阳光,可天气不可能永远晴朗,也会偶尔出现狂风暴雨、电闪雷鸣,这些就是其的风险。诉讼融资基金属于风险投资,风险与回报是如影随形的,要有回报必有风险,两者之间成正比的关系。具体风险为:
首先,被投资方的信誉风险。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作为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地位,但到目前为止征信系统仍不够完善。诉讼融资作为风险投资的一种,被投资方的信誉直接影响投资的预期利益能否实现。
其次,诉讼可能败诉的风险。虽然在诉讼融资前已对诉讼的情况进行了评估,但案件在审判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意料之外的情况,如新的事实、新的证据等,加上审判过程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各地法院对同一类诉讼案件判定的标准有所区别,因此不得不考虑诉讼有可能面临败诉的情况。
最后,胜诉但执行不能的风险。诉讼顺利取得胜诉,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或财产已转移而无法执行的情况较为常见。这时投资方也面临无法收回投资的风险。
面对风险这些“恶劣天气”,就需要构建一间既能为树苗遮风挡雨,又能让其充分吸收阳光的玻璃花园房。
我国诉讼融资基金发展的主要建议
以多盟诉讼融资基金为例,针对以上诉讼融资基金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对应这三个方面的解决措施。
3.1 做到“入乡随俗”
加强与中国政府的合作,争取得到更多的政策优惠及福利。目前我国政府、司法机关并未对诉讼融资发表任何评论或出台相关的文件,要想把诉讼融资真正在国内市场“落地生根”并“茁壮成长”,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如果得到国家政策和经济上的倾斜与支持,如允许多盟私募备案等,诉讼融资基金必将会得到更快的发展。
3.2 增强国内传播力度
针对基金国内传播不足的问题,增强国内传播力,需要做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转社会热度为自身热度。每过一段时间总有形成社会效应的问题出现,比如农民工讨债问题、拆迁赔偿问题、遗产争夺问题等,这些问题在一段时间内成为人们普遍讨论的话题,如果这时候诉讼融资进入,既能增加问题解决的可能性,又能向社会介绍诉讼融资,为社会做贡献,最后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盈利,实为一举三得的妙处。其次,轰动性宣传。2012年2月6日,英国伦敦离婚案中模特米歇尔在富豪丈夫外遇后,提出了离婚,结果离婚诉讼持续了整整四年,让米歇尔耗尽钱财、筋疲力尽,却依然对转移财产、拒付抚养费的丈夫毫无办法。但此时葛尔钦凯勒资本的介入,使得米歇尔最终取得1亿3千万英镑的赡养费。这个官司使葛尔钦凯勒资本备受英国社会关注。所以国内也可以采取相同的办法提高知名度。再次,撰写线上、线下文章。大力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为多盟的诉讼融资基金这项金融产品的优缺点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做出讨论研究,并撰写出文章,将所有文章汇集后出版,通过书籍可以起到线下宣传的作用,同时在各大新闻媒介网页进行发表,达到线上宣傳的效果。
3.3 积极识别和规避风险
要做到识别和规避风险,必须要做到两个方面:首先,精准选择被投资方。被投资方的信誉直接影响投资的预期利益,所以选择被投资方时一定要综合各方征信公司对被投资方做出的征信报告,全面考量,选择信誉最佳的投资对象。其次,守住风险的底线。败诉和胜诉却执行不能都是或多或少存在的不可避免的情况,所以需要提前告知被投资方,并在合同上标明若已倾尽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仍发生此等后果,多盟概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