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投资
私募股权基金是对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其投资目的不是追求股权带来的收益,而是在非上市公司上市后或者对管理层进行收购、并购等股权转让方式将股权进行出售,进而获利。私募股权基金主要包括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杠杆收购等形式。私募股权基金具有如下的投资特点:一、获益丰富。私募股权基金的收益是靠被投资的公司成功上市所获得的,因此其所得收益有别于其他的投资方式,一旦所投资的公司上市成功,其获得的收益分红可达几倍甚至几十倍。二、投资期限长,风险较高。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是尚未上市的企业,企业发展伴随着一定的风险,这就意味着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周期较长,可能要长达数年,一旦被投资企业经营失误,甚至破产,那私募股权基金便投资失败,血本无归。三、提供增值服务。私募股权基金注入企业的同时为企业带来了新的资源,不仅满足了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也能够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得以提升,使企业可以多渠道发展,企业内部及各企业之间建立协调发展的关系,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使企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管理结构
风险结构的管理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对被投资者进行权利、责任的相关分配,进而减少投资过程可能产生的风险。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在我国经济大背景中仍处在初级阶段,管理公司负责决定它的治理机构,其内部治理机构包括投资顾问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等管理部门。纵观其内部管理机构,可以发现投资管理人切实掌握着企业的实际决策权,企业的合伙人只能在旁观者的角度了解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不具有决策的权利。这就使得投资风险很难把控,想要监督投资却没有切入点,种种弊端都扩大了私募股权基金来带的投资风险。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过程中,没有形成合理完善的管理结构来控制风险,不能全面把控投资带来的风险就难以实现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专业化。
(二)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结合私募股权投资的特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按时向投资者及国家相应的监管部门公示企业的内部经营信息。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要定期将自己的重大诉讼情况、投资分配、资产负债及收益进行披露,信息披露制度很好的规范了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规范了管理人的行为,投资者可以切实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但信息披露制度也有一定的弊端,它是由行业协会制定的规定,执行效力略低,容易造成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管理方面不够全面的现象。
完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风险管理方法
(一)优化风险治理结构,平衡投资与管理
将风险治理结构不断进行完善,可以平衡投资者与管理者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降低投资过程中带来的风险,加强管理,实现融资效果充分保障与利润最大化的双赢。我国目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发展尚不成熟,应该从本国实际出发,设立适用于本国的风险治理结构,弥补管理过程中的种种不足。在风险管理过程中还要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需要选择有较强财经专业性的从业人员担任,此类部门由投资人专门负责,他们可以参加会议的决策,有参与权但没有决定权。监管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实际调查,就实际情况进行上报,在有反对意见形成的时候,项目投资的管理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实际情况进行对应的解答。只有在监管部门管理者与投资管理人意见达成统一之后,才能进一步开展后续的项目投资。这样的风险治理体系可以提升投资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效率,有效规避道德危机所带来的损害投资者权益的现象,保护权益的同时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协同管理服务。
(二)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强制与规范
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信息披露制度应该根据对象的不同差别对待,制定对应的披露方式对内容进行披露。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只有制定出全面的披露制度,投资者和相关监管机构才能得到完整有效的信息。这样才能提升风险管理的效率和管理的质量。此外,还要针对违法行为制定出违反披露制度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明确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强化法律保障。
(三)选择科学投资方法,展开分散性投资
企业尚未开展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之时,应该对投资目标企业进行一个全方位的评估,要充分了解企业发展的规模。要对备选的投资企业进行谨慎筛选,找出综合实力最强的企业作为投资目标。企业还应重视人才培养,专业人才要能够结合实际进行合理分析,对投资状况作出很好的预判,从而降低企业投资可能面对的风险。企业在投资时应该分阶段来展开投资,在投资时制定好投资计划方案,提前做充足的调研,对未来可能面对的投资风险进行预判。在投资时要注意不要专注于投资在传统行业及服务行业,要目光长远,进行分散投资,将目标企业多定位在高新技术企业,该类企业成长性较好,是有潜力的企业类型。可以为投资者获取较高的收益。分散投资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避免陷入投资危机,还可以增长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