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强监管悄然而至,有私募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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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事先告知书所涉产品为部分私募固收类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产品经浙商资管前期自查整改均已整改清理完毕。

财联社记者采访获悉,近期各地证监局对辖区内券商及子公司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排查加深,部分券商正在开展内部核查整改工作。

浙商资管收本轮“最严处罚”,暂停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

12月7日晚间,浙商证券公告了子公司浙商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具体情况。

浙江证监局查明,浙商资管存在以下五大问题:

一是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

二是对产品持有的违约资产估值不合理,也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且其中部分集合产品持续开放申购、赎回。

三是投资交易管理存在缺失。交易员及投资经理在交易时间通过个人手机接听电话,权益交易室摄像监控未覆盖全面。个别权益交易员在公共办公区域进行股票交易、拥有查看固定收益交易执行权限。

四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司内部制度允许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五是合规人员配备不足。未设置专职合规人员负责债券交易合规管理,未向异地债券交易部门派驻合规人员。

与此前收到警示函的券商不同,浙江证监局对浙商资管拟做出的监督管理措施依据的是《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意味着处罚更为严厉。

浙江证监局拟对该公司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包括三项:责令改正;暂停浙商资管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责令处分有关人员。

第一、责令改正。浙商资管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全面深入整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内控制度。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第二、暂停浙商资管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

第三、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浙商资管应当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作出处分相关责任人员的决定,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处分与问责,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同时,浙江证监局还表示,上述被责令处分的责任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责令处分事先告知书》。浙商资管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拟对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的监管措施。

浙商证券提前公告整改情况

浙商证券在公告中介绍了浙商资管关于事先告知书所涉事项的自查及整改情况,并表示,上述事先告知书所涉产品为部分私募固收类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产品经浙商资管前期自查整改均已整改清理完毕。

浙商证券介绍,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事项对浙商证券合并收入和利润的影响极小,不影响浙商证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浙商证券表示,在证监会检查后,浙商资管已进行了全面合规自查,进一步强化了合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持续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截至目前,事先告知书所涉及合规事项均已整改完成。后续浙商资管将继续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以市场需求为核心,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做负责任的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中航、申万宏源、华安、中金均因私募资管违规收罚单

除了浙商资管,11月下旬以来,中金公司、华安证券、申万宏源、中航证券均因私募资管业务违规收到了相关警示函或责令改正。

11月5日,中金公司的一则罕见罚单,开启了本轮私募资管业务迎接强监管的落地。

经查,中金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二是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北京证监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11月11日,华安证券由于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合规问题,安徽证监局对华安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华安证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具体包括:一是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间存在违规交易;二是债券投资风险管控不完善,部分产品集中持有单一债券且杠杆率较高、部分债券信用评分标准不明确、未及时调整不符合内部准入规定的交易对手方名单;三是未针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

11月24日,申万宏源由于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中不合规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根据处罚决定书,申万宏源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存在“未获许可投资关联方承销的债券”、“与其他业务未有效隔离”、“估值方法不合理”这三方面问题。

12月1日,中航证券同样因私募资管业务违规收到江西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航证券在开展私募资管业务时存在公司资管产品违规参与结构化发债、债券投资交易管控不严、关联交易管理流程不完整、人员执业及离职注册管理不到位等行为。

对于近期密集出现的私募资管业务违规罚单,有相关业务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警示作用极强,各家都在根据罚单上涉及的条目进行自查,重点排查产品估值、留档等是否规范。

另有一位私募托管业务人士透露,近期各地证监局对辖区内券商及子公司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排查加深,部分券商正在开展内部核查整改工作,以迎接证监局的检查。

财联社(北京,记者陈俊岭)讯,一边是资管产品花式“提前终止”,一边是压缩成本的裁员、降薪,在资管新规过渡期仅余最后二十多天的眼下,基金子公司正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艰难时刻。

这不是一家基金子公司的偶发现象。进入4季度以来,财联社注意到,多家基金子公司产品公告中开始被“提前终止”字样刷屏。甚至有的公司,一天内就连发多只产品“提前终止”。

一叶落而知秋。就在基金子公司集中清理“非标”类资管产品之时,股东方和管理层又开始打起了“瘦身”的算盘,除了常规的降薪、裁员外,甚至还会缓发、压缩本就不多的业绩提成。

一场预料之中的“提前终止”

不知从何时起,一家地处上海的基金子公司官网和公众号就近乎停止了更新,无论是公司简介、公司架构,还是业务介绍、招聘信息,几乎都停留在两三年前的某个模糊的时间节点。

不过,专门面向特定投资人的公告一栏,却从未有任何懈怠。一款资管产品从立项、备案,到募资、成立,再到开放、分红,以及最后的到期公告,都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公告流程。

在市场处于上行期,资管产品密集备案,成立公告、募集公告接踵而至,令人目不暇接;待产品运作一段时间后,定期开放公告、分红公告纷至沓来,而待终止公告发出后,产品也到了寿终正寝之时了。

2018年上半年的“资管新规”,让基金子公司的“非标”产品提前嗅到了末日的味道,两年后的过渡期延缓至2021年底的消息,又让各家机构的业务人员得以短暂的喘息机会。

而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最后“读秒”,各家基金子公司的专户公告页面,就开始频频出现“提前终止”的字样了。

“本计划于11月?日开放后,全部委托人赎回。存续委托人少于两人,触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相关终止条款。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资产管理人现决定提前终止本计划。”

这是一家基金子公司近日在官网披露了的一则公告。事实上,触及资管产品“终止条款”的并不止“少于两人”这一种情形,也包含“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的情形。

不管是“少于两人”,还是“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只要出现任一情况,资产管理人都有权决定提前终止本计划,而对于未退出的客户,也将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清算并支付清算款。

降薪、裁员,行业寒冬里的“瘦身术”

在资管新规的步步紧逼下,又一批存量资管产品“提前终止”,让本就不多的管理规模再度缩水——曾经千亿阵营的降至百亿阵营,曾经的百亿规模退至数十亿规模。

管理规模持续缩水,意味着管理费用的下滑,相应地各家基金子公司也通过减员、降薪、压缩费用等方式实现“瘦身”,待这些历史问题一一解决稳妥后,届时轻装上阵再谋转型事宜不迟。

以一家银行系基金子公司为例,其管理规模鼎盛时高达数千亿、员工人数多达数百人,此前灵活创新的商业模式和前瞻性的战略布局,一度被视为行业后来者纷纷效仿的标杆企业。

不过,随着监管去通道和资管新规的推进,在两三年前跌出行业前二十名榜单后,这家基金子公司规模仍在持续下滑,且未有触及回升的迹象,而员工人数也从此前的数百人降至数十人。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在行业上升期加入公司的员工,眼见着公司管理规模的一日不如一日,有的主动寻找下家,谓之“自然减员”;也有的继续坚守,直到部分人最终等来一纸“离职协议”。

偌大的公司,百十人的人力成本,如果均以这种方式“瘦身”,于公司而言,补偿金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甚至由于名额有限,原本人人讳言的“裁员”名额,却戏剧性地成为了不少人争抢的机会。

不过,想拿到这份“N+1”的补偿,也并非易事。除了进入裁员名单外,还需要满足公司提出的种种条件,一位在这家公司供职多年的员工,在与公司交涉数月后,至今仍未拿到应得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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