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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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

1、 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 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 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 ,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 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 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 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 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当事人

1、基金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即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是基金财产的所有者,可以按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享有收益和承担风险。在我国,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必须是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从目前市场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主要包括政府引导基金,企业年金,社会保障基金,主权财富基金,社会公益基金,金融机构,母基金,工商企业和个人投资者。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八个方面,一是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是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是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是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投资者会议,五是对基金投资者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是查阅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七是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市场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八是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股权投资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控制基金的投资风险,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基金产品的设计,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备案,基金财产的管理等,可以由基金管理人自行承担,也可以委托市场服务机构承担。基金管理人的具体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拟定和实施投资方案,并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后管理;二是基金参与制定被投资企业发展战略,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投资者披露基金运营运作等方面的信息;四是定期编制并向投资者呈报基金的财务报告。

3、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一方面对基金财产进行保管,另一方面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法律法规规定公募基金采取强制托管,而私募基金不需要强制托管,所以私募基金既可以自己管理基金财产,也可托管给第三方机构。在私募基金中,基金托管人不是必然当事人。如果聘请第三方作为独立的基金托管人,可以防止管理人将基金财产挪作他用,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而且可以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此外还能对基金财产进行汇集符合和净值计算,有利于防范、减少基金会计核算中的差错,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基金托管人应履行如下职责:一是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二是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资金账户;三是对同一基金管理人所托管的不同基金的资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各基金资金账户的独立;四是将托管资金与基金托管机构自有财产严格隔离;五是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文件;六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办理清单,交割事宜;七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资金运作;八是定期向基金管理人出具资产托管报告。

私募股权投资流程:

项目寻找与项目评估,投资决策,投资管理,投资退出。

不同于大多数其他形式的资本,也不同于借贷或上市公司股票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理或管理人为企业带来资本投资的同时,还提供管理技术、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其他的增值服务,是一项带着战略投资初衷的长期投资,当然其运作流程也会是一个长期持久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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