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伏农业项目的几点思考
在光伏农业项目的建设中,能否为项目进行一个良好的功能定位,对一个项目最终能否成功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光伏电池板是光伏大棚的基本附属设备,在决策阶段,要确定好整个项目农业的基本定位。如确定整个项目农业部分与光伏发电部分收入主辅关系,项目种植品种的市场定位,项目农业的种植与观光定位比例等。如有设施农业,是采用普通农业设施,还是升级为智能、节能农业等。
二、 土地属性与利用形式
光伏与农业的结合,主要优势在于,通过对农业的空间立体利用,克服光伏发电行业用地制约,光伏农业发展的先决条件就是不能改变土地的使用属性,即土地原来是农业用地,还是主要用于农业,原来是牧草地,还是牧草地,即在光伏电站规划设想阶段,研究设计方案是要根据土地属性及特点,在不改变使用性质的前提下,最大化的利用农业设施发电。如种植地,适宜做光伏大棚,牧草地适宜做牧光结合地面电站、结合养殖,可以做屋顶分布式电站等。
三、 项目方案设计
光伏农业结合方式,推荐总体思路为建设集育苗、种植、采摘、养殖、销售、观光、示范一体的智能灌溉、温控、绿色发电有机光伏大棚及光伏发电一条龙的多领域、多方向的有机畜牧业养殖的生态循环光伏农业园区。
四、 收益测算
光伏农业项目的测算重点是农业与光伏的综合收益,对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商来讲,在基础建设阶段,一般是会将光伏电站与农业设施一同建设完成。
光伏农业设施的几种主要模式
光伏春秋大棚,伏日光温室,光伏联栋温室,牧光互补设施,渔光互补设施
近年来我国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有哪些
【盘点】近年来我国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有哪些?
2016年08月15日 10:20来源:世纪新能源网点击量:17
光伏农业不仅是一个诱人的概念,它还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光伏设施农业因其理想的温湿条件,不仅每年可以多收获几茬作物,而且所产农产品更安全、优质。还可以通过太阳能发电装置,供给棚内照明等所需电力,剩余的电还能并网。
此外,在我国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光伏设施农业不仅为农业生产提供便利,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对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光伏设施农业政策梳理
目前,光伏农业在我国已经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基于光伏农业在帮助地方政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就业,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环境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支撑作用,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多项扶持政策。
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2011年,农业部出台《全国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012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年,国家能源局出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
2012年,工信部出台《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3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4年,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5年,国家能源局出台《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 用地政策规定:
①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农地农用,强化租赁农地的用途管制,采取坚决措施严禁耕地“非农化”,禁止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严重破坏或污染租凭农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② 《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对工商资本租赁土地期限做了规定,应视项目实施情况合理确定,可以采取分期租赁的办法,但一律不得超过二轮承包剩余时间;
③ 对租赁面积,由各地综合考虑人均耕地状况、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首次租赁面积一律不得超过本级规定的规模上限;确有良好经营业绩的,经批准可进一步扩大租赁规模。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对企业租赁农地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审核上可适当放宽条件。
农业光伏项目最新补贴政策,如何操作?
听说农业光伏项目的开发要比常规分布式光伏项目复杂,因为农业涉及的内容丰富而广泛,受到天气、地域、环境、观念等影响 ,将光伏应用于农业生产、灌溉的光伏水利项目越来越多,现在被广泛使用的光伏扬水系统也能彻底解决我国农田水利灌溉缺电缺水难题,前景还是非常不错的。
目前在农业光伏水利这块国家暂时未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和补贴政策,但最近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下发了《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修订稿)》,大纲提出配套资金及财税政策可参考为: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 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专案还贷期5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这些补贴政策都是对农业光伏领域的利好政策,光伏扶贫出现的新曙光也照亮了整个农业光伏水利产业。
国家对光伏发电有新政策新规定吗?
2017国家对光伏发电新政策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非常迅速,但我国的光伏原材料多晶硅却有很大一部分依赖进口,而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等光伏产品主要出口国外,国内应用市场狭小。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国家对光伏发电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全国各地最新光伏补贴
国家补贴政策
分布式:
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集中式:
宁夏,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0.8元/kwh
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陕西榆林、延安、青海,甘肃,新疆除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0.88元/kwh
全国地方各省市政策
上海市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北京市
分布式: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含税)的奖励,连续奖励5年
集中式:0.88元/kwh
重庆市
在巫山、巫溪、奉节等3个县开展试点。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对建卡贫困户,市级财政扶贫资金补助8000元/户。对项目农户,采取发电量“全额上网”,净电量结算方式,按现行的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1.00元/千瓦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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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国光伏行业政策
1、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小康,光伏扶贫、农光互补爆发
2016年1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文件,《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业成为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并着重强调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实行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问责。
2、鼓励废弃煤矿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
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文件指出: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对经济发展、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意见提出:促进行业调整转型,鼓励利用废弃的煤矿工业广场及其周边地区,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盘活土地资源。支持退出煤矿用好存量土地,促进矿区更新改造和土地再开发利用等多项措施。
3、适当增加贫困老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
2016年2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继续实施以工代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力度。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致富。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老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推进老区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等措施,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4、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措施
2016年5月5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国能综新能源。此次联合发文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指导地方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措施。
5、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
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文件,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快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2017年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形成充分竞争的机制,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提高价格灵活性。
6、光伏扶贫被国务院列入《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10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6〕58号文件。文件指出国务院在扶贫方面责令: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精准帮扶贫困农户。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扩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模,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探索资产收益扶贫,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以及土地托管、吸引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让贫困户分享更多资产收益。
7、到2020年光伏装机力争达到100GW
2016年10月2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 〔2016〕61号文件。方案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在清洁能源方面,方案提出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00GW,光伏装机达到100GW,核电装机达到58GW,在建容量达到30GW以上。
8、光伏扶贫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
2016年10月22日,国务院印发《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文件,文件指出: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强化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实施电商、旅游、光伏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青年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增收致富。
9、光伏指标向东北倾斜,鼓励开展光伏供暖试点
2016年11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文件。《意见》指出,未来将在东北地区研究建设新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制定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电能替代试点范围,全面实施风电清洁供暖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光伏暖民示范工程。在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中对东北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支持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高东北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比例。
10、完善鼓励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机制和政策
2016年11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推进相关工作。李克强指出,能源生产既要优存量,把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作为能源转型发展的立足点和首要任务;也要拓增量,加快提升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安全高效发展核能,优化能源生产布局。
11、鼓励分布式光伏与实施农业发展相结合
2016年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文件。通知针对光伏扶贫做出明确指示。并将其列入至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具体方式是: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12、保护生态环境 推动光伏等新能源广泛应用
2016年1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文件,该文件强调:强化区域环保协作,联合开展大气、河流、湖泊等污染治理,加强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共建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推动光伏等新能源广泛应用。
13、支持光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助力农民奔小康
2016年12月6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文件,意见针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出明确指示,并将光伏列入其中。具体意见如下:持续加大扶贫综合投入力度,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健康扶贫、社保兜底等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将民生项目、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倾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贫困人口劳务报酬收入。强化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林业特色产业、光伏、小水电、电商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
14、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7年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划》要求推进非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2020年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光伏电站4500万千瓦、光热发电500万千瓦。
而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增长168倍,超越所有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提前半年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3500万千瓦装机目标。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318万千瓦,超越德国成为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
据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太阳能光伏行业市场供需前景预测深度研究报告预测,1.1亿千瓦的“十三五”太阳能发电规划规模,意味着未来几年间,中国光伏产业仍将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和空间。
15、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路线图
《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路线图》(以下简称《路线图》),于2017年2月16日正式发布。
《路线图》涵盖了光伏产业链各环节,涉及多晶硅、硅棒/硅锭/硅片、电池、组件、平衡部件、系统等各环节的62项关键指标。《路线图》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集了近百家光伏企业、研究机构和各方面意见,经过数轮研讨和论证,在此基础上,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预测了2017、2018、2020、2022和2025年的发展目标,体现了产业、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发展趋势,反映了现阶段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对光伏产业未来发展的共识,对行业发展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光伏农业的技术有哪些?
有太阳能发电、现代农业种植和养殖,高效设施农业,智能补光、补水及调温,物质和能量转换技术,无污染的生态农业。
其在现代农业中有着广泛的运用前景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有利于种植、养殖环节的环境综合保护。如太阳能杀虫灯等设备的应用可有效解决传统农业中因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而带来的土壤肥力下降、(蔬果)农药兽药残留严重、农业废弃物大量增加的问题,从而达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目的。
其次,可为种植、养殖基地提供能源供给,比如,建立光伏温室大棚能给蔬菜、花卉、苗木、牲畜等种植养殖场所提供热量和电力,以确保其顺利过冬。
第三,可改善农民生活。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推进文明村镇建设,其中一个重要内容便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能将太阳能照明、太阳能取暖等在农村逐步推广,这无疑将为农民提供生活便利。
第四,光伏农业也可运用在林业生产或水利建设上,比如太阳能水情监测报告系统、林业监测报告系统、水利灌溉系统等都需要利用光伏科技和太阳能。 由此,笔者有理由相信,光伏农业将是解决我国现代农业发展长期困境的发动机,是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的必然选择,也是农业生产方式变革时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