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西安的商品房大修基金和契税都是什么时候交?交房前还是交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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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不作为交房的必须项,可以在交房前缴纳,一般区财政局专门派人在售楼部上门集中办公,收取契税。如果错过了集中收取时间,可以自行前往区财政局缴纳。只要在办理房产证之前缴纳契税都是可以的。

房屋维修基金一般交给谁,规定啥时候交没

你好,每个地区维修资金的收取标准都不同,以西安市为例: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收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3、拆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90元/平方米。

望采纳,谢谢。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交给谁

每个地区维修资金的收取标准都不同,以西安市为例: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收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3、拆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90元/平方米。

西安房屋大修基金是什么 必须交么?

房屋大修基金是用于房屋使用期间发生的维修费用,是房屋的“养老金”,也是业主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之一。西安旧的大修基金缴纳标准是按照房屋价格总额收取的,而新的《管理办法》规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实行按照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缴存,所以在缴纳大修基金之前一般要确定房屋的实测面积才可以缴纳。

    鉴于维修资金缴存标准转化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西安市管理局设置了新、旧标准过渡期,时间自2009年12月23日至2010年3月22日。过渡期间新、旧缴存方式并行。2009年12月23日前已在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维修资金立户的项目小区,仍可按原标准办理,过渡期后,一律按新标准执行。

西安市大修基金和契税的标准是在哪个文件里规定的

契税需要自己去缴纳,财政局税务管理处没有委托任何一个机构代收契税。

契税优惠政策的规定文献是:《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房屋维修基金应该交给谁及交多少的相关问题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足额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收专项维修资金。

西安市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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