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无投资
具体解释:
一般来说,符合“三无”条件的上市股票其公司股份全部为流通股,股权结构非常分散,没有具备特别优势的大股东,在收购行动中最容易成为逐猎的目标, 所以标购的目标对象一般首先盯在三无板块股票上,资产重组,收购之类题材稍有风吹草动便会使人联想到“三无概念”,其后才会想到其它准收购概念,即容易被收购的流通比例较大的股票。
从历史上看,三无板块正是一个并购重组、股权之争的多发区,对于希望控股中国上市公司的国外大机构和大资金来说,由于三无板块的股本全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上的障碍。
“三无概念”股,实际上为五无概念股。指在股本结构中无国家股、法人股、外资股、内部股、转配股。所有股份全部是社会公众股,因此全可以流通。
我准备和另三个人合伙开一个生产型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大股东),20%,20%,9%,我占资比例为20%
浙江孙律师:
上述问题请聘请律师,在公司章程中做详细约定。
我们共三个人合作开一个工厂,关于出资、占股、分红的比例为多少比较合适?
三个人合作办企业,首先要弄清是要办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前者由《合伙企业法》规范,如果是后者由《公司法》规范,依法行事最公平也最科学。至于出资、占股、分红的比例应事先协商,并在协议或章程中明确规范,作到约定于事前,避免事中或事后的纠纷。个人建议:如果平等投资则平等享有股权,在分红时各分20%的比例,留下40%的红利作为公司发展基金或抗风险备用金;如果不是平等投资则按投资比例享有同等比例的红利分配权,但应留出企业发展基金或抗风险备用金,作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合伙作企业最重要的一点要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立,否则,非“炝汤”不可。
公司法人代表是否要由出资比例最高的人担当?
你们3个都是出资人,也就是股东,一般所说的法人是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其他人,所以和出资比例无直接关系,举个例子:你们是个大户大家族,有3个兄弟,需要一个管家,这个管家可以从外面请,也可以由任何一个兄弟担当,都是可以的。
投资者所占股份比例
1、你的项目如果不带专利性质,你就只能得到“干股”,而“干股”在中国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如果以后赚了钱,投资人会不会给你分股息完全取决于他的诚信和心情。
2、如果你的项目是带专利的,可以以项目入股,股份持有比例按投资总额和项目的收效性、可行性及风险几率来决定。
3、一般情况下,全资金投资人的股份占有比例不会少于70%,几乎所有情况最少不会低于51%,而资金数目越大,他所持有的比例也就越大。
4、如果你的项目还没有运作,或者说没有做出一些实际的东西给投资人看,他们一般不会选择投资,在中国拿“天使投资”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5、如果你的投资额在10万以下,你又对项目有信心,完全可以依靠亲戚朋友支持,实在不行也可通过银行无抵押小额创业贷款或农村信用社无抵押小额创业贷款,这些都是国家政策支持并有相关法律责权的。
我们大学同学三个合伙开了个软件公司,出资是一样的!请问权利如何分配比较好?!
不是我说你,这么简单的条条,少玩一个自习课就翻完了。
首先出资持有比例不是闹着玩的想多少就多少,咋们的国情是如此,大多注册公司根本没有实注资金,资金比例基本属于“虚拟”,可是这种“虚拟”行为是写入公司章程的,真要出现纠纷法律只认这章程!!!
再有不是真的上规模的股份制公司,公司章程里的那些个虚头吧脑职务都是糊弄人的。不出问题没事出了问题担责任是真的,一般情况公司的经营行为基本是听法定代表人的,真正的监控很不好实施。
你们三个出资,他是法定代表人这就已经代表平时的经营活动他是有拍板权的,和出资比例并无实际关系,只有公司在出现重大走向分歧时,才能拿出资比例来说话。而他占了百分之40从出资比例上又实际的拥有了公司实际控制权,(双拳在手)表面剩余两个股东股份占大,但那是合计。力量分散了。
其实你们是很好的出资结构,奇数出资人不会产生行动制约性分歧。而出资比例是最佳的初期制衡比例,也就是均等。重大决策投票通过。
公司具体运作时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这三个章基本都在财务上和你们没关系,但是你们又是实际指挥财务的上级领导。尤其是法定代表人。
监事是个最虚无缥缈的职位。一般都是拿干股的“后台人物”担任的“虚职”
嗯,谢谢!我还想问一下,这个法人代表持有多少股份算合适呢?如果不在股份上来给予法人代表报酬的话,实际给法人代表多少钱的工资合适呢?给法人代表多分点儿股份好呢还是直接按月多发工资好呢?我们不是学法律的,对这个有些琢磨不透!苦恼!
出资额(所谓股份)是为出资人换取收益分成的形式存在的,他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并无直接关系。出资人可以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管理经营活动,参与的可以支付工资,这个工资额由你们出资共同协商而定。出资额的分配不应与工资支付等同。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可以划分少部分出资分益权让员工认购用于刺激员工的积极性。但很少有出资人之间用出资额来替换工资报酬的,当然你们有权这么做。但一切的标准(法律认可)都是以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也就是你们可以章程中保持均衡比例的制约性,然私底下却可以在实际分配比例给法定代表人适当提高。这样即留有制衡的余地,又保持了仁义友情的体现。
工资嘛法定代表人的比例比其高管高出30%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