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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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点》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适应现代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的发展指导思想,并及时把以集体林权制度为主的林业相关改革激发出来的农民、企业和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建设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是现代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姚昌恬说,《要点》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背景下反映了林业发展的时代特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政策保障。《要点》的出台与实施,对于建立公平合理、竞争有序、发展协调的市场环境,加快构建三大体系良性互动、和谐共进的新格局,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实现兴林富民,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木材和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以及缓解全球资源、能源和生态的矛盾,都具有重要意义。

  《要点》坚持了“六项原则”

  《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是去年初由国家林业局起草,各有关部门大力配合支持完成的。总体结构包括前言,目标和原则,类别划分,区域发展政策,组织政策,技术政策,扶持政策,服务政策8部分55条。

  姚昌恬说,《要点》的目标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逐步建立起门类齐全、优质高效、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大力提升林产品的供给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产品与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要点》总的原则是,坚持宏观引导、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化投入、科教兴林和对外开放。

  《要点》将林业产业划分为三大类别

  《要点》根据林业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林业产业发展类别划分为鼓励(扶持)类、限制类、淘汰(禁止)类等类别。”姚昌恬说。

  《要点》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有21条。分别是: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良种选育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珍贵用材树种和珍稀树种的培育;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建设;经济林果品储运、保鲜、分选、包装、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及现代物流配送产业;花卉和林木种苗产业;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定向培育与产业化;生物农药和植物生长剂生产技术及产业化;制药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竹藤基地建设及竹藤新产品生产技术研发;生态旅游业;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利用;木浆造纸业;人造板制造业;林产化工产品精深加工;木材功能性改良、木基复合材料和非木质材料林产品开发及综合利用;次小薪材、沙生灌木、三剩物的综合利用和废旧木质材料、一次性木制品的回收利用;林产品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的设备制造;森林资源开发与利用国际合作;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示范区及其配套项目建设;草原围栏及舍饲圈养、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沙产业;山区基础设施和林业综合开发。

  《要点》中限制类项目有5个,即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和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新建单线规模生产能力在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单线规模生产能力在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新建生产能力在1000吨/年以下的脂松香生产项目。 《要点》淘汰(禁止)类项目包括:加快淘汰并禁止新建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小型人造板企业、直火法等土法生产松香的小企业、湿法生产纤维板及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林产品。严格禁止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采集活动。禁止在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林基地。禁止砍伐天然林特别是热带雨林、季雨林营造大规模工业原料林基地。 《要点》明确了九大主要扶持政策 针对林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点》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明确了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姚昌恬说,《要点》中许多条文有较高的含金量,主要体现在9个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各类林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对企业从事农、林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以三剩物及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 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有条件的林业企业"走出去",并在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完善并实施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林业企业予以积极支持,鼓励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扩大再生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

  三是对用于国内建设的速生丰产用材林、珍稀树种用材林等基地建设,及其森林防火、生物灾害防治和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林木良种选育、繁殖、推广、使用,都给予积极扶持。

  四是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合理制定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逐步将其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用于发展林业生产,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纳入财政预算。

  五是政策性银行将积极提供符合林业特点的金融服务,延长林业贷款期限。国家开发银行对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根据南北方林木生长周期不同,贷款年限为12年~20年;珍贵树种培育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经济林和其他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项目,贷款年限为10年~15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5年,最长为8年;对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经济林和其他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项目贷款一般为5年,最长为10年,具体贷款期限还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

  考虑到林木生产周期长,贷款宽限期可适当延长,具体由银行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商业银行林业贷款具体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

  六是研究建立面向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的小额贷款和林业小企业贷款扶持机制。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积极开展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在内的符合林业产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

  七是加大贴息扶持力度。中央财政对林业龙头企业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贷款项目、山区综合开发贷款项目、林场(苗圃)和森工企业多种经营贷款项目、林农和林业职工林业资源开发贷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和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转产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地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八是发挥信用担保机构作用,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林业信贷担保机制,各级政府应因地制宜支持开展林业担保工作。

  九是积极研究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的林业保险机制。

  《要点》实现了四大突破 姚昌恬说,《要点》在扶持政策,林业产业发展的内涵、目标、方向,林业产业发展方式,建立和完善林业产业管理新机制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

  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财政、金融、税收3个方面。在财政上明确鼓励有条件的林业企业"走出去",并在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林业企业予以积极支持;首次提出探索研究建立林业信托基金制度;建立多种形式的林业担保机制;建立政府扶持性林业保险机制。在金融政策上,国家开发银行延长了对林业产业发展的贷款期限和宽限期,并增加对珍贵树种培育给予扶持;农业发展银行首次明确对林业龙头企业予以贷款扶持;配合林权制度改革,首次提出了建立面向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在税收政策方面,将原来各自分散、独立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全面整合,使国家对林业产业的税费扶持政策更加明确。

  在林业产业发展的内涵、目标、方向上,突出了林业产业自己的特色,体现了现代林业产业的内涵,与传统的林业产业相比,林业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发展的方向更加清晰。

  在林业产业发展方式上,明确提出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即促进林业产业4个转变:由低科技含量向高科技含量转变,结构趋同向突出特色转变,由传统的单纯木材利用向资源综合开发转变,由单一、传统型企业向联动、现代型企业转变。

  在建立林业产业管理新机制方面,首次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辅之以政府宏观调控的产业管理新体系,提出了林业产业发展的市场准入机制。

林业局有什么项目?

林业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细则》《防沙治沙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起草全区林业发展、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 (二) 拟定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管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全区国有林业资产。 (三) 组织开展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区防沙治沙、森林旅游、花卉业、沙产业和经济林果业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 (四) 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和荒漠化防治工程。 (五) 指导国有林场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评估及审计;对集体、个体林场实行宏观管理。 (六) 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及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开展沙漠化普查及监测;编制和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及运输;依法保护、管理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七) 指导全区林业公安及森林防火和林政稽查工作。 (八) 指导全区林业科技、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林业科研、学术交流、成果推广及先进技术、新产品引进及推广普及,指导全区林学会工作及林业队伍建设。 (九) 组织全区林业发展调查,为政府提供建议及决策依据;开展重点林业建设项目论证,筹集林业专项资金,建立和征收全区育林基金,并监督使用。 (十) 负责指导林业系统的劳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报批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 (十一) 指导林业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十二)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肃州区林业局有关业务公开办事程序 一、 林木采伐证办理程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之规定,国有、集体或个人采伐树木必须办理国有、集体或个人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不办理采伐许可证。 (三)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1、 国有农林场、机关农林场、城市的树木采伐,还应当提交采伐申请和更新计划,内容包括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2、 镇集体或个人的树木采伐,由采伐单位或个人提出采伐申请和更新计划,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四)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办理由县市林业局主管业务的副局长白全国及业务股王爱萍同志具体办理。 (五) 国有农林场、机关农林场、城市的树木采伐,属于机关农场的,由机关农场管理办公室签字盖章;属于国道、省道的,由公路总段签字盖章;属城市的,由园林处签字盖章。农村集体或个人的树木采伐申请报乡镇林业站,经乡镇林业站进行实地查看,采伐地点、数量属实,并认为采伐后对防护林作用影响不大的,由乡镇林业站统一报送林业局。 (六) 林业局根据提供的文件材料,需要到实地查看的在十五日内做出决定,不需要到实地查看的,经审核后发给集体、个人采伐许可证。 (七) 审批权限规定:国有单位和个人采伐林木5立方米以下,由林业局主管局长签字后直接审批办证;采伐5—10立方米,须经局务会议研究后审批办证。乡镇集体和个人采伐林木3立方米以下,由乡镇林业站直接盖章上报;采伐3—10立方米的,由主管乡长同意后签字盖章上报;采伐10立方米以上的经集体讨论研究同意后由乡镇政府盖章上报。 (八) 育林基金征收:国有集体林木按木材收入的20%征收,每方征收40元;个人的林木按木材收入的10%征收 ,每方征收20元。 二、 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 根据省林业厅甘林资函字(1997)43号文件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甘价费(1997)274号文件之规定,经营原木、板材、家具、沙发、门框和其它木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2、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办证和年审由林业局业务股牛成武同志具体办理。

3、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每两年办理一次换证手续,每满一年由经营单位和个人持副本到林业局业务股进行年审登记。

4、 办理新证或换证时由经营单位或个人填写许可证申请表,经乡政府和乡林业站同意,并签字盖章后,送交林业局业务股,经审核同意后发给加工经营许可证。

5、 收费标准:工本费80元(正本60元,副本20元)。 三、 林政管理公开程序: 1、 林政管理人员经常性地对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并委托有关乡镇林业站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

2、 对经营加工木材及林产品的单位主要检查有无采伐许可证、加工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视其为非法经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经常性无证经营的,年审可视为不合格,次年吊销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报请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3、 对运输林产品的车辆按照《森林法》、《甘肃省林产品运输管理规定》、《林木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木材准运证办理程序: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木材准运证由县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 2、 申请木材运输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林木采伐证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2)检疫证明;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3、 符合上述条件办理木材准运证的单位、个人,需持以上三款证明文件到市林业局公安股办理。林业局公安股可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发给木材准运证。 肃州区林业局机关工作首问制 一、 机关全员实行工作首问制度。

二、 首问制即指对来信来访、外来投资者、上门办事人员,机关第一位被问到的人员,要态度热情,耐心接待。属于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原则和程序立即办理,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刁难。

三、 对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应将来人引领到责任股室或个人,交有关责任人办理。如责任人不在,应积极主动帮助联系,找到责任人或者承诺转告,给来人有个满意的答复和交待。

四、 凡态度恶劣,推诿扯皮,不及时办理的,如发现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第一次在职工大会上提出批评,第二次在职工大会上做检讨,第三次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 如发现有第四条情况者,一次扣年终考核成绩5分,取消优秀资格。 林业局机关服务公示制 一、 本机关开展的主要业务: 1、 负责《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实施;

2、 负责拟定报批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地方性法律法规、林业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3、 组织全市森林资源、沙漠化的调查、规划和动态监控,依法保护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

4、 指导下属林场、站的经营和发展,财务审计和监督。

5、 负责全市林果科技普及、科研成果和学述交流,成果推广,新品种引进。

6、 办理采伐证、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育林基金征收。

7、 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林木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案件。 二、 服务事项: 1、 林木采伐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及育林基金的征收。

2、 本系统各类人事、文书、会计档案查阅。

3、 各类林木案件的受理和查处。 三、 服务要求 1、 凡服务人员都要做到接待热情,服务周到,不推不托,即时办理。

2、 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嘴难张,事难办”的不良风气,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让前来办事的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树立机关工作新形象。

3、 对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托拉,前来办事人员不满意者或有人举报者,影响机关形象的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林业局产业股职能职责

林业局产业股是林业局下属的一个部门,由于机构编制的限制,县级林业局下设的科室都是股级建制,所以,称作股,产业股就是林业局的一个内设机构,其职能主要有:

1、研究提出辖区内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

3、指导辖区内林业经济体制改革事宜;

4、管理和监督辖区内林业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5、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6、审核辖区内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7、负责对辖区内林果产品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等林业产业的指导、管理。

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

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摘要)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林业“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真抓实干,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努力开创现代林业发展新局面。

一、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升林业质量效益为主线,以实现兴林富民为目标,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依靠深化改革,加大生态建设保护力度,加强森林经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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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培育主导产业,加快繁荣生态文化,更好地完善林业三大体系,更好地凸显林业四大地位,更好地履行林业四大使命,更好地发挥林业五大功能,努力构建现代林业发展的基本框架,奠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牢固基础,创建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三大体系→指现代林业建设的三大目标,即,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四大地位→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指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林业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林业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

四大使命→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指出,“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要途径”。

五大功能→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明确赋予林业五大功能,即生态、经济、社会、碳汇和文化功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双增”目标作为林业发展的核心任务。

——坚持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坚持把兴林富民、改善民生作为林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坚持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三)主要目标。5年完成新造林3000万公顷、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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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育经营(含低效林改造)3500万公顷,全民义务植树120亿株。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森林蓄积量达到143亿立方米以上,森林植被总碳储量力争达到84亿吨,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初步形成,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5万亿元,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在林业产业中的比重大幅度提高,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更趋合理;生态文化体系初步构成,生态文明观念广泛传播。到2015年林业发展主要指标如下:

◆ 林地保有量达到3.09亿公顷;

◆ 国家级公益林保护面积达到1.13亿公顷;

◆ 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达到1000万公顷以上;

◆ 湿地面积达到4248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5%以上;

◆ 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稳定在13%左右,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7200万公顷以上;

◆ 90%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80%以上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类得到有效保护;

◆ 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6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2平方米,村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

◆ 商品材年产量达到1亿立方米左右,人工林商品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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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率达到70%左右;

◆ 主要经济林产品总产量达到2亿吨,产值7000亿元;

◆ 林业生物质能源占我国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2%;

◆ 主要造林树种种子全部实现基地供种,良种使用率达到65%;

◆ 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

◆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

◆ 集体林地确权率和林权证发放率达到90%以上;

◆ 林业生产累计直接提供就业机会100亿个工日;

◆ 森林公园总数达到3000个,面积达到1800万公顷,森林旅游累计接待游客18亿人次,产值70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一是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全面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切实保护天然林和原始森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三北”、长江和沿海等重点防护林体系,推进全民义务植树,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努力建设以林草植被为主、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绿色生态屏障。二是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全面加强对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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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抢救性保护和对自然湿地的保护监管,对退化或面临威胁的重要湿地进行生态补水、污染治理、限养限用、保育结合等综合治理,重点建设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各级湿地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以及滨海湿地、高原湿地、鸟类迁飞网络和跨流域、跨地区湿地,有效保护和恢复湿地功能。三是治理和修复荒漠生态系统。坚持科学防治、综合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统筹规划全国防沙治沙工作,加大《防沙治沙法》宣传和执法力度,全面落实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启动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建设重点地区防沙治沙工程和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恢复林草植被,构建以林为主、林草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四是维护和发展生物多样性。大力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保护和改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救护、驯养繁殖(培植)、基因保护体系,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加强野生动植物种进出口管理,推动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发展林业产业体系。一是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包括大力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济林产业,积极推动林下经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业,大力培育竹产业,加快培育花卉苗木产业,积极推进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大力发展沙产业;二是加快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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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面提高基地木材产出率、立足国内解决我国木材需求、建立一批木材基地县和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保障木材安全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使单位面积木材年生长量达到一般人工林的2倍左右;三是大力提升林产工业,包括加快木材加工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提高林产化工业水平,大力发展林纸一体化;四是发展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加快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积极培育林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和新材料产业。

(三)加快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实施繁荣生态文化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城乡绿化美化步伐,加强生态文化创作与宣传,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观念。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二是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建设,三是加强生态文化创作和宣传。

(四)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一是统筹林地保护与利用,加强林地林权保护基础建设,全面加强林地林权管理。二是推进森林资源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采伐管理机制,建立国家级公益林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和林政稽查,加强资源监测体系建设。

(五)着力提高造林质量和森林质量。一是加快林木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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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化进程,坚持“面向生产、立足优势、主攻重点工程、保证种苗供应”的原则,全面推进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突出抓好森林抚育经营,以森林可持续经营和生态系统经营理论为指导,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以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强森林综合功能和效益为根本,以创新政策机制为动力,以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为重点,分类经营、定向培育、分别指导、持续利用,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建设和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三是建立健全营造林质量监管体系,推进从造林绿化招投标、作业设计、采种育苗、整地栽植、抚育管护、有害生物防治到采伐更新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生产。

(六)深化林业改革。一是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建立健全林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林权改革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坚持以抓改革为主题,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深层矛盾,理顺管理体制;坚持以促发展为核心,不断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发展能力;坚持以惠民生为重点,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妥善解决现有职工养老保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多渠道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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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解决国有林场分离办社会职能;坚持保生态为目标,提高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整体质量。三是稳步推进国有林区改革,按照中发〔2003〕9号和中发〔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实施,按照政、企、事分开的原则,稳步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把森工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移交给地方政府负责,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林区社会管理体制;不断促进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分开,建立健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加快国有森工企业主辅分离改革,推动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积极推进林区(林场址)区划调整,加快林区城镇化水平。

(七)加快林业科技创新。一是加快林业科技攻关,攻克现代林业重大关键技术,重点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森林经营和保护、资源培育与高效利用、林业生物产业、林业碳汇、木本粮油、林业生物能源、林业装备等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研究。二是提升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水平,实施《“百县千村万户”林业科技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林业科技示范体系,到2015年,力争实现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三是完善林业标准化与质量监督体系,加快现代林业标准化进程,建立标准实施的检查、评估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健全林产品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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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推进林产品数量计量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对涉及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品的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四是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林业生物安全和遗传资源管理,强化林业知识产权管理,推进林业认证体系建设。

(八)加快改善林区民生。一是加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有林区棚户区(含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将林区路、水、电、广播电视和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林区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和大量吸纳就业的产业,促进林区职工群众就业与增收。二是加快提高林区职工和林农收入,创造就业岗位保障职工工资性收入,发展林副特产业增加职工和林农收入,建立健全林区社会保障体系,将林业职工和林区居民纳入地方社会保险保障覆盖,并与地方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九)建立健全林业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全面落实《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到2015年,实现卫星监测成果30分钟内发布,当日火灾扑灭率达到98%,重点治理区域森林火情了望监测覆盖率和森林防火通信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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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以下。二是加强森林公安建设,全面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落实中央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各级森林公安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配备各类警用装备;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加强警务督察、抚优抚恤、宣传教育等工作。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切实加强以检疫御灾、监测预警、应急防控和服务保障四大体系为主体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行动,大力推进以生物防治为主的无公害防治措施,到2015年,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四是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防范控制水平,更好地发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在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中的前沿作用。五是强化林业应急体系建设,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科学防控、依法处置”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重大林业灾害应急体系,包括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沙尘暴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强化林业应对地震、极端天气事件、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灾和处置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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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快推进林业信息化。一是加快推进生态建设信息化,加强林业资源监管和综合营造林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林业灾害监测体系和应急信息化建设,建设国家卫星林业遥感应用平台。二是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信息化,建立林业经济运行信息系统,建设林业电子商务平台。三是加快推进生态文化信息化和林业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强生态文化信息化和林业信息化统一基础平台建设。

(十一)扩大林业对外开放。一是积极提升互利共赢的林业对外合作水平,加强林业国际履约和谈判工作,加强我国倡导设立的国际和区域林业组织建设。二是优化林产品对外贸易结构,加快转变林产品对外贸易发展方式,建立健全安全有效的林产品贸易体系。三是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继续争取国外赠款和贷款投资林业生态建设及产业和生态文化发展,加强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建立多元化外资利用机制。四是加快实施林业“走出去”战略,加强境外林业资源开发利用合作,探索和开拓林业援外工作。

(十二)加强林业法制建设。紧紧围绕加快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完善林业立法工作机制,创新林业行政执法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一是加快林业立法进程和提升林业政策制定能力,二是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三是加强林业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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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主要政策。一是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入,建立林业生态建设投入保障制度,加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二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和林业补贴制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立健全中央财政造林、森林抚育、湿地保护补助、林木良种、林业机具购置等财政补贴制度,研究制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荒漠化治理、木本油料产业和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的支持力度,完善林业金融税收扶持政策。三是完善林业发展的市场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发展,大力培育林产品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林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保障措施。一是加强林业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林业人才培养,加强林业基层单位建设。二是实行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在生态建设方面的事权,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地方政府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三是建立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新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建立起全社会办林业的新机制,促进全民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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