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哪些亮点与难点
变化一 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得到合理划分
改革前:1994年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系统,两家征管职责比较清晰,但随着财政体制调整,企业所得税征管职责经过了两次变化,从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到新办企 业由国税征管,再到新办企业中缴纳增值税的由国税征管,缴纳营业税的由地税征管。“一个税种两家管”,导致有时出现执法标准不统一,政策解释不一致等问 题,影响税收公平,纳税人反映比较强烈。
改革后: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按照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国税、地税部门可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
变化二 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得到明确
改革前:不少部门设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征收行政事业型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不利于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改革后:发挥税务部门税费统征效率高等优势,按照便利征管、节约行政资源的原则,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推进非税收入法制化建设,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
亮点二 纳税人获得感更丰富
坚持问题导向,从纳税人意见最大、最盼望的领域改起,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
变化一 推进税收规范化让办税更舒心
改革前:办税标准不统一,有的办税事项一个地方一个样;即使在一个地方国税、地税也不一样。
改革后:实施纳税服务、税收征管规范化管理,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
变化二 打造服务升级版让办税更贴心
改革前:纳税人在同一城市只能到一家固定的办税服务厅办税,纳税人跨区域、特别是跨省办税不方便,尤其存在国税、地税分头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的情况。
改革后:一是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通办,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同城通办。二是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 税、延时服务、“二维码”一次性告知、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服务机制,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三是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四是实行审批事项一窗受 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五是推进涉税信息公开,方便纳税人查询缴税信息。
变化三 实现合作常态化办税更省心
改革前:纳税人办税两头跑,需要分别到两家办税,办税负担较重。税务检查两头查,国税、地税对同一纳税人重复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既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也浪费稽查资源。
改革后:一是实施国税、地税合作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合作水平。二是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 务中心等方式,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三是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6年全面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 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四是制定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设融合国税、地税业务,标示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五是实现 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防止多头重复检查。
变化四 提升权益保障让办税更顺心
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纳税服务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亮点三 税收征管工作更高效
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加快税收征管的科学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变化一 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
完善我省税务系统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确保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防范税收流失。
变化二 由无差别管理向分类分级管理转变
改革前:管理粗放,平均分摊征管资源,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特别是高风险纳税人未能集中资源实施有效管理,征管效能不高。
改革后:一是对企业纳税人按规模和行业,对自然人纳税人按收入和资产实行分类管理。二是以省级税务局为主集中开展行业风险分析和大企业、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 风险分析,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分别采取风险提示、约谈评估、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差别化应对,有效防范和查处逃避税行为。
变化三 由所有纳税人都实行属地化管理向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转变
改革前:跨区域的大企业主要由属地基层税务机关负责征管,管理力量、水平以及信息资源与之不匹配。
改革后:对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企业,在纳税申报等基础事项实行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入库级次的前提下,将其税收风险分析事项提升至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进行,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
变化四 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不再缺失
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持、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变化五 税务稽查改革得到全面深化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重点税源企业每5年轮查一遍。积极探索推行先开展案头风险分析评估查找高风险纳税人再开展定向稽查的模式,增强稽查的精准性、震慑力。
变化六 征管科技含金量显著提升
一是全面推行电子发票。推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实现所有发票的网络化运行,推行发票电子底账,逐一实施采集、存储、查验、比对发 票全要素信息。二是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2016年全面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任务,形成覆盖所有税种及税收工作各环节、运行安全稳定、国内领先的信息系 统。
亮点四 服务国家战略更积极
一方面要促进我省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能够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作用。
变化一 税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改革前:单纯以税收论税收,为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服务国家战略的创新性举措不够得力。
改革后:一是以推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重点,全面加强国外税收政策咨询服务。二是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重点,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不断扩大区域税收合作范围。
变化二 税收大数据服务国家治理
改革前:直接反映居民收入、企业效益、经济结构等情况的税收信息没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税收大数据服务政府决策水平亟待提高。
改革后:推进数据标准化及质量管理,健全减免税核算体系,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增值应用,在提高征管效能和纳税服务水平的同时,使之更深刻地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服务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决策,为增强国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变化三 纳税信用服务社会管理
改革前: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还未得到有效发挥。
改革后:一是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对纳税信用好 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提供更多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或给予一定时期内的免检待遇。三是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严格税收管理,与相关 部门依法联合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惩戒。
亮点五 税收国际视野更宽阔
加强我省对国际税收事项的统筹管理,着力解决对跨国纳税人监管和服务水平不高、国际税收影响力不强等问题,更好地服务我省对外开放大局。
变化一 防范和打击国际逃避税的能力更强
改革前:跨国企业通过各种复杂的关联交易操纵利润逃避税收,税务部门应对能力不够、手段不多、机制不完善。
改革后:一是全面深入参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构建反避税国际协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跨境交易信息共享机制和跨境税源风险监管机制。三是完善全国联动联查机制,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
亮点六 税收征管保证更有力
《实施方案》的出台,对提高全省税收征管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变化一 税务组织体系得到全面优化
改革前:税务系统规模大、层级多、分布广,迫切需要加强对政治思想等方面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层级执法监督体制不健全,导致监督不力。
改革后:一是切实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加强我省税务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二是优化各层级税务机关征管职责。省局将重 点加强数据管理应用、大企业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管理及税收风险分析推送等方面职责。三是合理配置资源。调整完善与国税、地税征管职责相匹配,与提高税收治 理能力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力量向征管一线倾斜。四是加强税务干部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税战略,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加大国税、地税之间以及与其他部 门的干部交流力度。五是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我省税务系统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 化建设。
变化二 税收共治格局得到明显完善
改革前:政府部门总体上缺乏约束力强的涉税信息共享制度性安排,难以有效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跨部门税收合作不够,税收司法保障有待加强。
改革后: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国税、地税部门及时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以“三 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为契机,扩大与有关部门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司法、公安等部门依法支持税务部门工作,确保税法得到严格实施。 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税法普及教育,将税法作为国家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
企业所得税存在问题所造成的影响有哪些
一、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由于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不少企业对企业所得税政策不够熟悉。
由于所得税计算复杂、政策性较强,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扣除依据、扣除比率等掌握不够全面、准确,部分企业出现了超标准提取列支费用、超年度摊销费用、把有标准控制的费用列到没有标准控制的费用里、有享受减免税的企业擅自胡乱调整纳税申报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企业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同时也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和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
(二)由于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的力度不够,不少税干的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一方面,干部的政策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目前,比较全面掌握所得税政策、能熟练进行日常管理和稽查的干部,不到人员总数的10%,特别是比较年轻的干部,多数没有接触过所得税业务,不能适应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且变化快、与企业财务核算联系紧密、纳税检查内容多、工作量大等对干部的整体素质的要求。多数干部管理方法欠缺,经验不足,对企业财务会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一知半解。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相对滞后,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虽然举办了一些有关企业财务和所得税方面知识的培训,但由于企业所得税税制本身的复杂性和多变性,造成了对税务干部的所得税业务培训相对不足,日常工作中常出现“个别政策规定连内行都看不明白”的现象,让更多的税务干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会计制度和所得税相关政策已是刻不容缓。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一)要做好对企业办税人员的政策宣传和辅导
宣传好税收相关政策,使之正确地贯彻到每一个纳税人,是税务机关的应尽之责。针对企业大多数会计核算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所得税政策缺乏了解,严重制约着所得税的规范管理的现状。应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税收法规宣传,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的各项具体规定,特别是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涉及纳税调整的税收政策,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异时如何办理纳税申报等。同时,搞好税收服务,结合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服务活动,经常深入到企业了解企业在税收政策方面的需求,及时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办税辅导等服务。同时要注重拓宽企业学习、了解税法的渠道和方式,尽快改变宣传、辅导手段单一的现状,将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扩大到各种媒体,增强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和办税能力。
(二)要通过做好日常工作来加强所得税征管
针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国税机关必须从加强日常征管,搞好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首先,国税机关应加强税收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制度,建立资料保管制度。其次,应加强执法监督。要开展经常性的、切实有效的税收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将税收执法的结果与年度考核奖励挂钩,形成上下级之间、征纳税双方之间相互联动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要通过强化纳税评估来提高所得税申报质量
一是建议将所得税评估与增值税评估结合起来,提高评估对象的准确性。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国税机关征管的两个主体税种。作为两个不同的税种,当然各有自身的特点,但就对二者税基的分析来看,两者具有较强的关联性。销售收入既是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也是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购进的货物既是增值税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也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重要内容,增值税的查补往往也意味着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这就要求把所得税基与增值税基的评估分析结合起来。二是建议建立纳税评估集体评析制度,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纳税评估集体评析制度组织形式为纳税评估集体评析会,纳税评估集体评析会的主要内容应包括:①由税收管理员结合日常巡查掌握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其责任区内纳税申报异常企业进行初步评价和疑点分析,分户制作《企业纳税情况初步评析表》,确定是否作为纳税评估对象提交风控部门;②根据 “征管信息系统”提供的企业及所在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集体综合分析所辖企业税源变化动向,指出下一步纳税评估的重点;③对上级机关风控部门筛选的评估对象逐户进行集体评析,分析疑点产生的原因,提供纳税评估线索。税收管理员要利用所掌握的信息,实事求是地表述对疑点的见解,协助评估人员搞好评估;④评估人员对当期评估情况应提出管理建议,税收管理员对上期管理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相互反馈。三是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偷税案件应及时移送稽查,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
(四)要通过加强所得税汇缴来提高汇缴质量
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讲, 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搞好了,才有可能将所得税管好。针对企业所得税汇缴业务复杂,办税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的现状,当前急需从改进汇缴方式入手,切实强化所得税汇缴管理。
首先,可以考虑把一部分汇缴工作(如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小的企业)交由有资质的注册税务师来完成,以确保税务机关有足够的精力和人力对重点企业的汇缴进行审核。当然对注册税务师也要加强管理,可通过对企业汇缴情况的复查来考核其质量,不合格的可通过一定的方式予以警诫。其次,要做好企业所得税审批和取消审批后的后续管理。要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基层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强对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的真实性审核管理。对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停止审批,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条件、简化手续、认真审核。同时,要加强所得税审批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检查,实现审批和检查的有机结合,防止因取消审批而疏于管理。
(五)要通过培训、自学等途径提升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目前,随着所得税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采取的偷逃税手段越来越隐蔽,一些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已经跟不上所得税税收管理工作的要求,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已是迫在眉睫。一是要抓好国税系统干部的培训,使大部分国税干部能熟练掌握财会知识和企业所得税税收法律法规,当务之急是要以会计核算和所得税政策为培训重点,加强税收信息化操作运用的培训,尽快在基层培养出既懂财会知识又精通所得税政策的业务骨干,以适应不断改革的所得税税收管理新形势。二是除了组织好培训以外,还要想方设法提高每个人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为此,税务机关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愿意学习、积极自学、考试成绩突出、勤奋钻研税收业务的干部,应给予精神、物质方面的奖励,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优先考虑,在全系统创造一种崇尚学习、尊重知识、争当先进的气氛,以此来提高全体干部的整体素质。
2017年财税改革有哪些大动作?
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如果将这场改革比喻成一场马拉松,按照2016年基本完成改革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时间表,那么财税体制改革正处于半程配速的关键期。
值此关键期,2017年财税改革有啥大动作?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7年财税体制改革定了调:落实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抓紧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为了完成年度任务,财税改革该往哪儿使劲?有哪些难点和痛点?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1.剑指乱花钱”与乱举债”
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大框架确立,多项税制改革加快推进
在国家治理中,财税体制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可谓牵一发动全身。”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最重要的任务有三项: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从目前来看,前两项任务进展明显,很多改革措施已经落地见效。
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基石,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深化财税改革的首要内容。抓住预算这一龙头”,就等于牵住了改革的牛鼻子。这两年,预算管理制度的大框架已经搭起来了,财政资金管理越来越规范,预算公开迈出新步伐,地方债务风险的缰绳”越勒越紧。
比如,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是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两会上,国家账本”中的四大预算齐亮相”,一个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就此建立。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政府的收入、支出和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花钱不到位和乱举债”的问题。
同时,加大各预算之间的财力统筹,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更多地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我国政府预算体系包括四本预算,各有侧重和分工。相对而言,一般公共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涉及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与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将资金更多地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意味着公共财政实力增强,政府可以更好地保障百姓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预算管理研究所所长李燕教授认为。
预算公开透明,百姓才能了解财政的钱花到了什么地方,花得是否合理到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我国预算公开迈出实质性步伐,预算公开法制框架基本确立。除单独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外,公开范围由一般预算拓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单独公开部门收支预算拓展到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等情况。
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的同时,税改也成效显著。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不仅直接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有力支持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且助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转型升级,对稳定经济增长和增强市场活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表示,2016年营改增全面推开,改革总体运行平稳、渐行渐好,成效好于预期。全年累计减税超过5000亿元,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2016年,税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多项改革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并在河北省试点开征水资源税。从改革实施情况看,改革运行平稳,企业税费负担普遍下降,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效应初步显现。此外,我国第一部绿色税法”——环保税法出台,环保税将成为我国第十八个税种。
2.央地关系调整更精准
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成今年改革重点
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三大任务之一,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对滞后。当前,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亟待精确落地。”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所长高培勇认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三方面内容,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统一体。如果一个方面的改革相对滞后,不能与其他两个方面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则会影响改革的总体效应。
那么,央地财政关系应当如何调整?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今年财税改革的重心。首先要界定政府边界,明确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之后,再来划分央地间财政事权,进而再确定央地收入划分、健全地方主体税体系。
央地关系调整的传统思路是下移财力,这是不对的。未来应该上移事权和支出责任,哪些事权上移,这要做大量细致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刘尚希认为,地方政府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比重,现在已经超过85%,中央本级支出不足15%。中央支出比重如此之低,导致中央对地方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有一定的风险隐患。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要按照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加快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一些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国务院已经出台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总体要求、划分原则、主要内容。今年将加快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健全地方税体系,推动形成权责利清晰、更加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财税体制。
要抓住改革时间窗口,及时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改革方案,提高改革精准化水平,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措施落实。”肖捷说。
3. 减税降费仍是主基调
个税改革有望破题”,营改增减税规模有望达7000亿元
现在制造业的利润,差不多也就是5%左右,这费那费一多,企业很难承受。降成本,首先要把费降下来。”全国政协委员、会计审计学家张连起认为,大规模减税降费,对实体经济肯定是利好,负担轻了,振兴的动力才会更足。
减税降费仍是今年财政政策的主基调。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发挥减税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效应。具体措施包括:继续落实并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扩大减税效应;落实好其他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实施新的减税措施。同时,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再取消、调整和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开中央和各地收费目录清单。
减税方面,营改增将继续担当重任。专家预计,今年营改增减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可能达到7000亿元。因为,去年营改增全面推开是在5月份,时间只有8个月。2017年则是一整年,四大行业减税存在翘尾因素,不动产纳入抵扣也有翘尾因素。两个尾巴”一翘,全年减税5000亿元就打不住了。
深化税制改革,是社会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今年的税制改革内容,大致有这么几项:研究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水资源税试点范围。贯彻税收法定原则,配合做好烟叶税等税收立法工作。起草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
如果前几年大家谈个税主要是从收入角度看,现在则更注重公平性,应该从家庭支出负担角度考虑,因此增加专项扣除项目”就成了近两年讨论个税改革时的高频热词。专项扣除的可能性、扣除项目的设计以及扣除额度的核算方式等,都成为个税改革的焦点。
在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基础上,应研究决定专项扣除可能的方向。具体讲,就是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张连起说,比如在现行3500元和三险一金基础上,去年已在31个城市试点商业健康保险扣除政策。下一步,根据社会配套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程度,可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再教育支出、赡养抚养支出、首套房贷利息等支出,以此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
如何审议好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报告
一、求真务实强化考核激励。一方面,要紧扣年初确定的主要经济指标,适度提高经济工作的考核权重,尤其是抓住一些完成率相对偏低的指标研究对策,寻求突破。同时要以《关于强化工业经济目标考核的补充意见》为抓手,引导园区、乡镇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创新点。另一方面,要针对园区与园区之间、园区与乡镇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发展基础、资源空间、要素集聚、区位差异,量身定制园区、乡镇的个性化考核体系,逐步形成由共性化考核向差别化考核转变,再由差别化考核向个性化考核转变的基本格局。
二、坚定不移推动转型升级。一要强化经济运行调节。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吃透领会中央政府“定向调控、精准滴灌”的微刺激政策,帮助企业让这些政策“落地”,给企业带来实惠。二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实施“510转型升级工程”,立足做大做强重点骨干企业,发挥其带动和引领作用。加快实施“微小企业进规模工程”,以“1238技改工程”为抓手,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技改扶持力度,提升其后续发展的能力。对推进企业上市、产业综合体建设、新开工项目的跟踪等相对重要工作,要通盘考虑,综合施策。三要加大力度招引项目。始终把抓招商、引项目作为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借助近年来落户海门的著名外企、重点央企、知名民企的资源优势,实施以企引企、以商引商的精准化、链式化招商,大力引进一批对海门长远发展有支撑力、爆发力、拉动力的重大产业项目,赢得竞争主动权、抢占发展制高点。四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政策,对行政收费能减则减、能缓则缓,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经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盈利水平。五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大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推介力度,引导和帮助企业以显在的、潜在的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新产品、发展新业态、开辟新市场。
三、千方百计缓解瓶颈制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土地低效利用、能源高耗消费等项目退出机制,集中有限要素保障优势项目。要加强土地资源储备、经营和开发,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整治,引导企业“零地技改”,提升节约集约水平。要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工引劳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项目外资、外贸外资、金融外资、工程外资的新路,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各类紧缺的专业人才。要推动税收征管中“人盯户、票管税”的传统模式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的风险应对现代管理方式转变。要积极化解企业融资难题,增强有效信贷投放,着力保障重点骨干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加快发展资本市场,支持培育专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扩大融资风险专项资金规模,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受益面,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防止潜在的金融风险。
四、全力以赴推动改革创新。在外贸体制改革上,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尽早开展试点为契机,着力提高外贸便捷化水平;在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上,以《海门市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为依据,最大限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在支持企业全方位创新上,通过强化各类奖励性政策的实效性,推动产业(组织)创新、技术(产品)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品牌(市场)创新;在口岸开放建设上,要全面启动查验监管设施的总体规划,着手推进边检监护营房、综合执法基地等项目建设,实现口岸开放有实质性的新进展。要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学习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做法,打造具有海门特色的对外开放新平台。要进一步明确国家级开发区的发展定位,在园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共建等方面,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继续发挥好开发园区的对外开放主阵地作用,以改革开放的实效和探索创新的实绩,为“两个率先”注入不竭动力和活力。
五、持之以恒强化预算管理。要紧紧围绕“财力稳步增长,支出逐步优化”的总体目标,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对重点税收、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抓好财源建设,培育收入新的增长点,挖掘税收潜力,促进收入稳定增长。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增强勤俭节约意识,严格控制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做到有保有压,把资金更多地用到“三农”、社保、教育、科技、卫生等民生领域。要在继续提升公共财政预算水平的同时,不断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细化和拓展国有资本资产经营预算,加快启动社会保障预算编制工作,着手探索建立政府性债务预算,尽快构建全口径预算体系。要严格按照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级财政预算的执行,各项预算要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收支”的原则,不得随意突破,不得调整挪用。对于确需新增支出项目追加时,要严格按《预算法》规定程序报批。要注重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既要细化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并落实到具体部门,提高其使用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又要确保专项资金合规、合法。要合理控制融资规模、融资结构和融资期限,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资金。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如何构建一个有效的财政监督体制
1、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
1)、应按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分离,财政分配、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三大职能相协调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
2)、赋予财政内部监督机构在参与财政内部管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检查权,以及独立了解、质询、处理处罚的权力,实现财政监督权力和责任的高度统一。
3)、财政监督必须涵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财政管理到哪里,内部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这是内部监督的前提和基础。
2、建立贯穿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体现财政管理特色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
1)、建立事前监督机制。主要是对财政资金分配的各项制度规定、程序的监督,努力做到资金出入口规范化、管理模式化、操作程序化、项目资金运作透明化。重点是对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和批复、专款指标下达过程中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2)、建立事中监督机制。主要是对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日常监控。重点是对预算执行、预算调整、专项资金拨付、专项资金追加、财政法规、财政政策以及财政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与之相配套的程序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充分运用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即时监控,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拓展监督空间,硬化财政监督约束。
3)、调整和完善事后监督机制。事后监督要突出抓难点、抓热点、抓绩效,为改进、提高财政整体管理水平当好参谋。
3、建立依托财政监督职责手段,强化分析预警、跟踪监督、问责问效的安全保障机制。
1)、构建预算收入监督保障机制。征管机关、国库机关、财政内部各业务机构应定期向财政监督机构提供税收收入、政府性基金以及其它非税性预算收入等财政收入的征管、入库、划分、留解、退付情况。财政监督机构据此对经过财政内部各环节所有资金收支增减变化进行分析预警,实行日常监控与定时、定项监督相结合,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可靠。
2)、构建预算支出监督保障机制。建立财政资金从申报、立项、拨付、使用的跟踪审核和使用监督制度,重点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拨付前审查,拨付后检查,使用后核查。
3)、构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监督保障机制。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实行内部监督专管员追踪问效检查制度,建立财政资金大额用款项目档案库。将资金管理链条延伸到资金运行和效益评估多个阶段,实现对财政资金循环的全过程监督。
4)、构建有效利用会计监督手段的辅助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职能和手段,开展印证性监督检查,优化财政资金运行环境,弥补财政收支监管的力所不及。
4、建立权责一致、协调运行、良性互动、体现效能的财政监督内部工作机制。财政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尽可能扩展监控范围和效果。
1)、建立财政监督检查、审理、处理相对分开内控机制。在内部监督检查、审理两个环节上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解决财政内部监督检查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确保监督检查、处理定性和检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2)、建立财政监督检查公开透明机制。做到五公开:公开检查项目、公开检查程序、公开评价报告、公开检查结果、公开处理结论。使财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业务机构理财上的不规范行为始终处于制度的约束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3)、建立高规格的监督检查处理机制。要成立以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的财政内部监督处理决策机构,定期对财政监督机构查出的违纪问题进行讨论、定性,并做出对违纪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