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地区大学生创业基金
找人借钱,或是让做公务员的给你做担保贷款,其实都一样的
建议看看青年创业计划什么的,可能性更大些,在这样的计划中,有组织给你作担保,赔了钱,算他们的。不过,申请到的可能性也是极低的。
ps:上海所谓零首付创业是指:工商部门取消了所有的收费,包括营业执照的成本费。在市场准入的时候,登记公司需要注册资本,大学生创办公司可以没有注册资本,在两年当中逐步到位。
自己算一下,注册资本有专业公司可以作,也就两三千元,算下来,也就会省三四千人民币,其他的和正常的公司就没区别了。
这已经差不多是全国最好的政策啦!!
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什么时候发?
大学生创业贷款
湖北湖北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第一个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将被纳入就业和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的省份。在20“意见”,几乎所有的宗旨,以“鼓励创业,消费”有关。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推进信贷创新,组织银团贷款,俱乐部贷款,金融机构贷款,以确保全省2009年余额突破万亿元的省份。还特别要求,信贷的增长速度对中小企业并不比去年少比全贷款增速,增量较高。 “意见”还明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营业税免税资格的机构;音响系统,管理规范,经营有方,潜力更大县(市,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然后在添加所有500万元的财政调度资金,支持其做大做强。 “意见”提出,鼓励各类银行到农村设定值,用于当地贷款的县域银行业70%以上的金融机构新增存款和贷款增长可能不会比去年低。
湖北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2012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会在11月23日前结束审核,随后在湖北日报等媒体公示。请注意查看。
湖北省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我们来说一下。政府优惠政策如下: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高校毕业生初创的企业,允许按行业特点合理放宽资金、人员准入条件,以及注册资金分期到位。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可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注册地点及创业经营场所。
二、是出台收费减免的政策。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时,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今年,教育部领导亲自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协调政策,突破了高校毕业生必须经失业登记才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限制。以前,高校毕业生必须先进行失业登记,才能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门下发文件明确,高校毕业生只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就可以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四、是做好劳动保障服务。对申报灵活就业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并落实好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是进行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对其开展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如下: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5万元左右。
4.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5.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6.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湖北省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还得看湖北的具体实施。
湖北大学生创业贷款怎么申请?怎样的一个程序?
您好,目前我行暂未开办个人创业贷款业务。若您的公司已经成立想申请中小企业贷款,建议您直接致电95555-2人工服务-2公司业务-1人民币结算(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19:00)进入人工服务,以便我们了解您公司的情况,尝试详细为您解答。
湖北大学生创业贷款事宜
大学生创业国家提供贷款3-7万。贷款程序 : 第十五条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向户籍或经营所在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一式三份(社保所、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经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承诺书》; 五、经办银行、担保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六条 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的,应当向注册登记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一式三份,(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 一、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的《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八、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九、当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十、企业一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报告; 十一、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十二、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且已用于项目经营的资金不低于贷款本金的30%;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债能力。 第十八条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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